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画)与目(画)

——中西绘画中的视觉及其位置

作 者:

作者简介:
贡华南,哲学博士,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哲学系副教授。(上海 200241)

原文出处:
现代哲学

内容提要:

作为一种思想方式,中西绘画的自我理解与各自的存在论大体一致:相应于形式即本质的存在论,西方绘画之创作自觉根源于以距离性为基本特征的视觉原理;相应于以气(味)为性的形上趋向,中国绘画以“象”胜“形”,以“墨”胜“色”,遂寓“目”于“心”,“心”主宰“目”而消弥距离,视觉味觉(感)化而以“进入”、“合”为基本特征,并成为贯穿于绘画创作、赏鉴的基本原理。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09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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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3-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660(2009)01-0104-12

      “目画”与“心画”之说源于邓以蛰先生,他在《南北宗论纲》(手稿)中说:“南宗者心画也,北宗者目画也。心画以意为主,目画以形为主。”① 南北宗之分野在学界颇受质疑②,以“心画”、“目画”来界定南北宗是否恰当也颇成问题,但以“心”、“目”论画自有其理论意义,尤其是在视觉主导绘画,乃至主导整个文化取向之际。

      作为视觉艺术的绘画的最终形态由形与色这些视觉质料构成。不过,视觉艺术是不是只遵循“视觉原理”?“中国绘画”以视觉原理为其第一原理吗?众所周知,眼与心原理根柢形式即本质的思想传统,故得画形即得“相”,而获得终极的目标。可是,在不具备形式即本质的中国绘画传统中,视觉原理还能成为绘画活动的主导机制吗?如果不,中国绘画遵循什么原理?

      进一步追问的话,以下的问题当为急务:心是按照眼的原理活动的,还是眼按照心的机制活动?“心画”说以“心”为本,可是,心按照何种模式活动?心的原理如何展开?心是如何活动的?心的原理规定下画家的眼是如何看世界的?

      一、从“画,形也”到“画,象也”

      中国最早的词典《尔雅》对“画”有一个经典规定:“画,形也。”由于《尔雅》“经”的地位,它对《画》的这个规定也为士人所熟知。按照邓以蛰的观点,以形释画是形与体分离之后“形”③ 的自觉的表现与产物。如中国绘画史所展示,形体分离之后,形的分离马上产生“形神”关系、“形意”关系问题。其原因在于,在中国思想世界中,“形”不具有独立的意义,确切地说,“形”不是“本质”、“本体”,独立的“形”不具有独立自足的意义。“形”与“体”未分化时,“形”以“体”为本体、本质,而形与体分化之后,形就失去了本体、本质。对形的关注、思考遂产生了“形而上”之思想要求,即产生由上而下灌注“形”以意义(本质)的思想道路。在哲学中,大家熟知“形而上者之谓道”这个模式,在绘画中,这个思想道路表现为:寻求在“形”之上存在高于“形”并灌注“形”以意义、主宰“形”的本体,如伦理。但很快,“气韵”、“生动”、“神”这些“形”“之中”(而不是“之上”)的“本体”被触及(而不是被确立)④。按照邓以蛰先生的看法,先是生动,再进于神⑤。

      唐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中引用“画,形也”这个解释,并一再旁征博引⑥ 来论证这个观念:“夫画者,成教化,助人伦,穷神变,测幽微,与六籍同功,四时并运……无以传其意,故有书;无以见其形,故有画。天地圣人之意也。”⑦ 画以见形被理解为天地与圣人的安排。画之“形”包含造化之秘、灵怪之形,也包含人事善恶美丑之形象:“记传所以叙其事,不能载其形,赋颂所以咏其美,不能备其象,图画之制,所以兼之。”⑧ 这里也将画与“象”联系,但重点在于突出绘画之视觉性,其所表现的仍是形的自觉。

      众所周知,在中国文化系统中,“形”自身并不是本质,自身本质的缺乏使纯粹的形难以继续充当画的本质规定,所以,形总被引向“形”之“上”。如顾恺之:“以形写神。”⑨ 宗炳则曰:“圣人含道映物,贤者澄怀味像……圣人以神法道而贤者通,山水以形媚道而仁者乐……以形写形⑩,以色貌色……夫以应目会心为理者。类之成巧,则目亦同应,心亦俱会。应会感神,神超理得。”(11) 对于绘画来说,“形”当然很重要,但“形”自身显然没有成为目的。

      对绘画来说,“形上”的思想无疑蕴涵着使绘画面临被引向画外而失去自身的趋向。庆幸的是,中国绘画史上的“象”(12)观念扭转了这个趋势,而使画回归了自身。我们注意到,宋郭熙在《林泉高致》引《尔雅》“画,象也”,并补充道“言象之所以为画尔”(13)。《尔雅》对“画”的说法只有一处:“画,形也。”显然,郭熙引用有误。不过,从观念史来说,将《尔雅》“画,形也”改为“画,象也”并非无所本,南朝宋王微《叙画》曰:“图画非止艺行,成当与易象同体。”(14) 郭熙以“象”释画可以看做是画与易象同体观念的生长。“以形释画”体现的是形体分离后“形”的自觉,而“以象释画”则体现以神(意)为体、形意交化(象)的特征。撇开《尔雅》原意不说,我们不难发现汉唐人以形释画与宋人以象释画之间观念的差异。以形论画则需要引出“形而上”作为“形”之“体”,形而上又往往被理解为“无形”(如道、神),反过来会消解“形”。以象论画不存在这样的问题,象与道内在相契合。类似的说法尚有很多,唐朱景玄《唐朝名画录》序:“画者圣也,盖以穷天地之不至,显日月之不照。挥纤毫之笔,则万类由心,展方寸之能,而千里在掌。至于移神定质,轻墨落素,有象因之以立,无形因之而生。”(15) 画者所立之象既包含有形也包含无形,更包含天地之外(穷天地之不至)、日月之外(明且幽)。所谓画与易象同体正此谓也。正因为画象有《易》的指向,“心与目”之辨在本体论上获得相对确定的定位。王微曰:“目有所极,故所见不周。于是乎以一管之笔,拟太虚之体。”(16) 目有所极而心无极,以手所出之心及心画才可以穷天地之不至,显日月之不照。

      画为象,故画家优先需要关注的是“万象”、“气象”,需要追求并创生“象”。那么,象是如何产生的呢?看之即创造之,西方画家以看创造出“形”,那么,中国画家是如何创生出“象”的呢?

      二、墨与色之辨

      形色乃画之基本元素,相应于形与象之辨,中国绘画同样展开了以墨还是以五色来作画,来表达画“象”,来表达“自然”与“心灵”的墨与色之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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