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与中国美学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望衡,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 430012)

原文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内容提要:

“和”是中国古代较早出现的一个哲学、美学范畴。“和”的含义可以区分为四个层次:“和”是杂多的统一;“和”是对立因素的统一;“和”的实现是“化合”;“和”,是健康生命的形态,是兴旺发达的形态,是幸福美满的形态。“中”的含义很丰富。有了“中”的“和”,就不是混合,不是乌合,而是有序的和,有生命的和,有创造力的和。“和”是“中”之体,“中”是“和”之魂。“中”对于中华民族的审美传统有着巨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重视善的美,重视内在的美,重视含蓄的美,重视中节的美,重视有序的美,重视大地的美。美在中和,是中华民族重要的美学传统,也许,经过新的阐释和合理改造,它也能成为当代全球美学共同的追求。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09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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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21;B83-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257-0246(2009)06-0231-05

      中国的美学传统中比较获得公认的是“中和”,但什么是“中和”,又大多语焉不详。因此,比较深入地探讨“中和”理论,仍然不算是炒剩饭。

      “中和”,体是“和”,“和”是中国古代较早出现的一个哲学、美学范畴。“和”的含义可以区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和”是杂多的统一。所谓杂多的统一,强调“和”不是同一元素的重复。《左传》记晏子与齐侯讨论和,齐侯问“和”与“同”是不是一样的,晏子说不是一样的。《国语·郑语》也谈到此问题。史伯说:“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是以和五味以调口,刚四支以卫体,和六律以聪耳,正七体以役心,平八索以成人,建九纪以立纯德,合十数以训百体。”这里他强调“和”与“同”的不同不仅在构成上,而且在功能上,“同”是没有创生力的,而“和”则能生万物。宇宙的一切包括人,都是多样的统一,是“和”而不是“同”。不仅生命是多种元素的统一,美也是如此,“五味”作为美味,“五声”作为美声决不是只一种味道、一种声音,而是多种味道、多种声音的统一。史伯说得很明确:“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

      第二,“和”是对立因素的统一。构成“和”的多种元素的统一,不是胡乱的混合,而是诸多对立因素的辩证的统一。晏子说:“先王之济五味,和五声,以平其心,成其政也。声亦如味,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清浊、小大、短长、疾除、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左传·昭公二十年》)这里,晏子强调清浊、小大这样对立因素的关系,对立不仅不能是同一,而且也不能是同类,如深红与浅红。只有对立,才能产生矛盾,激化冲突,才能产生新事物。对立是创造的必须前提,是生命构成的二元基因。

      第三,“和”的实现是“化合”而不是混合,化合,其产物已经不是原来的事物了,而是新的事物。因此,这种“和”是合而为一。晏子说:“和如羹也。”既然如羹,它就不是原物了。中国哲学和中国美学很看重“化”。“化”连缀着很多重要的概念,诸如“变化”、“文化”、“教化”。讲“变”,要“变”而“化”,才是真正的变了;讲“文”,要“文”而“化”,才是真正的文明;讲“教”,要“教”而“化”,才是真有成效的教。中国美学最高的范畴为境界,境界的最高层次为“化境”。

      “和”既是宇宙的存在方式,也是社会、人理想的存在状态。

      “和”有多种形态。就其最抽象意义上讲,它是阴阳之和,即对立的统一,而在实体意义上,它有多种存在:

      首先是“天人之和”。这即是中国哲学所讲的“天人合一”,它是中国哲学的基本精神,也是中国美学的基本精神。其二是“人神之和”。虽然中国文化不是十分看重宗教,但中国文化还是有不少宗教成分,神在中国人的心目中也是重要的。中国文化讲神,包括祖宗神,去世的圣人、贤人,佛教中的佛、菩萨,道教中的神仙等等。他们都是好人的赐福者、保护者,也是坏人的惩罚者。人神的沟通,中国古代借巫术、祭祀的手段;进入文明时代后,巫术衰落,祭祀虽然有,但并不是神人沟通的唯一的、甚至也不是重要的手段。人与神的沟通主要为心灵上的沟通。人认定,不需要任何凭借,仅凭心诚,就可以知道神的意旨。神人之和,是“天人合一”的一种体现。

      “天人合一”在现实层面上集中体现为人与自然的统一。这通常被视为中国文化的精髓,它的确能引导出许多积极的内涵来,包括认识自然、改造自然,实现人化自然的意义,也包括某种生态平衡的意义,但都不宜估计过高,因为中国古代重视的“天人合一”,多为精神上的。其实践上的意义远不及精神上的重要。也许,这是中国“天人合一”说的最大的欠缺。当然,即使重在精神上的“天人合一”,其意义与价值也是十分巨大的,需要我们深入开掘,继续阐发,并古为今用。

      中国哲学重视的和,除了天人之和、神人之和外,还有人人之和、身心之和以及身之内部之和,心之内部之和,等等。

      如果说天人之和、神人之和,构建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那么,人人之和要构建的是人类社会的和谐,而身心之和以及身之内部之和和心之内部之和,要构建的则是单个人的生命和谐。

      “和”,是健康生命的形态,是兴旺发达的形态,是幸福美满的形态。

      “和”在中国哲学上的地位极其重要。在中国哲学看来,“和”不仅是宇宙的本体性存在——真,也是道德的最高存在——善,同时还是审美的最高体现——美。它是真善美的统一。

      中国古典美学重“和”。“和”在不同的审美对象——自然、艺术、社会中有不同的体现。就艺术来说,艺术美的本体在情与景、意与象、意与境的和谐。

      最为基础的是情与景的和谐。刘勰说:“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文心雕龙·神思》)一方面,情由景而生,另一方面,景因情而美。谢榛说:“情景相触而成诗,此作家之常也。”“作诗本乎情景,孤不自成,两不相背。”“景乃诗之媒,情乃诗之胚,合而为诗。”(《四溟诗话》)关于情景关系,王夫之说得最透。他说:“情景名为二,而实不可离。神于诗者,妙合无垠。巧者则有情中景,景中情。”他提出情语与景语的概念,并指出这二者是不可分的。“不能作景语,又何能作情语邪?”(《姜斋诗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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