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保留服从预期和思想的艺术作品

——阿多诺与美学的矛盾

作 者:

作者简介:
[德]Thorsten Benkel,法兰克福歌德大学。

原文出处:
现代哲学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09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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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660(2009)01-0022-05

      西奥多·阿多诺的《美学理论》如由碎片组成,几乎是一部程序内既定的告别之作:书的不完整性,篇章出其不意中断的特点,强调了一个事实,美学的思考没有终点没有圆满可言。表面上看来此书犹如石矿,标题所示的理论需被发掘整理出来。谁没有被那些黑暗隧道吓倒而要勘探前行的,很快就认识到,随处翻开作品,随处都可以是章节开始和结束,却仍然能够从散漫叙述中发现理论的系统性。于尔根·哈贝马斯① 提出,阿多诺的《美学理论》已经呈后结构主义发展趋向了。这个意见对阅读者的阅读自由而言是正确的,阿多诺这样做,比德勒兹和瓜达里写没开头没结尾的书早了好几年。

      为这本书分篇断章谈何容易。这里讲的是艺术谜一样的特点,是精英和创造力,模仿和哲理,却也同样在讲去艺术性,顶礼膜拜的特点以及错综相连的盲目。当阿多诺研究美学与社会的关系时,一定程度上,以上所有包含在这个框架之内,他是身为社会学家去研究社会现象——还是利用哲学家更大的辩论自由,在讲一个极为抽象的综合体,一个唯一适合于艺术的概念?好几年前一篇相关的介绍阿多诺的理论体系的文章② 认为,阿多诺完全没有作真正意义上的艺术社会学研究。这毫无疑问是真的,这也适用与所有其他的定义之争,还在《本真的行话》时期,按学科分类思考对阿多诺而言是陌生的。他从未打算靠《美学理论》或者他的音乐评论成为联结社会学和哲学的主角人物。音乐评论是阿多诺涉足的多个兴趣领域中陪伴他最为长久的(也将他这样一个业余作曲家指向一个特别的理论和实践相交的密林),如果用学术专业划分的标准将阿多诺归类,跨越学科的问题于是不可避免。

      我在当前的框架里将《美学理论》几个元素分割开来并按一定的联系归入美学传统,尽管这跟阿多诺的观点大相径庭。他的果断的现代艺术理论,这些理论本身也是雅致的,美学的,与(当代的,带实验性质的)中国书法发展趋势的联系,不得不承认,是非常复杂的。人们在寻找坚实的立足点的过程中发出疑问,书法这种艺术体在数个世纪之中的转化,是否展示了与中国社会变化相关的特殊的“美学情景”(关于中国社会变化此处不展开论述),远与近的辨证法作为答案浮出水面,也就是阿多诺所提出的普遍的艺术与社会的矛盾关系。更甚者,现代书法(或者它已经进入了后现代时期?)存在一个新的背景和耐人寻味的美学变化中,对书法的传统的理解已经不合时宜,被断定为积极的和谐的书法受到批判眼光的审视,现代艺术家对这种规则持怀疑态度。因此,作为正统的中国文化表现形式的书法发展到一个新的认知点,按照阿多诺的意思,社会现实的消极性,因不适应和不可估算而来的压抑,表现在艺术中,这不该受到责难。“在被管制的世界里的平衡形态,体现在艺术作品里,是不可交流的交流,是被具体化的意识的超越。”(p.292)③ 世界本非清晰纯洁美丽,艺术也无须如此,尤其艺术能够通过展示消极,而反映出积极并凸显它的不存在。恰恰由于书法这一原本内容明确的交流系统在当代中国社会中,为了以独创的形态表现不可交流性,倾斜于它的(向来最现代的)潜在美学发展方向,而消减了沟通作用,如何从字里行间洞察设计和形象化是当下话题。

      将中国书法定义为一种艺术类型不会受到很大争议,撇去交流的成分,笔道的灵巧和精致体现了美的瞬间。汉字原属于象形文字,以图形代表所指之物。用查尔斯·桑德斯·皮尔士所创的专用名词,文字原本是符号。就此而言,它的形状符合一定的创作原则,与它所代表的物体有紧密关联。文字是对非文字事物被简化的指示,这个指示通过在文字语言的框架里组合勾划提点的笔画实现一个小巧的实体。在这种形式里,作为象形文字,书法汉字仍然带着明显的模仿物体的美学痕迹,但实践中已不作文字用途。当美学功能被植入汉字系统,书法汉字丧失了实用功能,而这是无法预见的。这种变化今天看来无可避免而且近在眼前,它回到了有标准化的规则,也是创造新字形的规则。草书的例子表明了潮流:汉代的编年史高官负责规范统一文字书写,他们选择了隶书,基层官员对文字局部做了一边变动(草书),以更利于手写。这里一来书写汉字时在它的交流功能以外加入艺术家的私人的印记,有了些游戏的味道。书法使象形文字变得完整而且不那么拘束。通过书写者的想象力和书写技艺,文字语言成了一张个性化,富有美感的名片。美化字符组合的潮流直到今天也不断发展更新,过往数十年汉字摹绘的本质几乎完全被摒弃了。修饰的元素,美化的手势(西班牙语里谓之:“Adorno”!)时而刻意时而偶然给文字加了分,“除了信息还要漂亮”:从美学角度来看这是解放的一步,更远离了可感受的客观化。书法在中文里的含义是“字的法则”(或者是“书”的法则),事实上它被理解为一种书写形式,最初的交流功能逐渐被其独创的美学魅力所超过,直至20世纪末书法已经成为一种艺术形态,其字体本源已被压倒。

      尽管中国书法的美学声誉仍让人惊为天才之作,结合上述趋势,归根结底朝着实用的手工艺术发展。我们会认为,动手书写汉字其实关乎技艺,以及一个书法家所有可发挥的创作,以这种富有魅力的方式服务于交流的功能。美学的成分在(传统)书法中实际上与传递内容的功能并行,但存在这样的威胁,这一美学功能退到了次要角色的位置。字体暗含着富有影响力的实用功能性,是艺术的对立面。运笔行书无疑是美学的技艺(同书p.315),工艺美术行业里也是如此,因为书法显然也可以,忽略字体系统由历史发展而来的现状与书法之间必然的冲突,不含艺术抱负地发展。实用的印刷技术与书法在中国并行存在,而且其字形参照了书法的审美标准,这一联系让笔者的猜想至少值得讨论。

      阿多诺把美学的创作作品与艺术领域以外的目的性之间的结合归纳为不门当户对的婚姻。与格奥尔格·齐美尔所持观点不同,后者认为艺术工艺品有其艺术欣赏价值,阿多诺不赞成,而认为作品的独立自主性不容置否应推为首位。不能对美学对象要求合法化,意义,实用价值,除了艺术外它们不是别的,这一艺术的魔力会消失,如果它们突然被要求更多。凡是可被定义为实用的(除了当无功能实用为唯一功能时),就为非艺术:“毫无保留服从预期和思想的艺术作品不是艺术作品”(p.184),它存在的原因则变成满足可用性,只在于“美学内的符合目的的绝对性”(p.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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