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关注资金流程,摸清底数,有的放矢。要审查救灾资金的发文时间、资金量、资金到位时间、资金拨付时间等基础数据,核实救灾资金收到时间与下拨时间是否衔接。审查受灾情况的上报资料与救灾资金具体使用情况是否相符。不但要查看花名册,而且要查看相应的档案资料。审查申请、发放程序等是否合规,有无漏洞,并将档案人数、金额与实发人数、金额进行对比,查看有无超范围发放的情况。另外,要审查对救灾资金的管理是否专人、专户,并关注救灾资金和物资的发放方式。根据会计资料,将发放的每笔救灾资金和物资按对象分类,设置表格,加以细化,核对每一名灾民领取救灾资金和物资的手续是否完备,账目记录是否齐全。同时,要深入现场,抽查发放到乡(镇)、村和各户的每笔救灾款物是否真实。 其次,对救灾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要重点加强对其管理环节的审计监督。救灾资金建设项目常在管理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其主要表现为:概算编制粗略、项目投资失控,设计不合理,招投标、合同签订不规范,工程施工签证把关不严,人为增加造价等。因此,在这些方面应给予关注。 另外,在审计方式上,应当灵活多样,实施“四个结合”。一是检查资金流向与检查项目资料相结合。根据掌握的资金项目情况,按照资金流向认真检查有无截留、挪用等情况,还要查看项目单位的立项批复、招投标文件,以及项目的合同、图纸、施工验收等资料是否齐全,是否一致。二是查看票据与检查实物相结合。检查账目时,查看原始票据是否符合要求,深入项目实施地点查看实物及项目进度,看是否存在虚列支出、挪用、侵占救灾资金问题。三是查看项目效益与走访群众相结合。对建设项目要求聘请质检人员参加,专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同时走访群众,查看投资实施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群众满意度。四是查纠问题与整改建制相结合。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和管理上的漏洞,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项目单位改进完善工作;对于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立案调查,并按规定上报。 在近几年救灾救济资金的审计工作中,我们发现救灾款物接收、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有许多相似性,主要有滞留救灾救济资金,为获取项目建设资金而报灾不实,挤占挪用,建设标准偏高造成资金缺口,少数干部以权谋私侵占、贪污救灾资金等。因此,尽管此类审计工作面广、量大、过程复杂,但只要在审计中能把握住上面几个环节和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的共性,就能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