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07年第8号〕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原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200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二○○八年九月五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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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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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8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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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开发银行200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于2007年9月至12月对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开行)总行及部分分支机构200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开行近年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积极发挥政策性银行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将主要资金投向国家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支持了长江三峡、国家石油储备、南水北调、西气东输、青藏铁路、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北京奥运工程和黑龙江商品粮基地等一大批重点建设项目。据统计,在2006年底的贷款余额中,基础设施贷款9807.55亿元,占49%,基础产业贷款和支柱产业贷款7205.54亿元,占36%。

      (二)配合国家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走出去”发展战略,加大对其信贷资金支持力度。2006年底,投向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贷款余额占该行全部贷款余额的50%,投向中小企业、“三农”、县域经济、医疗卫生、教育和环保等社会发展“瓶颈”领域和民生领域的贷款余额达800.53亿元,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经营业绩显著提升。据开行报表反映,2006年底,该行资产总额为22712亿元,比上年底增长了21.88%;全年实现利润293亿元,比上午增长了14.71%;净资产收益率为13.54%;资本充足率达8.05%。贷款本息回收率、不良贷款率及不良资产覆盖率等主要经营指标居国内同业先进水平。

      开行积极做好改制转型的准备工作。

      但审计也发现,开行中长期信贷业务在商业化转型过程中存在风险隐患,需要注重防范;经营管理中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部分下属单位存在违规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中长期信贷业务存在风险。截至2006年底,开行表内各项贷款余额20015.4亿元,其中,中长期贷款余额为19069亿元,占表内全部贷款余额的95.27%。同时,在该行7862亿元表外资产中也有相当一部分中长期资产。从审计情况看,一些中长期信贷业务的贷款主体不符合要求,一些贷款在抵押担保方面过度依赖地方财力,部分中长期信贷业务存在不规范问题。这些问题需要在商业化转型中加以关注和解决。

      (二)信贷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贷款评审不到位,部分项目配套资本金不足。近年来,开行部分分行因评审不到位,导致向配套资本金不到位的投资项目发放贷款,存在较大风险。如河南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在向开行河南省分行申请用于公路项目建设的8.19亿元贷款时,为“达到”贷款发放对资本金的要求,2004年12月至2006年9月与项目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多次采取编造虚假“工程进度结算书”等手段虚增项目资本金。截至2007年6月底,该项目资本金实际到位率仅为8%。

      二是贷后监管较为薄弱,部分贷款被客户挪用。本次审计的开行分支机构均存在贷后监管不到位,贷款方挪用贷款的现象。以审计抽查的8.58亿元应急贷款为例,共发现3.22亿元被挪作他用。其中,2004年向山东某集团有限公司发放的1亿元抗禽流感应急贷款中,有4000万元被该公司作为承兑保证金违规向某关联企业签发和贴现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2006年向浙江苍南县某公司发放的3000万元应急救灾贷款中,有125万元被5名村干部冒领后转入个人账户。

      (三)部分分支机构存在违规经营问题。本次审计共发现开行违规发放贷款问题金额91.04亿元,主要是违规将信贷资金投入股票市场、房地产市场和国家限制发展产业及领域。如2005年12月至2006年底,开行山西省分行与一家商业银行合作向某公司发放表外联合贷款10亿元,其中因开行审查不到位,有1.1亿元被挪用于向发生矿难而被有关主管部门勒令停产整顿的小煤矿的投资;2005至2006年,开行云南省分行向违反国家产业投资政策、土地审批程序及环保政策的两家钢铁公司累计发放软贷款6亿元。

      (四)涉嫌违法犯罪案件和严重违纪的问题。本次审计共发现并向司法和监察机关移送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和严重违纪问题7起。在上述案件线索中,主要为银行外部人员恶意骗贷,其中有的涉及银行员工。如2002至2006年底,河南某集团采取虚假注资、伪造银行借据、虚报项目资本金等方式取得了开行30多亿元贷款,在贷款审查、发放过程中开行个别员工涉嫌收受该集团商业贿赂。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违规经营、中长期信贷风险及信贷业务在评审和贷后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等问题,已移送银监会等部门处理;对违反财务收支法规的问题,依法做出了处理处罚,并责成开行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有关监管部门应加大对银行以各种形式向地方政府发放贷款的监管力度,稳妥推进开行商业化转型改革,切实防范中长期信贷风险;扎实搞好商业化转型期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通过建立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制约机制和完善经营管理体制,推动开行顺利实现从政策性银行向商业银行的转变;开行应按照商业化经营要求,切实强化风险管理,完善内控制度;转变经营理念,增强合规经营意识。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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