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部门“灯下黑”谁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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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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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8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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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署驻长沙特派员办事处在新湖南省政府宿舍楼对面,以修建职工宿舍楼名义违规修建百余套别墅。该宿舍楼成为新湖南省政府方圆几公里内的绝版别墅,于市场价相比较,一套别墅的价格仅仅是市场价的四分之一。(9月19日《齐鲁晚报》)

      这百余套被称为绝版别墅的三层别墅楼,气势恢弘,很是耀眼。可这样的好事偏偏就落到了审计署驻长沙特派员办事处公职人员的头上。市场上70万元/亩的土地,他们可以通过主管副省长和国土资源厅相关领导降到35万元/亩,来一个半价拿地。200多平方米的别墅,按市场价购买在200万元左右。但对幸福的特派办公职人员而言,一套房子到手却只需要花50多万。

      然而,这样的好事过了头,当中必然存在严重的违纪违规。对于这一点,审计署驻长沙特派员办事处公职人员其实比任何人都更加清楚——审计机关的职责,就是根据法律授予的权力,代表国家依法审计政府机关及相关单位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状况等等。一旦发现有违纪违规的问题,给以严肃的纠正和查处。审计部门的权力不是特权,更不存在“治外法权”。包括审计署在内,都没有权力只审别人不审自己。

      令人感慨的是,审计署驻长沙特派办豪华别墅事件“东窗事发”,既不是来自于外界的举报,也不是来自于上级的发现,而是始于内部分房不均。设想一下,假如驻长沙特派员办事处的每一个职工都能享受别墅待遇而不是让后来的人去住公寓楼(对外界而言,这样的公寓楼绝对是好房子)。全体人员都住上豪华别墅,在“有中央空调,有免费的暖气,热水供应”的环境里,享受着单位补贴的物业管理费用,谁还会跟自己过不去?自然,分房内讧的事情不会发生,豪华别墅事件也就不会“东窗事发”。

      而问题的要害就在这里:审计部门出现“灯下黑”,弄脏的不是一桶水,而是一条河流。之所以会存在这样的状况,在于对审计部门还缺乏一套必要、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存在的“灯下黑”问题谁来管?审计部门审计别人,谁又来审计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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