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论检讨:概念·理论·体系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鉴 李定仁 西北师大教科所

原文出处:
教育理论与实践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1996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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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有关学科构建逻辑起点的研究引进教育科学的领域之后,教育理论界便开始沉思整个教育学理论体系构建的初始概念或范畴及其基本关系。这一现代的思维方式是从方法论的角度切中任何一门学科理论的钥匙。对教学概念进行科学的界定,从而进一步分析教学活动的结构,就是其具体表现之一。再从社会认识论的角度而言,“当我们深思熟虑地考察自然界或人类历史或我们自己的精神活动的时候,首先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画面,其中没有任何东西是不动的和不变的,而是一切都在运动、变化、产生和消失”。但是,“这种观点虽然正确地把握了现象的总画面的一般性质,却不足以说明构成这幅总画面的各个细节;而我们要是不知道这细节,就看不清总画面。为了认识这些细节,我们不得不把它们从自身的或历史的联系中抽出来,从它们的特殊的原因和结果等等方面来逐个地加以研究”。[1]因此从逻辑起点的方法论出发,理论家们透过教学概念、教学结构理论等等这些“细节”(初始概念或基本范畴)来把握教学这一总“画面”。无疑是一种科学的方法论。

      一、对教学概念的不同界定

      熟悉教学论发展史的人们,很了解教学论逐步科学化历程的基本线索:从个别的教学思想、论著到形成独立的学科;与心理学建立起联系;“新教育”的出现和两大派别的长期论争;马克思主义教学论的产生和发展。[2]

      时至今日,教学论已经成长成一颗枝叶繁茂的大树,其理论体系也相当丰富。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教学论的研究却很难出现突破性的发展,教学理论界长期处于困惑性状态,理论家们开始逆回学科的发展史上溯到学科发展最初的思维方式,即通过反诸教学论自身诸范畴,检查教学论理论体系,寻求到最基本最本质的学科研究的逻辑起点。逻辑起点是古老的,而这一思维方式却是现代的。这就使研究者们的目光焦点落实到了对教学概念的再一次理性认识。“任何教学论都不能不首先阐明‘教学’这个基本范畴或总概念。古往今来,出现各种各样的教学理论,它们在科学化道路上处于不同的地位。其相互区别或争议之点,首先就在于对‘教学’这一概念或范畴有着不同的理解。由于对教学所持的概念不同,就决定了不同的教学论体系。”[3]

      在西方,给“教学”下定义历来都集中在探讨教学概念的各个方面,而不是制定明确的定义。[4]这些定义主要有:

      1.教学的描述性定义。在普通语言里,词一般都是先运用然后才为之下定义的。谢夫勒(scheffler)因此而提出“对惯用意义的描述以及对词的所提范围的说明”。[5]教学的描述性定义为“教学就是传授知识或技能”。

      2.教学即成功。凡教学必定涉及学习,教育文献中常见的复合词learning—teaching就意味着教学和学习是相互交织、密不可分的。教学即成功的含义是:教学在通常情况下会导致学习。更有意思的是,持此论者往往通过类比“买”“卖”的关系来论证教与学的关系。

      3.教学是有意进行的活动。该定义可以说是对教学即成功的一种递进与诠释。教学虽然在逻辑上并不一定包含学习的意思,然而教学有可能导致学习。教师可能教的并不成功,但是他会争取成功。试图教别人并不仅仅是从事活动而已,而要注意进展情况,发现问题的症结,改变别人的行为。“教学是向成功努力的规范性行为”。[6]

      4.科学教学定义初探。上述定义根植于普通语言。这些定义虽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了教学这个词用于教育问题的论述时所含的各种含义,但还不够精确,以致人们在定义的应用方面意见还不一致。对一门学科的研究要科学化,就应尽量避免、废弃用词汇定义,而是应透过研究领域的起始经验和观察结果,继而用日常语言中经过改造加工过的词语进行表述。在该定义方式中,“教学”的意义不是明确界说而是蕴含在定义的各个命题之中,传统的定义方式是用抽象术语来描述抽象术语,而要真正了解教学定义,就首先要了解人们根据经验对教学的一致认识。

      西方迄今先后四次给“教学”下定义,但没有一次给出明确的定义。一次以过去的先例为内容,两次运用语言分析方法,剩下的一次则着重于意识形态方面。尽管科学的定义初露端倪,极有可能取代其它几种定义,但毕竟还不够成熟。这也可以说西方教学论在体系上没能超越前苏联和我国的一个根本原因,即教学化理论的“基石”没有定位。

      再来回顾我国对“教学”概念的几种定义,从而在比较中探索“教学”定义的科学方法。

      1.广义的理解。教学区别于本能行为或自然成熟所引起的行为变化。教学已经不是某些自发、零星、片面的影响层面的认识。这种理解使教学区别于生活本身和一般的学习或自学,但与“教育”一词的含义没有什么区别。在我国,古代书籍中的一些记载与人民群众的语言词汇里,“教学”与“教育”两词是互相通用的。

      2.狭义的理解。通常所说的教学即指教育的一部分和基本途径。它把“教学”从教育概念中分化出来,区别于教育的其它内容和形成。一般理解为“教学是教育目的规范下的,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共同组成的一种教育活动。在我国,教学是以知识的授受为基础的,通过教学,学生在教师的有计划、有步骤的积极引导下,主动地掌握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发展智力、体力,陶冶品德、美感,形成全面发展的个性。所以,教学是学校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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