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法治化是指通过依法治理审计工作所达到的状态。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的法治化”的要求,由审计法治的内涵所决定,审计法治化建设涉及审计监督工作的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主要有以下几项内容: 1.健全审计法律规范体系。健全的审计法律规范体系是审计法治化的前提和审计法治化建设重要的基础工作。审计法律规范体系包括约束性的法律法规体系和指导性的审计操作指南体系两大类。前者由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专门审计条例和审计基本准则、通用审计准则、专业审计准则组成。后者由通用和专业审计指南组成。目前,审计署已经制定了《2008至2012年审计法律规范建设规划》,对审计法实施条例、经济责任审计条例的修订和制定工作,审计准则体系和审计指南体系的进一步完善等都已经有了规划。笔者认为,进一步健全审计法律规范体系需要从实践出发,重点研究和探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计算机审计、生态环境审计等领域面临的法律依据、法定职权、法定程序等需要立法解决的问题,为审计机关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奠定良好的审计法治环境。 2.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审计质量控制是实现审计法治化的重要保障措施,是规范审计人员行为的重要机制。根据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的规定,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审计程序、各层次审计人员职责、审计复核、审计执法责任等内容。经过几年来的试行,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在促进审计机关依法审计等方面起到了明显作用。在审计法治化建设中,应当认真总结各地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中的经验和不足,按照审计法治的要求,本着规范、高效、防范审计风险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中的各项规定。比如,如何充分利用审计现场实施系统对审计作业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审计复核与审理之间的职责划分,如何开展审计项目后评估等,使之满足进一步加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需要。 3.深入开展审计人员审计法治理念的教育活动。审计法治化需要审计机关营造良好的审计法治环境,需要广大审计人员不断增强依法审计的观念和提高依法审计的能力。而审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则是完成这些任务的有效载体,因此,在审计法治化建设中必须进一步重视审计普法教育活动。目前,我国已经进入“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时期,审计机关的“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已经全面铺开。审计法治化建设应当充分利用审计普法教育这一途径,将培养和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审计法治理念和提高法律素养作为审计普法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到审计普法宣传教育计划中,强化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建立必要的考核考试制度,真正做到学有所成,见到实效。 4.建立审计执法检查机制。审计执法检查是审计法治的具体形式之一,是审计法治化进程的监督保障措施。审计机关是行政执法部门,拥有审计监督权,其执法行为是否恰当、合规,理应成为审计法治的重点。建立审计执法检查机制,就是“以法治制约权力”,通过对各级审计机关审计执法行为的再监督,减少和避免审计监督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目前,对审计机关的执法检查主要是通过审计系统内部上对下的层级监督来进行,这种方式对于规范下级审计机关审计执法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笔者认为,为了实现审计法治,需要进一步发挥审计特约监督员的作用,还应考虑逐步建立外部的审计执法检查机制,如审计机关定期接受人大监督、社会监督、同业监督等外部监督方式,内外监督相结合,确保审计监督行为合法合规。 5.推进审计的开放性。审计开放性是审计法治化建设的应有之意,是审计法治化建设的助推器。审计开放性就是打造“阳光”审计,增加审计工作的透明度,除国家秘密、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外,审计工作能公开的必须公开。公开的过程,就是审计法治理念宣传的过程,就是社会了解和认识审计工作的过程,就是审计监督活动自觉接受外界监督和检验的过程。审计的开放性包括:“开门”立法(扩大社会公众参与程度),建立审计信息发言人制度,审计监督程序公开,审计处理处罚依据公开,审计结果公开,审计结果落实情况公开等。推进审计的开放性,是审计自信力的体现。通过推进审计的开放性,树立审计机关健康、文明、公正、法治的形象。 6.增强审计公信力。增强审计公信力既是审计法治化的目标,也是审计法治化的结果。审计公信力是政府公信力的组成部分,是社会公众对审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信任程度。严格公正执法既是法治的基本内涵,也是增强公信力的重要途径。加强审计法治化建设,需要从增强审计公信力做起,需要从严格依法审计做起。审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越强,审计公信力就越强,审计工作就会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爱戴。增强审计公信力要求各级审计机关牢固树立依法审计的观念,一方面在审计执法过程中认真遵守审计法的规定,在确定审计项目和被审计单位时,既要突出重点,也要一视同仁,坚决维护审计人与被审计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要敢于纠正自身存在的执法不严、公权私用的问题。另一方面,要树立法律的权威,敢于对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处罚规定,严格自由裁量权的运用,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和财政经济秩序,通过严格执法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