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哲理与马丁·海德格尔思想有某种特别的关系,而且这种关系对于理解双方都很有积极的意义”——这个命题已经被一部分海德格尔的研究者意识到,并有过一些讨论,但还须要进一步研究和深化。后期海德格尔多次提及“东亚”,讲到与东亚思想对话的必要,①还曾与日本学者就语言问题做过对谈,②但是就目前所能得到的公开发表的海德格尔著作而言,似乎可以说,在“亚洲”或“东亚”的范围内,海德格尔主要是与中国的道家进行了完全主动的并很有深意的哲学对话。而且我们还知道,海德格尔一生中评论过许多哲学家和哲学思想,但他无保留地推崇的“诗性的思想”(dichtenden Denken),只属于前苏格拉底的古希腊哲学家③、荷尔德林④与老子⑤。 本文的目的是提供一个海德格尔与中国古代哲学关系的概述和评价。第一部分将介绍海德格尔关于道家的言论(其中有两条是迄今国际上流行的有关文献⑥中所没有的),分析它们的含义,由此而得出一个初步结论,即海德格尔对老庄的强烈兴趣有着哲理本身的原因,他本人的思想发展受到过道家的影响,或起码与之产生过内在的共鸣。他想通过熟悉老庄的思想,从一个新的角度来打量西方哲学传统,并为现代技术造成的人类困境寻求解脱之路。第二部分将审查和评价他的这种意图成功与否,指出他对待东亚思想的态度中相当谨慎的、似乎很有保留的一面,分析这种谨慎和保留的原因和真实含义,并顺带回应一些怀疑海德格尔与道家关系的真实性和重要性的意见。第三部分将简略地阐述海德格尔与道家的因缘乃至他的整个思想与广义的中国哲学有什么对话的可能。尽管其中大部分是正面的对话可能,但也有负面的,这就是:中国哲人可以通过反省和进入海德格尔还欠缺的思想维度,来更深入地理解自己的哲学传统。 一、海德格尔与道家——30年的因缘与思想对话 以下涉及的主要事实,将依它们出现的时间顺序来介绍,限制在海德格尔本人所撰写的、直接与道家相关的文稿和作品范围内。 1.第一个事实是在本文所引用的所有主要事实中,唯一没有作为正式的海德格尔著作的内容而公布的,但它现在也已经以可信的方式进入了正式出版物。此事实的发现经过是:笔者与德国的瓦尔特·比梅尔教授有通讯联系,这位教授是海德格尔与胡塞尔著作的编辑者、研究者和著名学者,同时也知道笔者的研究领域中包括了海德格尔与道家的关系。1997年7月,笔者收到他寄来的海德格尔《论真理的本性》1930年手稿中一页的彩色复印件(见张祥龙,2007年a,正文前的影印页第1页),上面有该文第六章“作为遮蔽的非真理”(Die Unwahrheit als die Verbergung)中的几段话,其中包含这样的一段: 自由是(存在者本身的)去蔽着的让存在;它将自身揭示为真理的本性。现在它将自身显示为:此作为真理本性的自由在其本身中就是向隐秘(Geheimnis)的补足性开启。那知其光亮者,将自身隐蔽于黑暗之中。(老子)(同上,第242-243页;黑体为引者所标) 最后被引用的老子的话,出自《道德经》或《老子》第28章,原文是“知其白,守其黑”。 《论真理的本性》的初稿写于1930年,海德格尔根据它在不莱梅等地做过多次讲演。经过多次修改以后,此文于1943年正式出版。⑦在正式出版的文本中,这段引文消失了。但是,如果仔细阅读这篇被发表的文章,就知道它表达的思想与这段引文的意思是一致的,而且也符合海德格尔在不莱梅的克尔勒(Kellner)家中的举动和言论。⑧ 《论真理的本性》标志着海德格尔思想的“转向”(Kehre)(Heidegger,1978b,S.325)。这个转向意在“克服形而上学”,表现为对于《存在与时间》等著作中还使用的“形而上学的语言”的改变(ibid,S.199、325)⑨,实际上也有思想倾向的调整,尽管不像某些人认为的是根本立场的转换,比如所谓从“主体主义”立场转变到“非主体主义”。就《论真理的本性》而言,这个思想和表达倾向的调整指的是:《存在与时间》中真理(Wahrheit)的含义是“去除遮蔽”(a-letheia,Erschlossenheit,Un-verborgenheit,Ent-decktheit)(ibid,2001,§44),从而进入一种林中空地那样的打开遮蔽而见光的状态(Lichtung)。尽管他有时也认为真理与非真理(Unwahrheit)是“同样原初的”(gleichurspruenlich)(ibid,S.222),但是毕竟光亮的真理要先于无光的非真理:“只是由于缘在(Dasein,指人的存在方式——引注)是被打开的,它才是被遮蔽的”。(ibid)《论真理的本性》则要改变这种“真理优先于非真理”的表达策略,强调在人的原本的、实际的生存经验中,真理永远离不开非真理,光亮永远以黑暗为前提和根源。 这种改变实际上要比初看上去更复杂,比如“遮蔽”(Verborgenheit)或“非真理”(Unwahrheit)的含义在新的语境中有了新的意思,它首先意味着“对于全体存在者的隐藏”(Verborgenheit des Seienden im Ganzen),即“隐秘”(Geheimnis),或者“对于(去蔽真理的)最切己的所有的保存”(bewahrt ihr(die aletheia)das Eigenste als Eigentum)(ibid,1978b,S.191),而不再仅仅是对于真实状态的遮盖(decken),于是它也就获得了真理的根源或可能性的地位。无论如何,《论真理的本性》表达出了一种不同于《存在与时间》的真理观,尽管两者之间仍然有不少相似之处,而且它们都根本区别于传统的符合真理论(主张真理就是判断符合事实)。这种关于真理本性的看法的改变或转向,其要点就被海德格尔以《老子》第28章的“那知其光亮者,将自身隐蔽于黑暗之中(知其白,守其黑)”来很贴切地点出。“光亮”指“真理”,而“黑暗”则指“非真理”;真正“知”光亮者,其根子就扎在不显眼的、隐蔽着的黑暗之中,而且他也知道这知识的根源所在,因为作为真理的本性的自由一定要向隐秘开启。这“黑暗”在海德格尔后来的著作中被称为“大地”(Erde),指人类生存总要预设的东西,总能从那里获得保护的东西。在老子那里,“黑”是“阴”、“无”或“柔”的另一种表达,与“白”、“阳”、“有”、“强”相对,黑与白、阴与阳的相交才能产生生命与真理。这种阴与阳、黑与白相交而发生的状态,在《论真理的本性》中被称作“让存在”(Seinlassen),它“既去蔽着,同时又遮蔽着”(entbergenden und zugleich verbergenden)(ibid),被后期海德格尔称为“自身的缘发生”(Ereign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