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至五四时期“美学”汉语名称的译名流变

作 者:

作者简介:
鄂霞(1979-),女,辽宁凤城人,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生,东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讲师;东北师范大学 文学院,吉林 长春 130024 王确(1954-),男,吉林蛟河人,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东北师范大学 文学院,吉林 长春 130024

原文出处: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晚清至五四时期是中国学界引进西方美学的最初阶段,此时“美学”概念的汉语名称还处于极不稳定的状态,“美学”与“艳丽学”、“美术”等词汇都是混同使用的,直至20世纪20年代“美学”名称最终确之。但近年来,相当多的国内学者都对“美学”这一汉语译名产生了质疑,并做出了个人化的思考。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09 年 12 期

关 键 词:

字号:

      [中图分类号]B8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201(2009)05-0133-06

      众所周知,现代学术意义上的中国“美学”学科,并不是在中国本土文化的氛围里自发产生并孕育成熟的,尽管我国古代不乏丰富的审美意识以及深邃的美学思想,但作为一门在现代学术体系中具备独立意义的学科,“美学”却是一个外来的产物。而美学独立地位的获得即使在西方也已是18世纪中叶的事情,所以这样一门晚近的学科在建立过程中必然要不断地自我完善,理论的不确定性与意义的衍生性同时存在,这自然会给西方美学理论的最初引进者造成种种障碍,当然也暗藏了更大的意义阐发的空间。晚清至五四是中国学界引进西方美学的最初阶段,“美学”相关概念的翻译名称还极不稳定,一物多名、一名多指的现象较为普遍。下面我们就详细考察一下近代中国“美学”汉语名称及其相关概念的生成流变过程。

      一、“艳丽之学”——中国学者对美学译名的首创

      中国早期学界对西方美学学科的引进和接受是经由日本这个文化中转站而传播的,而“美学”一词首先就是在对日本教育模式的复制、移植中作为一门教育学科目被引进国门的。但有资料显示,在日译“美学”汉语名称传入中国之前,中国学者已经开始了独立翻译西方美学的尝试。

      最早介绍西方美学思想的中国学者是颜永京①,他于1889年翻译出版了美国心理学家海文所著的《心灵学》(Mental Philosophy)一书,“心灵学”即“心理学”的中国早期译法,日译为“心理学”。西方心理学大多以知(识)、情(感)、意(志)三分,而颜永京对《心灵学》只译出了“论智”一部分,在第四题“理才”(论直觉能力)中专设一章“论艳丽之意绪及识知物之艳丽”,介绍了美学相关内容。由于此时日本学界翻译西书时所创造的“美学”相关词汇还没有传入中国②,正如译者在此书《序》中写道:“许多心思,中国从未论及,亦无名项名目,故无称谓以述之,予姑将无可称谓之字,免为联结,以新创称谓。”[1]序所以颜永京在翻译《心灵学》中有关西方美学知识时使用的是自创的以“艳丽”为核心的系列术语,美学学科名称在此处也被翻译成“艳丽之学”。“讲求艳丽者,是艳丽之学。较他格致学,尚为新出,而讲求者尚希。”[1]13

      “艳丽之学”这个术语对于我们今天的读者来说还是比较陌生的词汇,此用语能否等同于现代学科意义上的“美学”概念?首要的问题是需要了解“艳丽”一词所指为何。

      艳丽之为何,一言难罄。若取诸物而谓是艳丽则不难,惟阐其艳丽之为何,难矣。艳丽之物愈多而各异,则愈难阐明。 因物多且异,而皆称艳丽者,则必皆有一公同佳处,而欲指明一公同佳处为何,岂非难哉?假如一走兽、一石偶、一星,皆称艳丽,而我见之闻之即动情。兹试问各有公同者究竟是何?至一石偶、或一星,则容易指艳丽之在某佳处,但此佳处未必走兽亦有。据理而论,彼三物称艳丽者,其中必有公同佳处在。穷理学士,曾用心于此,各有所见。[1]20

      上述引文会让我们很自然地联想到柏拉图的《大希庇阿斯篇》,这是西方美学史上最早讨论美的专著,柏拉图对美和美的东西加以区分试图得出美的定义。美与美的东西不同,美是从各种各样的美的东西中总结出来的美的规律,美的东西是具体的、易变的,而美则是具有绝对的普遍性和抽象意味的哲学概念,是使所有具体的美的东西成为美的共同原因,即柏拉图所说的“美本身”,“这美本身,加到任何一件事物上面,就使那件事物成其为美,不管它是一块石头,一块木头,一个人,一个神,一个动作,还是一门学问。”[2]这实际上是把日常生活中美好的事物和西方美学理论所研究的核心命题“美”加以区别的最明确的表述,明确了这一点将有助于初涉美学领域的近代学者更好地理解美的本质,以便更深入地把握这门新兴的理论学科。正如上述引文所讲,一走兽、一石偶、一星,三者皆是艳丽之物,但它们都各美其美,而美学家所要寻找的却是三物的“公同佳处”,这个共同的规律才是“艳丽”,可见“艳丽”概念的语义所指正是这个“美本身”,那“讲求艳丽者,是艳丽之学”,这里的“艳丽之学”也正是“美学”的另一个汉语名称。

      在19世纪80年代末期,中国近代学者对美本质能做出如此深刻的介绍,实属不易,这一点在王国维、蔡元培早期美学论述中都没有形成自觉的认识,以致出现对“美学”定义的简单化倾向,认为美学就是研究“美”的学问,而“美”究竟所指为何却没有进一步阐述,似乎给人以不言自明之感,这对于刚刚接触美学的国人来说是很容易造成误解的,或者把美学所研究的“美”等同于常识性的好看、漂亮之类的形容词或是将“美”等同于生活中多样、具体的美的事物,即混淆了柏拉图所再三强调的美与美的东西。

      在明确了此学科的核心概念“艳丽”所具有的本体意义之后,此书继续展开对艳丽之学的介绍,作者采用对历史上流行的美学观点进行批判性介绍的方法探寻艳丽(即美)的本质究竟为何。在对艳丽在“物之新奇”、在“物之有用”、在“多样性状合为一”、在“齐整均匀”的观点进行了批驳之后,最后以德国哲学家歙灵(现通译为谢林)的观点作为自己的结论,认为“有形有体之质,表出无形不可见之灵”即“所蕴之深意”才是“艳丽”[1]21。这颇类似于柏拉图所说的“理念”或是老子所谓的“道”。接下来此书又介绍了“识知艳丽才”,即审美能力的问题,限于篇幅此处暂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