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5955(2009)02-0082-04 一般意义上,社会分层是社会结构中最重要的社会现象,因而被视为现代化社会变迁的焦点。我国正处于转型阶段,随着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社会阶层出现迅速的分化与重组合。20世纪80年代之后,中国社会出现了第三次大的社会阶层变动,私营企业主等新兴社会阶层逐渐浮现。与此同时,随着市场的发育和国家权力的下放,社会中间阶层也正在崛起。这些都意味着党的执政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同时也对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全新挑战。 一、现阶段中国社会中间阶层及其社会功能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育,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新的社会阶层即过去西方社会独有的所谓“中间阶层”,在我国悄然出现,而且数量有不断扩大的趋势。 韦伯认为,阶层是由具有共同生活命运的人组成的,而生活命运又是由他们处理商品的技艺以获取收入的能力决定的。因此,财产而非生产资料才是一个阶层的特征。而且,财产并非阶级的唯一标准,它和个人声望、影响力(或权力)一起构成阶层(或阶级)共同体的多元标准。虽然当代西方学者并非机械地接受韦伯划分阶层的经济、权力与声望三个界定标准,但他们的分析都是建立在韦伯社会分层理论的基础之上,继承了其阶层划分的多元标准思想。后来者从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各个领域内选择分层维度的新思路,如财富、声望、影响力、职业、教育素质、生活方式等,或若干标准所形成的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就不难理解学术界对“中间阶层”界定的表述。大部分学者都认为:所谓中间阶层,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是指在社会阶层体系中按职业、收入、教育、价值观、生活方式等多元标准进行综合考察,其整体地位高于体力劳动者阶层,而低于大资产阶级的阶层。具体的讲,中间阶层是指以从事脑力劳动为主,靠工资及薪金谋生,具有谋取一份较高收入、较好工作环境及条件的职业就业能力及相应的家庭消费能力,有一定的闲暇生活质量,对其劳动、工作对象拥有一定的支配权,具有公民、公德意识及相应修养的社会地位分层群体。[1]从经济地位、政治地位和社会文化地位上看,他们均居于现阶段社会上层和下层的中间水平。 中间阶层处于社会利益格局的中等位置,不是社会的弱势阶层,也不是社会强势阶层,他们不被其他阶层随意支配,也不能随意支配其他阶层。把中间阶层放在与其他阶层之间的相对社会控制关系中来考察,可以将其界定为“不被其他阶层随意支配、也不能随意支配其他阶层、具有相对自主性的社会群体集合”。 当前中国社会中间阶层的构成,除私营企业主阶层外,还主要包括如下四类:第一,来源于传统“中产阶级”的小业主、小商贩等自营业者和个体户。据统计,截至2002年底,全国共有个体户2377.5万户,从业人员达4742.9万人,[2]规模蔚为壮观;第二,普通知识分子,专业技术人员和普通干部阶层;第三,改革开放以来的“新富阶层”,如80年代的个体户和“万元户”、中小公司的经理和老板、各类承包商和企业承包者等;第四,由引进外资和高新技术人才而催生的“新中间阶层”,主要包括不同层次的“海归派”高薪高文凭的自由职业者,以及会计师、律师、计算机软件设计师、形象设计师和市场营销者等。 随着近代工业文明的发展和市场化进程的加快,社会中间阶层逐渐壮大,社会结构开始由“金字塔”形向“橄榄”形转变,在底层与顶层之间,中间阶层发挥着“减压阀”和“稳定器”的作用。现阶段就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的具体国情而论,中间阶层的社会功能具体体现为: (一)贫富分化及社会利益矛盾的缓冲功能。中间阶层占据社会的主体,是现代社会走向稳定的重要结构要素,发挥着“减压阀”和“稳定器”的作用。有学者将中间阶层的这种“稳定器”作用,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在政治上,缓冲社会顶层与底层之间的矛盾,阻隔顶层与底层之间的冲突;二是在思想上,中间阶层通常代表温和、保守的意识形态,使激进和冲突的思想观念难有存在市场;三是在经济上,中间阶层是引导社会消费的最主要群体,其生活方式保证了社会庞大而稳定的消费市场,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3]在我国当代社会分化加剧、贫富差距呈拉大之势的社会分层结构中,中间阶层是政治稳定的积极支持者。作为介于社会上层与底层之间的缓冲地带,能预留社会政策调整空间,削减缓解社会上层与底层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因而中间阶层有社会稳定的“调节器”和“安全阀”之说。 (二)社会地位公正获得的示范功能。中间阶层由于其绝大多数是靠个体后天努力、凭借诸如教育、市场机会等后赋性社会因素,通过公平竞争,赢得其体面、舒适的社会中等生活境遇,且在社会生活中又居于多数,因此,他们地位获得的经历及结果自然引起下层后继者及广大社会成员的关注,并被视为向上流动、提升自身社会地位的榜样和希望;而就社会结构而言,恰是以中间阶层地位获得的途径及结果,向全社会成员展示了机会公平的社会公正的可能性。[4] (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促进功能。与我国传统的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相比,中间阶层中的大多数人具有较好的教育背景、学识水平和个人素质,更富于民主意识和民主精神,更注重理性思考,更倾向于运用合理、合法的手段处理矛盾和冲突。一般而言,中间阶层对于现代民主政治和国家法制建设的认知和判断较为深刻、客观。对现存社会政治秩序有着较强的认同感,对实现自我价值有着更高的要求,突出表现为自觉而强烈的政治参与意识,而通常会采取合法的、体制内的政治参与方式,因此往往是稳健、渐进式改革的支持者,在政治上表现出了一定的保守性,但这种保守性是相对的。因为他们又同时具有较为理性的批判性。他们对于事物的批判不是简单地肯定否定一切,而是在继承的基础上加以批判和改造。“正是由于中间阶级具有保守性和批判性的双重标准,才使得他们既是政治稳定的社会基础,又是推动政治民主化的一支重要力量”。[5]因此,中间阶层作为一种重要的体制外力量积极推动了中国政治民主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