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部审计师协会的调查显示,去年有63%的公司将部分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有选择的合包,与2005年的50%相比增长显著。专家认为其中最关键的原因是,随着内部审计从萨班斯法案合规工作的冲击中浮现出来,在萨班斯法案合规审查时期曾起到一定支持作用的初级人才已不具备应对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和业务风险等新的工作重点的能力,内审主管们开始考虑其团队是否具备核心能力与专业技能的恰当组合以应对新挑战。毕马威新近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就此提出建议。 毕马威研究报告指出,公司应当全面考虑内部设置审计部门的所有成本,包括内部审计人员的招聘、雇佣、培训、辞退,以及可能没法让员工整年都处于忙碌充实的状态。内部审计也许不是一个核心部门,但鉴于它对审计委员会、高管层、监管部门和评级机构的重要性,对很多公司来说肯定是一个敏感部门。这也是这一职能不能完全外包的原因。但公司可以将选择合包的方式,即有选择地将部分内部审计工作与其他项目一起外包。公司可以分四个阶段来实施这种合包。(1)计划和评估。根据现有情况制定合包安排的愿景并找出潜在的合包提供商。(2)选择提供商。了解潜在提供商提供同行业类似规模公司服务的情况以及提供专业技能和全球视野的能力,了解提供商的企业文化与你的公司是否吻合,分析在改善风险与控制环境上它能否带来额外的战略价值。(3)实施。提供商应确定时间表和项目计划,并描述内部审计在企业风险管理中的作用、与总法律顾问的关系以及对人才管理和内审程序自动化的贡献。(4)监测与汇报。审计委员会、内审主管、财务总监与合包商之间应保持经常性联系,内部团队和合包商之间应协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