改革开放初期关于创办合资经营企业的艰难探索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岚清,1997-2002年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1993-2003年任国务院副总理,1999-2003年任国务院副总理、党组副书记。改革开放初期,1978-1981年任重型汽车厂筹备处负责人,1981-1982年任国家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政府贷款办公室负责人,1982-1983年任对外经济贸易部外资管理局局长。本文摘自作者新著《突围——国门初开的岁月》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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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文献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09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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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编号]1005-1597(2008)06-0004-09

      一、邓小平批示:“合资经营企业可以办嘛”

      “中外合资经营”,今天说来已成为人所共知、十分平常的事情。可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人们的思想虽已开始解放,但广大干部对搞中外合资经营,一是不懂,二是不敢,似乎仍属于经济领域的“禁区”。

      关于中外合资经营,我个人经历了这样一段故事。

      当时为了从国外引进重型汽车的技术,我们与全世界最大的汽车制造商——美国通用汽车公司进行洽谈。1978年,该公司董事长汤姆斯·墨菲亲自率领了一个由17人组成的代表团访华,与我们在北京饭店开始洽谈,谈判自10月21日开始至28日结束。在洽谈中,该公司首先向我们介绍了他们与外国企业合作的若干方式,其中一种方式是合资生产经营,即直接把其资金、技术、经营管理等用于双方新建立的合资经营企业。

      在谈到“合资经营”时,他们提出了一个我们从来没有听说过的英语词汇“joint venture”。尽管我们懂得一些英语,知道“joint”是“共同或共担”,“venture”是“风险”,连在一起似乎是“共担风险”,但对它的确切含义并不清楚。这时,墨菲向我们提出一个问题: “你们为什么只同我们谈技术引进、转让技术,而不谈‘合资经营’,也就是我们双方共同投资,建立一个合资经营的企业?”当时,我们提出请他们对“joint venture”作出解释。在10月25日谈判中,墨菲就让他手下的一位经理向我们详细介绍了“合资经营”的含义。他介绍了该公司在英国、波兰、南斯拉夫等国家举办的合资企业的情况,强调这种合资经营方式的好处是:1.双方有长期合作的责任感,共同搞好企业,双方关心投资效果;2.可以充分利用通用汽车公司的管理经验和产品销售的经验;3.通用汽车公司可以不断地将该公司的产品改进,将先进制造技术及时给予合资经营的企业;4.通用汽车公司在产品出口方面可以提供方便和帮助;5.通用汽车公司对合资企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经营管理方面提供支持。对于通用汽车公司来说,如果成功举办了合资企业,就等于进入了合作国家的市场,这对通用汽车公司的发展也是有利的。

      接着,我们就对举办合资企业所关心的几个问题,请通用汽车公司讲了他们的做法和意见。该公司在英国的合资企业——贝特·福特公司经理维茨先生,在当天下午作了说明:1.投资比例问题,通用汽车公司投资比例可以从10%-90%,比例多少可以由中方决定。2.合资企业的领导,由合资企业投资双方组成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可由双方商定比例。3.企业管理人员的组成可以根据各国的情况,有多种多样的做法。4.中国可以与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合资,也可以与通用汽车公司在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的公司合资。合资有利于减少出口的限制,因为各国都在搞贸易保护政策,产品质量要求不断地提高,汇率经常变动等,因此通用主张长期投资合作。墨菲还补充说:“简单地说,合资经营就是把我们的钱包放在一起,合资共同办个企业,要赚一起赚,要赔一起赔,这是一种互利的合作方式。若要再说得通俗一点,合资经营就好比‘结婚’,建立一个共同的‘家庭’。”

      听了他们这番介绍后,我们一方面感到新鲜有趣,增长了知识;另一方面却又认为,尽管他们说得有道理,但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当时我想:你们是资本家,我们是共产党,怎么能同你们搞合资经营呢?特别是他提到合资经营就好比是“结婚”、“建立共同家庭”,就更不可思议。你是大资本家,我是共产党员,我能同你“结婚”吗?通用汽车公司代表团还一再邀请我们去他们设在美国、英国、联邦德国或澳大利亚、加拿大、巴西的公司访问。

      这是通用汽车公司在我国的第一次活动,也是全球最大的跨国公司正式提出与我们以合资方式进行长期的合作,并一再表示愿意根据我国汽车业的发展情况共同商定合作的有关事宜。按照当时的规定,凡是比较重要的对外谈判项目,每次谈判都要向国务院引进新技术领导小组办公室写简报,我们也就及时把谈判的情况如实上报了。出乎意料的是,这份以国务院引进新技术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上报的简报引起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当时分管这方面工作的谷牧副总理看了简报后,立即批请中央政治局各位领导同志传阅。邓小平阅后不但画了圈,还在简报中关于通用汽车公司建议搞合资经营的内容旁边,批上了“合资经营企业可以办嘛”这样一个十分重要的批示。

      当时,第一机械工业部的领导给我们看了这份批示的复印件,大家十分惊喜,禁锢的思想一下子解放了。一机部的领导还立即通知,重型汽车技术引进项目、北京吉普和上海轿车技术引进项目,都可以与外方谈合资经营。当时我们和上海汽车项目谈判的同志们经常沟通交流。上海同志接到邓小平批示的传达后,同我们的心情一样激动。后来我曾看到过他们的一份电话记录:1978年11月9日下午4:06,一机部有关负责同志打电话给上海轿车谈判项目的翁建新说,国家计委副主任顾明为轿车项目向邓副主席请示,问轿车项目可不可以搞中外合资经营,邓小平同志又强调说:可以,不但轿车可以,重型汽车也可以搞合资经营。这说明,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邓小平就已经考虑对外开放的战略以及具体实施的方法和步骤了。

      接到邓小平批示后,当时一机部领导和我们研究,又起草了第二期简报,提出准备赴美与通用汽车公司洽谈合资经营的方案。这份简报同样受到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谷牧副总理在1979年1月26日批示:“拟同意,请秋里、耿飚、方毅、王震、世恩、慕华同志批示。”康世恩1月27日圈阅时,建议同时报送华国锋主席、各位副总理审批。邓小平于2月11日再次圈阅同意。一机部接到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后,就立即组织我们进行合资经营谈判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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