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审计项目质量管理的对策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小平,海南省审计厅 黄大新,江西省审计厅

原文出处:
审计与管理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8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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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严格执行审计法律及准则

      审计质量的提升,有赖于审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渐进发展,而相关审计法律和审计准则就是这种规范的具体体现,它们是保证和提高审计质量的基本条件。

      第一,《宪法》、《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审计的权限、程序、法律责任等都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它是国家审计机关开展审计工作的法律依据和法律准绳,对于依法审计、依法治审,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第二,审计署制定的《审计准则》是审计工作的质量标准,是衡量和评价审计工作质量的尺度,也是界定审计责任的依据,是对审计主体,即审计组织或审计人员所作出的规范和要求,便于审计人员遵照执行,可以促进审计人员谨慎工作,保证审计质量,并用以检查监督审计工作的质量。各级审计机关要按照这个统一的审计准则来开展审计工作。目前,我国的国家审计准则体系包括三个层次: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具体审计准则;专业审计操作指南。

      审计法律和审计准则对于开展审计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同时它对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保证审计质量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正因为如此,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都应当以现有的审计法规和审计准则为行动准则和指南,在审计工作中要坚决贯彻执行,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审计质量。

      二、明确审计项目优劣之标准

      要进行审计质量的管理,就要求对审计项目的优劣有比较明确和完整的评价标准,从而为开展审计项目的价值判断,以及合理区分“合格产品”与“不合格产品”,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

      一个合格的审计项目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程序必须合规。这里的程序是指包括《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准则》等内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对审计程序的规定,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要按照上述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程序办事,这也是合理规避审计风险的行为。

      2.事实必须基本清楚。主要包括:事实必须完整;事实有证据支撑;事实表述清晰;事实内容准确无误。

      3.证据必须客观充分。主要包括:审计证据充分;审计证据客观、可信;工作底稿能够体现问题实质;证据与问题相关;审计证据来源合法。

      4.定性必须准确。主要包括:审计定性准确、恰当;定性有证据支撑;同一事项定性一致。

      5.适用法律必须准确。主要包括:查出问题引用法律准确;问题处理引用法律准确;法律适用主体正确;法律有效。

      6.处理处罚必须适当。主要包括:处理处罚的种类正确;处理处罚轻重合理,不畸轻畸重;处理处罚客观公正,合情合理。

      7.审计意见必须客观合理。主要包括:只对存在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具有针对性;提出的审计意见应具备一定的法律法规依据;审计意见具有现实意义,富于指导作用。

      8.审计报告必须规范。主要包括:报告要素齐全;行文格式正确;具体内容完整;编制程序规范;报告措辞严密。

      上述条件是对一个合格的审计项目的基本要求。符合上述条件者才能成为“合格产品”;大部分条件能够满足,只有少数条件未能完全满足者,为基本“合格产品”;大部分条件无法满足,或者存在重大缺陷者,为“不合格产品”。一个优秀项目在“合格产品”的基础上,还必须满足如下条件:选项准确、审计方案完备、成果突出、结论办理彻底、归档完善。

      应该说,审计项目质量优劣的评价标准复杂多变,难以完全达成一致,但上面的这些标准都应该是最基本的、最重要的要求,它们对审计项目的质量评价起着最直接的导向作用,构成了审计质量标准评价体系的基本框架,有了这些具体的评价项目标准,审计质量评价体系也初步建立起来了。

      三、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长期以来,审计署一直提倡重视“人、法、技”建设,并把人的建设摆在审计机关建设的首要位置,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审计事业的进步。针对审计机关业务的特殊性,审计人员的素质应当包括业务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政治素质三个方面。业务素质,它要求审计人员具备完成审计工作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经验;职业道德水平,独立性是审计赖以生存的基石,它使得审计人员能够提出公正和不偏不倚的判断意见;政治素质,审计机关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一个组成部门,相应的审计人员就应当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由此可见,审计工作对审计人员提出了很严格的要求,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审计队伍,需要多方面的努力。第一要从严把好审计人员的“入口关”,严格执行审计人员专业资格的有关规定;第二要认真实施后续教育制度,加强专业培训和教育管理工作,不断更新审计人员知识,培养复合型人才;第三采用多种方式调整审计人员结构,实现复合型结构,以适应审计工作的新发展。

      四、抓好法制机构的审计复核

      法制机构的审计复核作为审计项目质量管理的关键环节,是审计机关实行审计质量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提高审计质量之关键所在。它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审计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发生以降低审计风险,确保审计机关依法审计。历年来,审计机关一直都比较重视这个环节,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规范的复核程序。在强化审计组长和业务处(科)室负责人复核责任的同时,审计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设立审计复核部门,专职开展复核工作。其主要职责就是对审计组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复核,复核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是否按照审计实施方案进行,对调整的审计事项是否按权限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对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评估是否准确,对检查风险的确定是否满足可接受的最低审计风险水平的要求;根据符合性测试结果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描述及执行情况的判断是否正确,审计人员据此所确定的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范围及具体方法的采用能否保证发现已存在的重大错误及舞弊;结合管理层对已存在的重大审计问题的态度、采取措施的方式及最终对审计结论的影响程度,复核审计评价和审计结果的表述是否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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