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大中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审计组长,审计组长应当具备哪些基本素质,笔者根据实践中的经验,谈谈一些心得体会。 扎实的知识功底 要有扎实的工程经济知识打底,熟悉审计法规和与基本建设相关的财经法规,具备较强的归纳分析和综合协调能力。 这一点之所以放在首位,不但是“打铁须得自身硬”,也是大中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特点的要求。审计组长要在跟踪审计过程中把握和确定不同阶段相应的审计重点事项,首先要清楚项目的竣工交付使用不仅要满足某一特定的功能需求,还要考虑建筑物全寿命期间的投资、建设、运营成本;因此,审计组长必须是一个综合分析归纳能力较强,审计业务工作熟练,有扎实的工程经济和工程技术知识的组织者和实施者。 要做好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首先要从检查建设(业主或代建)单位是否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的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建设程序、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入手;同时,不仅对项目的开工前期准备工作进行审计监督,还要对设计单位承担完成的设计文件是否满足国家或地方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审查;对监理单位现场配备的监理人员到位情况、实际工作能力、各项分部分项验收程序的完整性、进场材料设备是否履行验收程序进行审计监督;更重要的是,要对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及专业分包、劳务承包等单位,围绕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工期进度的完成情况、经济合同的订立及执行情况、工程价款支付和结算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审计组长要能够与审计人员在不同阶段围绕特定审计事项在审前调查阶段发现和确定审计重点,确保审计实施过程中目标的实现。 取得建设单位的配合 面对不同的建设(业主或代建)单位,取得参建单位负责人以及项目负责人的理解和配合是做好跟踪审计工作的基础。 做好这一点,就要在审前调查阶段必须摸清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与管理职能、资金管理和审批情况以及相应的财务核算情况。通过查看资料、约请相关负责人谈话初步掌握其内部控制的关键环节。同时要坚持对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分别进行调查和访谈,这样才有可能较快地发现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确定实施阶段审计重点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审计实施阶段,审计人员不能仅仅停留在财务账表层次看问题,也不应把关注的重点仅仅放在核减工程价款结算金额的大小上,而是应上升到围绕大中型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工期、功能、成本五统一”的层面来进行审计监督,这样才能为审计机关发表真实、客观、全面的审计评价意见打下坚实基础,被审计单位由此认识到审计监督的力度和深度,参建单位在日常工作中重视并及时对审计所发现问题的进行整改。 了解参审人员特长 发扬团队精神,熟悉和了解参审人员的专业特长,营造积极向上、努力工作的氛围。 大中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实施,从审计署到地方各级审计机关,目前较多采取的是审计机关通过公开招标选取有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公司参与到审计工作当中。中介公司参审人员的组成相对审计机关工作人员来讲,对政府审计职能不很熟悉,而对某一特定事项有技术专长或实践经验。因此,审计组长在跟踪审计过程中要做好审计组内部的协调和沟通工作,这也是做好跟踪审计的重要环节。如何让审计人员清晰、准确地把握审计实施方案所确定的审计事项,离不开审计组长自身的影响。所以,审计组长在跟踪审计中首先要做到对自身严格要求,对参审人员的要求做到标准统一,分配工作时要考虑参审人员专业特长、从业实践经历以及实际工作能力,并适时对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帮助参审人员修改、完善审计核实材料和工作底稿,参审人员也逐渐提高了对政府审计职能的认识,更好地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其次要分清职责,审计组长对参审人员的分工要具体,能够耐心讲解其承担工作需要完成的审计事项,判断其自身工作能力所能达到的工作效率,以保证审计目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第三,要能够在参审人员遇到工作困难产生畏难情绪和工作进展迟缓时,及时进行沟通,耐心听取参审人员的想法,平等协商、尊重事实,激励大家围绕同一个目标做好工作,切忌参审人员因产生情绪而导致对跟踪审计工作质量和进度产生负面影响。审计人员工作能力的提高不仅体现在其对某一审计事项证据取得的严谨和充分上,还要包括审计工作底稿对事实描述的全面和法律法规依据的准确性,形成对某一具体事项的审计结论。审计组所完成工作的质量是否得到保证,不仅是审计组长要准确界定审计范围和把握审计重点,还要做到真正提高审计效率,团结审计组人员齐心协力,各司其职、相互配合。 获得审计机关内部支持 要能够取得审计机关内部职能部门的支持,在跟踪审计过程中需要审计机关内部综合科室或者办公室解决的问题,审计组长要及时取得联系,配合领导沟通协调,必要时做好相关科室现场检查指导工作。 做好大中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审计组长应具备上述业务能力、归纳分析和综合协调能力,才能保证提交给审计机关内容翔实、数据准确、法规依据充分的小组报告,才能保证审计机关通过审计监督,揭示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到真实、客观、全面地发表审计评价意见。从宏观角度讲,也才能保证各级审计机关围绕政府工作重点和目标及时解决和处理大中型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重大或普遍性问题,真正为促进基本建设领域内大中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功能、工期、成本五统一”建设目标的实现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也才能够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内政府规章制度和督促监管职责的落实,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寓服务于监督之中”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