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违规违纪资金要具有针对性,侧重查证违纪、违法事实,查证受害客体的经济损失,和单位、个人违规违纪所得,及赃款、赃物去向等。结合多年的审计经验,笔者对几种查账方法进行了归类总结。 ——查上缴、下拨款有无截留。将被审计单位与上、下级之间的缴、拨款中的大宗项目、重要项目及其与非财政供养单位、个人之间发生的上缴、下拨作为审计重点。 ——查收入不入账、多收少记或少付多记。这种现象通常发生在财会制度不健全的单位,特别是开票与收款同属于一人的情况下,最易出现此类问题。应将所有使用过的发票和收据及存根联都收集起来,检查号码是否连续,有无账号作废及缺页的发票,收据的正联和入账联是否粘存在存根上,然后对发票和收据存根联的合计数同入账数进行核对,看是否符合,即可查出问题。 ——查隐瞒收入,私设“小金库”。单位隐瞒收入,设“小金库”的情况较多,通常是在处理废旧物资、资产处置等其他收入、出租收入和各种非税收入、营业外收入,或代人套购物资时,从中牟利,隐瞒不入账,留在本单位或设置“小金库”,甚至也有收取赞助款或变卖物资不入账的情况。有时,在单位管理混乱的情况下,也会存在知情人共同私分、贪污“小金库”。此时,可根据相关账目之间的内在联系,查明被隐瞒收入的来龙去脉,核对银行账户及存款情况,利用银行查询法、外围调查法、突击盘库法等,逐笔落实款项收入来源及开支去向,查出“小金库”问题。 ——查虚报冒领开支费用。从外来原始凭证来看,主要舞弊手段是伪造、盗用、涂改或重报购货发票或费用单据。凡是外来没有套印税务、财政监制章的发票都是非法发票。如从市场购买的收款收据、单位自制的收条收据等。凡是发票上没有填写消费单位,没有填写商品名称、数量、单价的发票,或者发票后没有附件的发票,都是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如果发现各项目填写不全,而且数额较大的,则有可能是利用关系虚开的发票。凡是没有财政、税务部门许可,只有部门套印的“某部门章”的收费收据,都是非法无效票据。伪造单据常见于利用白条发票或收据,遇此情况,应严格审查有无经手人、验收入和主管领导人的签字。盗用单据核销公款常见于盗用其它单位的发票或已废弃的单据。此种情况只需要与对方单位核对验证即可查清问题。另外,重报单据往往发生在供货单位不根据发票收款,而在收款时另出收据,如发现有收据单独支付货款的,就应查明不使用发票付款的原因,及有无利用发票重复报销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