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3-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4799(2008)06-0025-06 翻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我们发现,“自由时间”是其中使用频率相当高的一个重要范畴,但对这一范畴,美学、文艺学界并没有像其他学科那样给予足够的重视。事实上,在艺术生产过程中,“自由时间”是一个绕不过的概念,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应该充分重视并深入研究这一范畴,特别是在消费时代背景下。 一、存在于“自由时间”中的艺术与存在于“意识形态”中的艺术 首先,我们来看看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文艺意识形态特性的经典论述:“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1]82-83,“适应自己的物质生产水平而生产出社会关系的人,也生产出各种观念、范畴,即这些社会关系的抽象的观念的表现”[2]484;经济基础是“社会关系”的“现实的”表现,而艺术、哲学等则是“社会关系”的“观念的”表现——前者作为现实的社会存在,决定作为观念的社会意识的后者——这里的艺术就是“存在于‘意识形态’中的艺术”。 再来看看被我们过去严重忽视的马克思对艺术的另一种重要描述:“其次是他们支配的自由时间,不管这时间是用于闲暇,是用于从事非直接的生产活动(如战争、国家的管理),还是用于发展不追求任何实践目的的人的能力和社会的潜力(艺术、科学等等)。”[3]215 “古代人连想也没有想到把剩余产品变为资本……他们把很大一部分剩余产品用于非生产性支出——用于艺术品,用于宗教和公共的建筑。”[4]603 “从整个社会来说,创造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也就是创造产生科学、艺术等等的时间。”[5]381 “个性得到自由发展,因此,并不是为了获得剩余劳动而缩减必要劳动时间,而是直接把社会必要劳动缩减到最低限度,那时,与此相适应,由于给所有的人腾出了时间和创造了手段,个人会在艺术、科学等等方面得到发展。”[6]218~219 在这些论述中,马克思实际上描述了艺术的另一种存在状况。即“存在于‘自由时间’中的艺术”——这与“存在于‘意识形态’中的艺术”不尽相同,而关于两者之不同,马克思本人还有直接的论述:“因为施托赫对物质生产本身不是从历史方面进行考察,因为他是把它当作物质财富一般的生产来理解,不把它当作这种生产的一定的、历史发展的、特殊的形式来理解,所以,他就把自己脚下的这个地盘抽掉了;只有立在这个地盘上,一方面,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这个特别社会形态内的‘自由的精神生产’,才有可能得到理解。他总是局限于一般的毫无意义的空谈。关系并不像他当初想的那样简单。例如,资本主义生产对某些精神生产部门如艺术和诗歌就是敌对的。否则,我们就会陷到十八世纪法国人那样的曾经被勒辛那样美妙地嘲笑过的幻想中去。我们在力学等等方面既然远远胜过古代人,为什么我们不应该也能写出一篇大史诗呢?竟没有《伊利亚特》,而只有《亨利亚特》!”[7]307 柏拉威尔在《马克思与世界文学》中,先引用马克思“一方面,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这个特别社会形态内的‘自由的精神生产’,才有可能得到理解”等语,然后评述道:“有人说,马克思这样区分阶级的‘意识形态’和‘自由的精神生产’,似乎是再一次表示,即使受到一种意气不合的社会秩序的限制,艺术可能仍是一个比较自由的领域。”[8]423~424 马克思还指出:“真正自由的劳动,例如作曲,同时也是非常严肃,极其紧张的事情。”[6]113 ——“存在于‘自由时间’中的艺术”就是一种“自由的精神生产”、“真正自由的劳动”,马克思本人显然充分注意到了艺术作为“自由的精神生产”与作为“意识形态”这两种存在状况的不同。 艺术的本质与人的本质密切相关,“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9]18,“适应自己的物质生产水平而生产出社会关系的人,也生产出各种观念、范畴,即这些社会关系的抽象的观念的表现”[2]484,“生产关系”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中最现实、最基础的关系,意识形态则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的观念表现,艺术的意识形态本质与人的本质的“社会关系的总和”正相对应。那么,“社会关系的总和”是不是人的“唯一”本质呢?首先梳理一下《德意志意识形态》相关论述:“这些个人所产生的观念,是关于他们同自然界的关系,或者是他们之间的关系……”[9]30 “生命的生产——无论是自己生命的生产(通过劳动)或他人生命的生产(通过生育)——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含义是指许多个人的合作。”[9]34 “人们对自然界的狭隘的关系制约着他们之间的狭隘的关系,而他们之间的狭隘的关系又制约着他们对自然界的狭隘的关系……”[9]35 “到现在为止,我们只是主要考察了人类活动一个方面——人们对自然的作用,另一方面,是人对人的作用……”[9]41 “历史的每一个阶段都遇到有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数量的生产力总和,人和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在历史上形成的关系……”[9]43 “人对人的作用”所形成的“他们之间”的“社会关系”与“人对自然的作用”所形成的“他们同自然界”的“自然关系”,乃是《德意志意识形态》考察物质生产活动的两个不同的基本方面——这两个方面是有区别的,同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又是把这两方面高度统一在一起来考察劳动的:他们反对脱离特定的“社会关系”去考察劳动,把劳动仅仅视作是人与自然界之间的一种活动;他们同时也反对脱离人与自然界之间的“自然关系”去考察劳动(这一点过去被我们忽视了):“过去的一切历史观不是完全忽视了历史的这一现实基础,就是把它仅仅看成与历史过程没有任何联系的附带因素……这样就把人对自然界的关系从历史中排除出去了,因而造成了自然界和历史之间的对立。”[9]44 我们可以说,脱离“人对自然界的关系”去片面强调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恰恰也可能导向历史唯心主义。 《德意志意识形态》还有一个被我们过去所忽视的、与“社会关系的总和”相近的重要表述,即“生产力的总和”:“一方面是生产力的总和,这种生产力好像具有一种物的形式,并且对个人本身说来它已经不是个人的力量,而是私有制的力量”[9]73,“联合起来的个人对全部生产力总和的占有,消灭着私有制”[9]75,“每个个人和每一代当作现成的东西承受下来的生产力、资金和社会交往形式的总和,是哲学家们想象为‘实体’和‘人的本质’的东西的现实基础”[9]43。马克思还更明确指出:“生产力和社会关系——这二者是社会的个人发展的不同方面”[6]219,“财富岂不是人对自然力——既是通常所谓的自然力,又是人本身的自然力——统治的充分发挥吗?财富岂不正是人的创造天赋的绝对发挥吗?”但是,“在资产阶级经济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时期中,人的内在本质的这种充分发挥,表现为完全的空虚”[5]486 ——“人的内在本质”就是“人本身的自然力”——而这种本质是在人与“现实的、感性的对象”即人与自然之间关系上展开的。可以说,“社会关系的总和”与“生产力的总和”,乃是人的完整本质两个不同侧面的不同表现,而强调这两个方面的高度统一,乃是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的基本点,仅仅只强调“社会关系的总和”显然是相当片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