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3-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4225(2009)03-0033-09 最近,笔者重新阅读了席勒的《审美教育书简》。感到里面提出的一些问题和解决这些问题的思路对于今天的中国依然有极大的参照价值和意义。 书简写于18世纪90年代,是以书信的形式写给他的赞助人、丹麦王子奥古斯腾堡的,共27封。它不是一部系统的理论著作,但通读全篇,感到仍有一个“隐系统”存在于其间,它对美与艺术的本质、人性的本质、人性与其时代、社会之间的关系等问题都提出了自己独到的看法,其中心问题为人的全面和谐的发展,其核心则是使艺术和审美从科学与道德领域区别开来的审美游戏本体论。 一、方法论:知性抽象与二律背反 席勒在第一封信中就开宗明义地说明,本书是作者自己自由思想的结果,不依附于任何权威的意见来支撑其观点。从思想渊源上说,本书来自于康德的先验哲学。其研究方法是以知性把研究对象从它的感性存在中剥离出来,然后探讨它与感性对象本身之间如何达到协调与统一。具体说来,就是康德的“二律背反”的方式,即黑格尔后来发展出来的“对立面的统一”的方法,这种方法把对立面之间的相互依存与斗争看成是事物存在的基本方式,因此,也是基本的思维方式。席勒在书简中设置了许多矛盾对立的范畴,这些范畴从不同的角度和方面揭示了人性的本质,如自然性格与道德性格;自然国家与伦理国家;物质必然性与道德必然性;自然多样性与理性一体性;野人与蛮人;状态与人格;感性冲动与形式冲动等等。席勒认为这些对立的范畴从不同侧面体现了人性中对立与分裂的状况,它们的融合只能通过审美的自由游戏,因此,审美游戏便是这些对立状态的“第三种状态”,审美是自然性格与道德性格之外的“第三种性格”。目的就在于指出如何通过审美游戏来弥合这些对立与分裂,实现完满的人性。 在第19封信中,席勒论述了对立面相互规定的原则,对于全书所用的思辨方法作了一个具体的说明。本书的中心思想是通过美来调节感性与理性的分裂与矛盾,恢复完整的人性,而美之所以能成为感性与理性之间的“第三种状态”并调解它们,正是因为感性与理性之间的对立在审美状态中达到了调和与统一。在这里,有与无、实在(有限)与无限之间是相互规定、相互依存的,这正是德国古典先验哲学的思维方式的精髓所在,它深刻地揭示了矛盾对立面相互依存并相互转化的实质。席勒首先把人看做一种抽象的具有无限可规定性的存在。由于人没有任何规定性,所以才是无限可规定的;由于他只是抽象的无限可规定性存在,因而没有任何实在性,也正因如此才具有无限发展的可能性。当人获得感官印象之后,这种无限被打破,它落实到了具体的某一点上,所以转化成了有限,成为了实在。因此,实在性是通过有限与无限的对立而显示出来的。 由于对立面相互规定,感性冲动和理性冲动也是随着冲动的对象开始作用的,“感性冲动随着体验到生活(即随着个体性的开始)而觉醒,理性冲动随体验到法则(即随着人格性的开始)而觉醒,只有在这时,即两种冲动都成为实际存在以后,人的人性才建立起来。”[1]100在人性建立起来之前,一切都是按必然法则发生;当人的两种冲动开始活动以后,人脱离了必然性的强制,便开始了自由之旅,这两种必然的对立成了自由产生的源泉。 二、游戏本体论 席勒的目的是要改造不合理的社会政治现实,而在他看来,改造现实的前提是改变人性分裂与堕落的现状,改造现实必须从改造人性开始,而改造人性只能通过审美和艺术的途径。“人们在经验中要解决的政治问题必须假道美学问题,正是通过美人们才可以走向自由。”[1]14因而,对人性进行现实与哲学解析就成为首要的事。人是生活在现实之中的,人性的形成、变化都是在与现实社会进行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完成的,分析人性离不开对现实与历史的透视,所以,从第3封信到第15封信中,席勒便对现实与历史从哲学上进行了深刻分析,然后进一步对人的本质、人性的本质作出了分析判断,最终指出,只有在审美游戏中,人才可能成为完整而全面的人。 (一)对现实和历史的哲学分析 从第3封信起,席勒进入对现实状况的哲学分析,即按照第1封信所阐述的康德的研究方法,把人的理性以及理性在现实中的作用抽象出来,从而指出人的现实的感性存在与理性之间存在着分裂的历史与现状,并提出解决这一分裂的方法:以审美的游戏和艺术欣赏去弥合这种分裂,使人成为完整的人。 在第3、4、5、6封信中,席勒从理想的人性出发,对历史和现实中人性的实际状况进行了哲学分析,指出了人性中自然与道德、感性与理性被分裂的事实。第3封信从对现实的哲学分析出发,提出建设理想人性的目标,即所谓“第三种性格”。他首先对人的本质作了一个初步的界定:人之为人是因为有理性。由于理性的存在,人可以摆脱必然性而进行自由意志的选择,可以把物质的必然升华为道德上的必然。 这里,席勒谈到两种国家,历史地自然地形成的、受盲目的物质必然性支配的自然国家和由理性所假设的、受道德必然性支配的伦理国家。后者只是人的理性的一种假设,而前者则已经是一种现实历史的存在。理性要建立伦理国家就得废弃自然国家,为了理想中设定的人就要牺牲自然的、物质的人。这样一来,往往是人的自然本性已经失去,而伦理国家却还未建立,“人还没有来得及用自己意志握紧法则,理性就已经从人的脚下把自然的梯子撤走”[1]17。因此,重要的是,要在人性中找到一根支柱,它既不同于自然性格,又不同于道德性格;一方面不脱离自然感性,另一方面为伦理性提供感性保证,它是第三种性格,为从自然国家到伦理国家的过渡开辟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