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文化

——全国教育基本理论专业委员会第五届年会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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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教育研究与实验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1996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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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教育学研究会教育基本理论专业委员会第五届年会于1995年11月1日至5日在湖南省张家界市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60余名代表,围绕“教育与文化关系”这一年会主题,展开了广泛而热烈的讨论。现将其讨论的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一、教育与文化的关系能够讨论吗

      对于这个问题,代表中存在着针锋相对的观点。

      持否定观点者认为,要弄清教育与文化的关系,其前提首先是要弄清“教育”与“文化”这两个概念,应在这两个概念上取得共识,才有共同的语言和讨论的基础。据不完全统计,迄今为止,文化的定义有400余种,教育定义也有60多种,这是一种概念“无定本”现象,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使讨论难以进行。特别是文化的概念太大,若持“广义”文化观,把文化看成为人民所创造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行为范式与生活方式,那么这种广义的文化几乎囊括了人类社会的一切特征,实际上它成了社会的同义词。在这种情况下,讨论教育与文化的关系实与讨论教育与社会的关系无异。若持“狭义”的文化观,把文化看成是观念形态的文化,那么,文化则为教育的上位概念,它已包含了教育。在这种情况下,讨论教育与文化的关系就好像讨论苹果与水果的关系一样,无多大意义。按上述两种情况,教育与文化的关系在未进行讨论之前已没有讨论的必要了,这就是教育与文化一般关系的先天消解。他们认为,只能从具体的分解了的文化现象入手,探讨每一种文化现象与教育的关系,而不宜讨论一般的关系。

      持肯定观点者则不同意上述看法,认为在着手研究教育与文化之前,不应该也不可能要求研究的参与者在教育、文化这两个概念上取得共识。因为共识(指公认的定义)只有在研究过程中,经过碰撞、争鸣、磋商与修正才能逐步达到。但这并未排除在讨论之前,人们无论对教育或是对文化都有了一些共同的经验、体验或共识。例如,许多人都比较同意对文化特性的下述看法:文化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积淀或习得的语言、传统、习惯、规范以及思想、信仰、价值观;是一种一定种族、民族或群体生活的历史现象;它对其个体的成长起着潜移默化的濡染作用,对其成员的思想行为起着规范作用等等。这些初步而基本的认识,可以作为探讨教育与文化的一般关系的基础。事实上,不少研究者正是基于这些初步的不完善不精确的共识基础,开展了对教育与文化一般关系的纵深探索,并取得了进展。

      二、教育与文化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

      对这个问题,与会的代表发表了各种不同的意见,主要有四种:

      1.工具与实体的关系。持这种观点者认为,文化是一种内蕴不断增殖的客观存在的实体,而教育则是文化赖以整理、保存、传递与传播的工具或手段,简言之,教育是文化的传播。因为人类个体不可能通过遗传方式获得人类文化,只能学而知之,教育通过传播文化,引导个体迅速、高效地掌握人类积累起来的文化遗产,实现社会文化在个体身上的再生产,使社会文化得以承续和向前发展,从而促进社会向前发展。

      2.部分与整体的关系。持这种观点者正是在对工具—实体关系提出质疑中形成自己的观点的。他们认为,把教育看作是传递或传播某种文化的工具,实际上是预设教育本身为一个虚概念,它不具备任何真实的独特的文化内容,而是一种类似技术的实现文化在个体身上复制或再生产的手段。其致命结果是否定了教育的文化存在,使人们不能了解真实情况中教育活动的独特文化意蕴,以致在传播文化的过程中往往偏重于教育的技术性过程,而教育本身固有的文化特点、文化类型、文化创造、文化碰撞与融合等等文化方面的问题则被忽视,很难纳入研究的视野。因此,他们认为应重视教育的文化特性,要看到教育与文化具有天然的血肉联系,教育本身也是一种文化现象,是文化的一个亚单元,是一个真实的文化实体或文化类型。它与宏观文化既有连续性,也有差异性。其连续性表现为教育可以全面而真实地复制或再生产宏观文化,而其差异性则表现为学校本身可以营造自身的文化特点,如校园文化和学校传统等,并以此来影响宏观文化的进程。

      3.阐释与文本的关系。持这种观点者认为,文化为一定群体所共有,既是群体生活、交往、劳动的产物,又是与满足个体多方面需求密切相关的一套传统。这些传统,在特定的群体中通过交流、运用,不仅具有共同的理解、阐释和行为规范,而且会被一代代人的社会实践所丰富。这也就是说,传统会因一代代人的理解、阐释而逐渐发展和更新。它的内容、意蕴和价值是需要根据社会历史发展的现实情况不断重释或重建的。因此,文化传统是每一代人所必须解释的“历史文本”。而教育之所以能培养人,是因为它能担负起对文化进行诠释的重任。换言之,教育过程即是阐释文化的过程,在阐释的过程中,引导受教育者,从内容到价值,使传统文化和现代需要联系起来,加以理解和运用,从而使人类文化进入受教育者的心灵,成为他们的主观精神和价值观。总之,教育通过诠释或引导学生理解、运用文化传统而使人类文化得以保存、发展和繁荣。

      4.相互作用的关系。持此观点者与上述看法又有所不同。他们认为文化不是一种纯客观的存在或供解释的文本,它也是主观意象,是人们对社会存在的一种主观的、能动的反映与反应,有超前与滞后之分,深刻与肤浅之异,科学与荒诞之别,极其多样化。它最深沉的一面则是历经长期积淀而形成的心理习惯,渗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无时无刻不在对人进行潜移默化的熏陶,并通过人的活动对政治、教育等活动产生有力而复杂的影响和制约。这些影响包含着先进与落后、崇高与卑下、文雅与粗野等各种成分,因而文化总是一种复杂的东西,其积极影响与消极影响共存。教育的组织与进行,其目的、内容、方式均离不开社会文化传统的基础,为文化所制约。但是,作为有目的培育人的教育,特别是学校教育,它是社会的一种自觉理性行为,有其主体性,有较高的自觉度与创造性。面临着各种复杂的甚至矛盾的文化影响,教育必须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和人的身心健康发展需要进行理性思考,作出正确而合理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兼取精华,剔除糟粕,为选择、吸纳、整理、发展与传播文化导向,给社会或民族的文化发展以理性的引导,弘扬高尚的人文精神,推动文化向着更为崇高、健康、丰富多彩和充满朝气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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