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因素分析和对策建议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仲初,中共湖北省襄樊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原文出处:
党建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D2
分类名称:中国共产党
复印期号:2009 年 08 期

关 键 词:

字号: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十分重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通过不断总结经验,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但也要看到,选人用人公信度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既要对选人用人工作有一个正确的估价,也要客观分析影响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各种因素,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和水平。

      一、影响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因素分析

      选人用人公信度,是指社会公众对党委和组织部门干部选任工作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认同感和满意程度。当前,影响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因素很多,已不再是单一的对干部选任工作本身的看法,各级领导干部的现实表现、干部选任工作环境、民主政治改革进程、干部群众心态等都会对选人用人的评价起到不同程度的作用。

      从主观认识上来分析,少数干部“官本位”思想严重、权力观扭曲是影响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内在因素。在我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人们崇尚的是“学而优则仕”。当今社会,“官本位”的价值观仍在一些人的头脑中根深蒂固。少数干部把官位、官级当作“命根子”,为了满足“提拔重用”的心理需要和现实需求,不择手段,阿谀奉承,“跑官要官”,甚至“掏钱买官”。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把“官位”看做是权力的象征,是正确意见的化身,在选人用人上搞“家长制”,个人说了算;有的缺乏群众观念、甚至不相信群众,对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顾虑重重,怕泄秘密、怕出娄子,往往在形式上听取了群众意见,实际上还是个人说了算;有的放松了主观世界的改造,在用人上奉行市场经济交换原则,趁大权在握时,以官职作筹码,“公权”私化牟取个人利益。一些领导干部在权力观上的扭曲,必然给这个地方的用人风气和用人环境带来严重的损害。

      从制度体系建设来分析,干部制度不完善、措施不配套是影响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制约因素。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干部工作制度,但是制度的闭合性还不够严密,缺少配套措施,不能做到以制度的完整性来保证选人的科学性。如初始提名由谁提名、在什么范围提名、如何落实提名责任等要求不明确;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公示制、票决制的范围和方式亟待改进;选举制度公开性、透明度不够,存在尊重选举人意志不够的问题;由于缺乏岗位职责规范和任期目标,对不同类型干部实绩的考核没有明确标准,是否称职、胜任,难以作出令人信服的评价,导致干部正常退出缺乏评定标准,使许多相形见绌的干部甚至是群众公认度不高、反映较差的干部因缺乏手段难以调整下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缺乏科学界定,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缺乏制度保证;引咎辞职、责令辞职虽有要求,但各地执行宽严不一,等等。选人用人制度体系设计的不完善、不配套,影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从干部选任过程上来分析,程序不规范、民主质量不高是影响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关键因素。程序是实现民主和监督的必要载体,是规范用人行为的基本依据。没有严密的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就失去了权威性、严肃性和公正性,但在实践中,不按程序行事的现象还比较严重。有的图省事,对一些必要程序没有执行到位,甚至不执行,造成程序缺位;有的颠倒程序,转移群众视线,造成程序错位;有的搞个人内定,协调在前,过程在后,造成程序越位。长期以来,由于过于强调干部工作的保密性,使干部工作陷入了神秘化的误区,不少群众对干部工作缺乏了解,甚至造成误解。在选拔形式上,由于有限竞争、公开选拔没有形成常态化。而常规形式选拔干部中群众“四权”往往落实不够,导致干部工作信息不对称,影响群众参与热情;有的即使采取民主方式,质量也不高。在民主推荐环节,有的虽然邀请了一定层次的干部代表和群众代表参加,但由于对被推荐和测评对象、推荐职位缺乏深入了解,造成随意投票和盲目投票现象较为普遍。有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不公开、不透明、考察结果不适度反馈,被群众视为假民主。以上种种程序上不规范和民主质量不高的现象,影响人们对选人用人的客观评价。

      从客观环境上来分析,社会引导不力、评价主体认识上的偏差是影响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外在因素。从舆论环境看,当前,少数媒体缺乏社会责任感,对发生在个别干部身上的腐败现象认识偏颇,不深入调查分析领导干部蜕变的原因,肆意炒作,放大了负面影响。从人文环境上看,少数干部功利思想严重,不能正确对待升降去留,如与个人愿望相背,便把气出在组织身上;少数群众对干部调整任用总是带“有色眼镜”,认为凡提拔“必有关系”,凡交流“必有问题”,种种猜疑和议论造成上下评价不一致;少数群众把发生在少数干部身上的腐败案件、官员特权等个别行为放大到整个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某个干部出了问题,就认为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出了问题;少数群众因改革进程中的社会分配不公等原因,对改革发展的心理承受力不足,存在“仇官”、“仇富”心态,把个人遇到的矛盾和困难发泄到干部选任工作上,认为这个社会上的人都没选好。同时,有的地方党委政府为了便于推进工作,让组织部门过多地承担了一些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管理责任,处在矛盾的焦点上,发生在个别单位个别干部身上的工作失误,也被责怪到组织部门身上,影响了组织部门的公信力。

      二、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对策建议

      坚持以教育培训为根本,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只有不断加强领导干部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政绩观教育,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才能在履行职权过程中,把正确行权外化为自觉行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要加强正面教育,着重抓好领导班子成员和组工干部的教育,不断增强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法规意识、纪律意识和接受监督的意识,以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对新进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及时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专题教育培训;对新任职的干部,上级组织部门负责同志要与他们谈话,明确提出学习贯彻党的干部工作法规和执行组织人事纪律的各项要求和规定;要加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落实提醒谈话制度,打好预防针,提高免疫力。要时刻警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思想深处找原因,寻对策,始终做到全面识人、公正选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