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真正的环境审美:化解景观审美经验中的边界和对立

作 者:

作者简介:
[英]埃米莉·布雷迪,美国弗吉尼亚人,爱丁堡大学地理研究所,讲师,哲学博士。(英国爱丁堡 EH8 9JX)

原文出处:
江苏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为了使审美体验在环境公共行动中发挥出更加积极的作用,美学家必须化解与景观和环境相关的审美体验、审美判断以及决策中的一系列对立性要素,诸如审美主体与客体的对立、非人类与人类的对立、个体与群体的对立、地方民众与专家的对立。真正的环境审美体验是积极的、参与性的、可交流的,而不是消极的、私人的、主体性的。通过这种体验,我们可以消除一些妨碍美学在公共领域发挥重要作用的障碍。一些途径可以打破人与自然的界限,比如园艺、环境艺术以及相关的对于环境的审美估价方式,都能够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为了鼓励对景观更加亲密、更加积极的审美参与,应当重视审美沟通的价值,即与更多的人讨论和分享我们的环境审美体验和审美价值。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09 年 01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B83-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604(2008)04-0011-05

      [生态精神与美学、文艺学研究] 特约主持人程相占 教授

      在反思如何从环境美学走向公共行动时,我觉得我们需要化解一系列边界。通过化解理论与实践两方面的各种边界,我们可以促使美学在公共领域发挥重要而有意义的功能。

      一、美学与环境

      在哲学美学领域,许多思想家已经将注意力从艺术转向对于自然审美鉴赏的分析。尽管过去也有许多哲学家如康德曾经讨论过自然审美问题,但是,19世纪60年代末期标志着英美这种兴趣的苏醒,正如罗纳德·赫伯恩(Ronald Hepburn)的经典论文《当代美学及其对自然美的忽视》所表达的那样[1]。从那时起,环境美学已经逐渐发展成为哲学美学的一个领域。尽管艺术哲学仍然占据主导地位,但是,许多哲学家已经认识到理解自然世界审美体验的重要性,也认识到理解各种环境审美体验的重要性——环境混合着非人类与人类因素,如乡村景观。这种认识与另外一种更大的分支学科环境伦理学携手并进。总之,从20世纪下半叶开始的对于环境的兴趣和新的自然美学,都是由当代全球环境危机促动的。

      (一)超越风景模式

      当前讨论的重要论题之一是拒斥自然审美鉴赏中的“风景”或“景观”模式。这种立场在18世纪和19世纪的如画运动(Picturesque movement)中有其理论渊源。在如画理论遗产支持下,当代审美实践将自然视为眼前展开的大地,而不是将自然体验为“环境”——在环境中,审美主体被自然客体、自然过程和自然现象包围着。

      如画审美理论、景观设计和休闲实践无不强调以人类为中心的立场。这种立场借助由艺术确立的标准来估价景观:景观被当作绘画来欣赏,克劳德玻璃(Claude glass)代表了对于自然的精确展示[2]。这种审美欣赏的基础不仅狭窄而且错误,它假定自然只有按照绘画范畴才能得以恰当地欣赏,似乎景观只是帆布上的二维固定图像。这种模式使审美欣赏变得贫乏,因为它只关注景观的如画性质,诸如颜色和设计的外貌。自然环境需要艺术品以外的其他欣赏框架。自然作为环境是三维的动态空间,具有多重感性特征。如画欣赏模式将感官注意仅仅限定在欣赏绘画时使用的视觉上,因而无法捕捉三维环境空间的丰富感性意蕴。在这种模式中,欣赏者成了自然“帆布”的外在观察者,而不是身处环境中的审美参与者。

      有一种观点认为,自然景观只有与艺术比照而构图时才具有审美价值。这种观念引起了如画理论中的一些伦理问题:它没有认识到自然具有独立于人类设计的欣赏价值,因而缺乏对于自然对象、自然过程和自然现象突出特征的尊重。依据如画观念进行设计的设计师对于自然缺乏基本同情,他们将自然视为杳无人迹的荒野,把自然当作私人财产一样从外部观看它[3]。只有在自然被人化之后的安全状态下,人们才会欣赏自然的不规则和混乱;而“人化”自然的方式要么是重新设计它,要么是将之视为艺术家的作品。

      (二)新的环境美学

      当代哲学家如罗纳德·赫伯恩、阿诺德·伯林特(Arnold Berleant)、齐藤百合子(Yuriko Saito)、艾伦·卡尔森(Allen Carlson)一直从事于倡导一种新的环境审美模式。这种模式认为,自然环境首要地并非被体验为“景色”,而是被体验为“环境”;身处环境“之内”的审美主体将自然欣赏为动态的、变化的和不断展开的。这种审美立场重视事物的多重感性特征,综合运用生态学知识、想像、激情,将自然理解为讲述着自身故事的新型自然[1],[4],[5],[6],[7]。当然,这种审美模式依然是人类中心的,也就是说,它依然是人类做出的审美判断。一种真正的环境审美将祛除人类主体的中心位置,将促成一种更加深入的、也可能是更加丰富而敏感的环境审美体验。

      由于视觉美学和视觉标准在当前景观估价中依然占据主导地位,上述哲学工作意义重大。当视觉特征是我们评估景观的重要准则时,它们仅仅构成了我们审美判断的一方面。而且,在规划语境中,视觉特征向来主宰着相关论争。这一习惯力量使环境的多种审美特征贬值,妨碍了对环境进行更加密切、更加亲近的审美欣赏。

      二、主体与客体

      上述新的环境审美立场有助于化解惯常的主客二元对立。审美中的主客二元对立植根于纯粹的视觉审美。在这种审美模式中,人与环境隔离而从一定距离之外来欣赏环境,自然被当作能够带来审美愉悦的风景而判断其审美价值。此时,审美主体是作为旁观者而不是参与者出现的,主客二元对立由此得以强化。一些美学家已经批评了审美无利害性(aesthetic disinterestedness)观念,对此,二元对立、人与环境隔离也负有责任,我曾经在其他地方重新解释过无利害欣赏(disinterested appreciation),认为它与消极的或者保持距离的欣赏(distanced appreciation)并不相同[6]。通过强调审美体验中想象力和感知的积极方面,我们重新理解了无利害性如何在审美反应中发挥作用——它使我们集中感知,集中注意力。无利害性使审美主体深深地沉浸在审美环境中,通过积极的、集中的感知,环境潜在的审美维度得以打开,散乱事物的审美特征也由此得以强化。

      阿诺德·伯林特提出的“融合美学”(an aesthetics of engagement)既与艺术相关,也与环境相关。它拒斥主体与客体、心灵与身体的二元对立[4],[8]。约翰·杜威(John Dewey)的美学,梅洛·庞蒂(Merleau- Ponty)现象学中的身体-主体观念,都支持着伯林特的理论。对于发展一种真正的环境审美,伯林特的观点非常重要。尽管需要打破主体与客体的对立,但是,与伯林特不同,我并不同意在深层的整体意义上,人与自然环境是潜在一体的(或者,用深层生态学的术语,是“一”)。特别是,人类主体并没有消失在审美对象/环境中,审美对象/环境也并没有消失在审美主体中。更确切地说,当审美主体积极地融合于自然或文化环境之中时,他们也还保留着其身份,保留着他们作为欣赏者的人类特性。同样重要的是要认识到,自然整体有其自身的生命,按照不同于人类生命和人类价值的方式发挥着功能、展示着生命样式。否则,上述理论假设将导致将自然被人类主体据为己有[9]。也就是说,假设人与自然是一体的将会导致我们不尊重自然整体和生态系统。而认识到人与自然的差异和连续性,审美判断潜在的与伦理意识以尊重自然的方式合并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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