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巴黎手稿》中人性与教育原理的有关问题 在《巴黎手稿》中,在人性问题上,马克思不但抛弃了费尔巴哈的以爱神为至上神的三位一体论,改造了黑格尔的抽象劳动观,而且,他没有停留在对共同人性的一般承认上,而是深入到人性问题的各个侧面,作了具体的阐发。只有弄清了各个侧面的究竟,才能透视人性的底里。而这些所谓“侧面”问题,又都是与教育原理有着密切联系的。 一是个人与社会问题 马克思认为,应当避免把社会当作抽象的东西与个人相对立,个人是社会存在物,个人的生活与社会的生活是一致的。“人的个人生活和类生活并不是各不相同的,尽管个人生活的存在方式必然是类生活的态式。特殊的或者较为普遍的方式,而类生活必然是较为特殊的或者较为普遍的个人生活。”[1]只看到个人生活,或者只看到类生活(社会生活),就既不能理解个人,也不能理解类。 个人生活与社会生活的统一,并不抹煞个体的特殊性,并不将个体的特殊性淹没在类的统一性中。如果没有个体的特殊性,也就没有类的统一性。马克思说:“人是一个特殊的个体,并且正是他的特殊使他成为一个个体,成为一个现实的、单个的社会存在物。同样地他也是总体、观念的总体、被思考和被感知的社会的主体的自为存在,正如他在现实中既作为社会存在的直观和现实享受而存在,又作为人的生命表现的总体而存在一样。”[2]这里说明,承认个人的特殊性,是承认个人作为社会存在物的必要条件。“生命表现”即是个人的特殊性的表现。 人生活、活动于社会中,人的生活、活动都有社会性,但这并不意味着人的活动“仅仅存在于直接共同的活动”这种唯一的形式中。当个人单独从事活动的时候,他的活动仍然是社会性的,个人的单独活动并不是脱离社会的活动。马克思说:“甚至当我从事科学之类的活动,即从事一种我只是在很少一种情况下才能同别人直接交往的活动的时候,我也是社会的,因为我是作为人活动的。不仅我的活动所需的材料,甚至思想家用来进行活动的语言本身,都是作为社会的产品给予我的,而且我本身的存在就是社会的活动;因此,我从自身所做出的东西,是我从自身为社会做出的,并且意识到我自己是社会的存在物。”[3] 真理本来是平易的。马克思的这段话并不晦涩难懂。但是,当我们联想到在实践中由于人们不承认这个平易的真理而制造出无穷笑料、无穷蠢事时,才能从平易中看到深刻性。另一方面,一些对马克思的著作一知半解的人又责备马克思看不见个人,抹煞个性,应该指出他们所说的不是真正的马克思。 马克思认为,组成社会的个人是彼此相需、相互依存的,每个个人都是为别人的存在,每个别人也是为了这个个人的存在,正是在这种个人为别人、别人为个人中才形成社会,才体现了人的个性,“我们已经看到,在被积极抛弃的私有财产的前提下[4],人如何生产——他自己和别人;直接体现他的个性的对象如何是他自己为别人的存在,同时是这个别人的存在,而且也是这个别人为他的存在。……正象社会本身生产作为人的(即社会的人的——引者)人一样,人也生产社会。”[5]这是说,每个人都为了别人的存在,才生产出社会,生产出社会的人。黑格尔也曾对此有切实的说明:“每个人劳动收集的内容或成果超出他自己的需要,他为多数人的需要而劳动。每个人因此满足了多数人的需要,而他自己的许多特殊需要的满足乃是许多别人的劳动[成果]。”[6]这是促进社会性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是社会存在的必要条件。所以,完全孤独的人是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的。完全不为别人的存在而只为自己存在的人不是社会人,而是自然物、动物。 在马克思看来,社会是人与自然发生关系的必要前提。只有在社会中,人的本质的对象化才能实现,自然界才能成为人的生存的要素,人与自然的本质的统一才能完成。“自然界的人的本质只有对社会的人说来才是存在的;因为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说来才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才是他为别人的存在和别人为他的存在,才是人的现实生活的要素;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人的(即社会人的——引者)存在的基础。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对他说来才是他的人的存在,而自然界对他说来才成为人。因此,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7] 上述引文中,“自然界的人的本质”、“自然界……才成为人”、“自然界的……复活”,指的是,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通过人的本质的对象化,自然界也成为人的一部分。“在实践上,人的普遍性正表现在把整个自然界……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人的身体”[8]。这就是说,改造自然界,迫使自然界为人的生存服务,与社会的形成、社会人的产生是同一个过程。人,只有成为社会的人,才能是自然界的主人。一旦他成为自然界的主人,他也就是社会的人。 二是能动与受动问题 人的能动性和受动性问题,是哲学、心理学、教育学共同关注的问题,也是实际生活中时时遇到的问题。唯心论者重视人的能动性,忽视受动性;机械唯物论者重视人的受动性,忽视能动性。青年马克思即已超越二者的局限性,认为人是能动性和受动性的统一。《巴黎手稿》写道:“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存在物,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这些力量作为天赋和才能,作为欲望存在于人身上;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