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作为审美心理学家,还是作为西方美学史家,朱光潜都不能摆脱与西方美学的牵攀,特别是他与克罗齐的关系,竟贯穿其美学生涯的始终,达六十年之久。朱光潜对克罗齐,从1927年的学术崇敬,到1935年的方法论质疑及1948年的哲学惜别,再到1958年和1964年的“遵命”式审判,以至上世纪80年代企图真诚修复他与克罗齐的正常关系……这一切已构成20世纪中西美学关系史上一出近乎“啼笑因缘”的悲喜剧,同时又与百年国史的变动紧密相连。这部戏的转折点是在1948年。诚然,这仅仅表示朱光潜与克罗齐的关系是在1948年如同戏剧始有悬念,心理情节颇为微妙,而不是说朱光潜1948年对克罗齐的学术探究达到了他人以后无可企及的程度。既然这是一出多幕史剧,不妨按时序一幕幕地开演罢。 第一幕学术崇敬与“半截子”吸纳(1927—1935) 1927年正在英法留学的朱光潜撰《近代三大批评学者(三)——克罗齐》,刊于《东方杂志》,第一次为中国学界译介克罗齐美学,其介绍不算全面,但流露出对克罗齐的赞美则显而易见。比如他说克罗齐是西方美学史上“以第一流哲学家而从事文艺批评者,亚里士多德以后,克罗齐要算首屈一指。他从历史学基础上树起哲学,从哲学基础上树起美学,从美学基础上树立文艺批评,根源深厚,所以他的学说能风靡一世”①。这是一个学子对导师的学术崇敬。那时,朱光潜刚到“而立之年”。 克罗齐美学的核心是“直觉说”。“直觉说”对朱光潜形成自己的审美心理学来说(其代表作为《文艺心理学》),是最重要的启蒙。虽然“直觉说”不足以为朱光潜系统探究美感的心理生成提供全程服务,但克罗齐的“直觉”、“意象”等概念,在朱光潜的早期美学研究中已占据要津。只须打开《文艺心理学》(撰于1932年前),第一章赫然在目的便是“形象的直觉”。若将此“形象”解读为艺术家借助灵光闪现而领会的“直觉品”,则它本就是克罗齐的“意象”。实际上,朱光潜早期对克罗齐美学吸纳得最具心得的,也是“直觉说”。 说“直觉”就离不开“意象”。当然,这在克罗齐那儿,也有一个发展过程。简约地说,克罗齐1901年撰《美学原理》,功夫几乎全用在“直觉”上,1912年撰《美学纲要》,与“直觉”相连的“意象”之份量就重了许多。与康德相比,克罗齐的“意象”特点有三:“直觉性”、“整一性”与“抒情性”。 当康德撰《判断力批判》将“审美的意象”定义为“想象力所形成的一种形象显现”(朱光潜译)②,其陈述简明而单纯。克罗齐却由此生发出诸多创见。首先,意象有“直觉性”,当艺术家在将意象诉诸笔墨前,已在自己内心“直觉”到了它,或曰艺术家能在第一时间“看见”自己内心正在想象什么。这个“看见”,当然不是用肉眼,而是用心眼,是在内视觉水平,凝神静观心灵的艺术创造。用朱光潜的语式来说,便是“用志不纷,乃凝于神”,且断言“美感经验就是凝神的境界”③。朱光潜《文艺心理学》第一章所津津乐道的,其实就是围绕克罗齐所揭示的意象的“直觉性”特点而展开的,以此作为他研究“审美经验的心理生成”的链式理论结构的第一环节。 克罗齐在言说意象的“整一性”一案,则自1901年《美学原理》到1912年《美学纲要》,前后既有一致的地方,也有逐次深化之处。具体而论,在意象构成的整一性方面是一以贯之的,皆坚持“心灵的活动就是融杂多印象于一个有机整体”④,但在探询意象的整一构成之“直觉”内驱力来自何方时,则克罗齐在1901年尚不知所云,直至1912年他才明确回答:“是情感给了直觉以连贯性和完整性:直觉之所以真是连贯的和完整的,就因为它表达了情感,而且直觉只能来自情感,基于情感。正是情感,而不是理念,才给艺术领地增添了象征的那种活泼轻盈之感……”结论:“艺术永远是抒情的”,此“抒情”是指“灵魂的某种状态所采取的那种完善的幻现形式”⑤。这便又带出了克罗齐论意象的第三特点,即“抒情性”。 须说明的是,若克罗齐1912年仅仅提出意象整合的“直觉”动力源自“抒情”,这对中国学界来说,未必新鲜,因为千年中华艺文早就有“诗缘情”、“为情而造文”等说法了。但当克罗齐把“抒情”内驱力与“灵魂的某种状态”相提并论,即把“抒情”落到灵魂水平来追究,这就发人深省了。因为稍知人间情事者不得不承认,只有灵魂水平的那类感情才可能给经典创作以非凡的“连贯性和完整性”。当列夫·托尔斯泰写《安娜·卡列尼娜》耗时五年,罗曼·罗兰写《约翰·克利斯朵夫》坚守二十年,歌德从构思到《浮士德》脱稿前后长达六十年,能如此持续激励大师献身于艺术的激情,若非源自灵魂,又能来自何方呢? 现在回到朱光潜。朱光潜在《文艺心理学》付梓前,对克罗齐有涉意象命题所贡献的“直觉性”、“整一性”和“抒情性”等创见,到底吸纳了多少呢?平心而论,吸纳得较完整且丰满的是1901年版的“直觉性”和“整一性”,对1912年版的“抒情性”则吸纳得很单薄,似有“半截子”、欠消化之嫌。这可从《文艺心理学》第十一章“克罗齐派美学的批评”见出。这当然不是说朱光潜当时未认同意象赖以整合的“原动力就是情感”,而是说他未像1912年的克罗齐将情感动力置于灵魂水平来领悟,而是仅仅将此情感动力归结为康德式的、纯心理水平的“心灵综合作用”⑥。这便诱引他对意象“整一性”的解读只能是形式水平的“整一”,而非克罗齐在1912年所论证的灵魂水平的“整一”。 如此强调克罗齐美学有1901年与1912年的版本之异,原因有二。 首先,这牵涉到对克罗齐美学的系统、整体把握。克罗齐美学本身就有一个从基本成型到总体成熟的过程,想必这位智者自“三十而立”走向“四十而不惑”(1901年时三十五岁,1912年时四十七岁),其内心大概经历了好多,也担当了好多,故促使其美学有大长进,以致其1912年版《美学纲要》坦承1901年版《美学原理》“在如今看来十分幼稚”⑦。与1901年版相对照,1912年版美学的最大变数,是克罗齐不再将“直觉”幽闭在纯逻辑框架,而仅仅把它设定为在心理学水平对人类精神资源(诸如感受、印象与情感等)的瞬间领会——这就像一棵悬浮半空的树,因其根并未沾历史文化的泥土,故其品性仍是“形式压倒内容”的。相反,克罗齐在1912年已将“直觉”视为一种“循环的心灵的高级形式”⑧,它是对经历了“直觉”、“概念”、“功利”、“道德”诸环节的精神存在的再领悟,其品性也就不再是心理学而是文化学,不再是形式论而是价值论的了。克罗齐说,这就像闯过风浪的水手,“站到岸上之后,他们还会回头凝视那汹涌的波涛”⑨。为了便于区分,不妨将1901年版“直觉”叫做“直觉1”,将1912年版“直觉”叫做“直觉2”。鉴于克罗齐美学本是以“直觉”论为其理论核心的,故核心有变,其美学的总体轮廓或风貌也就不能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