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美学的哲学基础再探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开焱,湖北师范学院中文系教授。(黄石 435002)

原文出处: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在当代中国,尽管各种美学、文艺学流派各自突出的因素不同、观点也有差异,但其依据的理论基础并没有根本的不同,即经济生产本原论。过去,人们对这个哲学基础是没有异议的,实际上,正是这个哲学基础的认定可以重新讨论。根据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全面考察人类社会生产构成时的有关论述,可以确认,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人类社会生产的全面描述应该是物质、种群、权力、精神四种生产,而不是物质、精神两种生产。确认社会的生产是四种而不是两种,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对于人类审美和文学艺术的生产活动而言,承认种群生产及权力生产的重要影响,同样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种群生产远不仅仅包括两性间的欲望和爱慕等内容,一切与人的生命的孕育、诞生、培养、成长、衰老、死亡相关的现象、设施、体制和生活,一切产生于它们的源于血缘和泛血缘联系的社会关系,一切产生于这种关系的欲望和情感以及相关的伦理观念等,都属于种群生产或与之密切相关。种群生产不仅提供了原始艺术活动赖以发生的心理基础,还直接提供了原始审美和艺术活动的主要内容。至于文明社会中的文学艺术,无论是其创作的内在个人驱动力、还是其主要内容的构成,都与种群生产密切相关。权力生产与文学生产的关系课题有更广大开阔的视域,而不仅仅局限于文学与政党、政权、领袖之间的关系。可以说,在一切有人类关系的领域,就有权力关系的产生和存在。因此,完全有理由和必要将权力生产作为人类的基本生产活动来对待和研究。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美学和文艺学对文学生产与权力生产之间的关系基本是回避的,这种回避尽管有可以理解的原因,但其不利于全面揭示文学与社会的联系则是毫无疑问的。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09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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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3-0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1-4799(2009)01-0038-09

      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马克思主义美学和文艺学的建设已经有了丰硕的成果,在美学领域,出现了认识(反映)论美学、实践(主体)论美学和生产论美学等有重要影响的马克思主义美学理论模式,与之对应,在文艺学领域也出现了认识(反映)论文艺学、主体论文艺学、生产论文艺学等有影响、有代表性的理论模式。综观这些美学和文艺学理论,尽管各自突出的因素不同、观点也有差异,但其哲学基础却基本上是相同的,那就是尽人皆知的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基本生产构成的理论模式,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话说即是:“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1]82

      蔡仪先生的认识论美学自然不用说了,就是80年代以来在中国美学界颇有影响的李泽厚先生的实践论美学也是如此,这一点在他关于康德哲学的研究性著作《批判哲学的批判》中就已经清楚地表现出来了,它构成了作者批判性清理康德哲学遗产的基本理论视角和立场。而这本书中表达的哲学视角和立场正是李泽厚先生实践论美学的理论基础。一直到最近出版的《历史本体论》中,李泽厚先生的基于产食活动的历史本原观还一以贯之,他依然认为人类基于衣食住行的需要而进行的物质生产活动是人类历史的基础,在这种“生产——生活”活动即“实践——实用”活动中,人类掌握和认识的关于自身——工具——世界三者关系的“度”,乃是人类历史本体论的“第一范畴”[2]2~3。建立在这种以物质生产为内涵的实践哲学基础上的实践美学和主体论文艺学,自然也必定要在“物质(实践)——精神”的社会结构框架中解释和描述人类的审美、艺术和文学现象了。李泽厚先生“实践本体论”中的“实践”的核心内涵是物质劳动,其“历史”的核心内涵也是以物质生产劳动为基础和主体的历史,因此,其产生于这种历史中的“主体”在根本上也是一种建立在物质劳动基础之上的实践理性主体。

      而80年代以来,随着西方马克思主义文论的大量引进,“西马”的生产论美学和文艺学获得了国内学者的重视,开始有学者从社会生产角度来描述和解释审美与文学艺术现象。但中国学者对西方生产论美学和文艺学是有所择取和改造的,例如法国学者马歇雷的艺术生产理论主要致力于从社会意识形态生产角度解释文学艺术生产现象,并不强调“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即“经济——精神”的大框架,甚至他是在有意淡化和摆脱这个大框架,因为深受阿尔都塞“多元决定论”影响的马歇雷,本来就对经济基础决定论不太感兴趣。但生产论文艺学在中国的基本框架却是不一样的,中国学者依然是在“经济——精神”二分的大框架中来描述文学艺术现象的。这个特点在童庆炳先生主编的《文学理论教程》中表现得特别突出。国内目前从生产论视角编写的文学理论教材中,童庆炳先生主编的《文学理论教程》影响最大,使用者最多,覆盖面最广,因此也最有代表性。该书第二编“文学活动”是关于文学本质论的,在全书中具有统摄和基础的地位,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教材编写者的基本见解和思路是:根据众所周知的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有关表述,将人类生活(生产)活动基本划分为物质生产活动和精神(意识形态)生产活动两种,文学活动属于后者的一个部类,是一种特殊的精神生产活动,即一种显现在话语含蕴中的审美意识形态生产活动,这种生产活动归根到底基于物质生产活动并被后者制约和决定。而根据马克思关于经济生产的基本因素和环节的有关论述,以及艾布拉姆斯关于文学四要素的认定,《文学理论教程》作者将文艺生产活动的过程区分为四大环节:对象(世界)——产品的创造活动——产品(作品)的构成要素和特征——产品的消费和接受活动,由此构成一个文艺生产的流程,并以此为全书基本框架对文艺生产的各个环节分别进行描述和探讨。不难看出,《文学理论教程》的“活动论”就是“生产论”,而人类生产又基本只有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两种,后者产生于前者基础之上并受制于前者,这是全书的理论基础[3]。

      因此,在当代中国,不管是反映(认识)论美学与文艺学、还是实践(主体)论美学与文艺学、抑或是生产论美学与文艺学,其理论基础并没有根本的不同,区别只在于切入和运用这种理论框架的角度不同,而对这个理论框架本身,则基本是没有异议的。但我认为,正是这个哲学基础的认定可以重新讨论。我在此提出两个问题:一是人类生活活动如果表述为生产活动的话,那么,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全面描述社会生产的有关论述中,社会基本的生产活动有几种?二是除了经济生产外,其他生产活动对审美和文学艺术的影响如何?这两个问题对所有以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为基础建构的美学和文艺学体系都是具有基础性的,对它们的不同回答必定会影响到对文学生产活动的整体描述和判断。

      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一些经典表述中,人类最主要的生产活动确实被表述为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两种活动,并且强调前者对后者的决定性作用。这些表述也构成了以后苏东和中国关于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基础,上述中国当代各种马克思主义美学和文艺学的理论基础就是以此为依据的。但对人类生产活动的这种二分式描述即使在当时看来也是极度简化了的,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为了特定的理论任务而作出的,不能当成是对人类生产活动的全面描述。马克思、恩格斯在一些论文、谈话和通信中都对这种经济决定论的简单社会构成模式进行过更正和提醒,这是学者们已经多次指出的事实,因其众所周知,为节省篇幅,兹不一一征引,只引出下面三处特别重要的论述以作为本文重新讨论问题的依据。

      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中,马克思就明确地说,除了物质生产外,“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等,都不过是生产的一些特殊的形式,并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4]78。这里,“家庭”就是恩格斯晚年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说的“种的繁衍”的形式之一,代指的是种群生产(即“种的繁衍”),而“国家”则是社会的权力系统和权力形式之一,代指的是权力生产,社会的权力体制、结构和关系的产生和改变——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经常用“政治”或“国家机器”的概念来部分地(而不是全部地)表述的那个领域,说到底,也是一种社会生产活动及其产物。其余如宗教、法、道德、科学和艺术等等,则属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范畴,属于精神生产的领域。因此,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手稿》中表述的社会生产的基本领域,全面理解实际上有四个方面,也就是说,如果从社会生产角度来描述社会构成,基本可以将社会生产描述为物质生产、种群生产、权力生产和精神生产四大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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