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郊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审计背景 农民饮水安全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是解决“三农”问题、推进新农村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北京市委、市政府把解决农民安全饮水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解决山区人畜饮水困难、推动农村普及自来水为重点,加快农村饮水工程建设,郊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受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与城市供水相比,农民饮水仍存在安全隐患。据对全市郊区农民饮用水普查结果,京郊仍有6个区县30万农民还在饮用氟、砷、盐、氨氮超标的“四高”水。为此,北京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市财政投入2.8亿元,解决6区县47个乡镇414个村的30万农民安全饮水问题,并要求审计机关给予重点关注。 农业资金效益审计的首要环节是精选审计项目 一、项目被关注程度 受关注的程度越高、范围越广泛,越是贴近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审计的影响力越大,审计结果越容易受到有关方面的关注,越是能够有力地推动政府有关部门的自我完善。 结论一:项目被关注程度越高,越应该被选择作为效益审计项目。 二、项目服务对象 农民安全饮水项目属于政府投资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公益性特征显著,具有受益对象多、受益对象分散、投资规模大等特点。该工程共包括200余项单项工程。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各级政府加大对农民安全饮水工程的支持力度。2005年市区两级政府用于解决6区县农民“四高”水、山区人畜饮水困难、农民低标准自来水改造等农民安全饮水项目总投资为6.8亿元。其中:解决6区县农民喝“四高”水项目市区两级政府总投资为3.55亿元,占52.2%,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政府在农民饮水工程建设上投资最多的一年。 结论二:资金规模越大,财务的重要性越大,越应该选择作为效益审计项目。 三、项目的管理风险 管理风险是指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由于在管理方面缺乏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而带来的风险。农民安全饮水是农村中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村管理基础十分薄弱,从2005年起才第一次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建设项目具有时间紧、任务重、规模大、筹资难等特点,产生更改投资规模、变更建设目标、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等问题的可能性较高。 结论三:管理风险越大,开展效益审计后审计的促进作用和项目改进潜力就越大,适宜作为效益审计项目。 四、可操作性 可操作性是指考虑到对项目进行审计的复杂程度、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后的成功审计把握程度。首先,要考虑项目有关信息和数据是否容易获得,有无统一明确评价标准、审计人员知识结构是否能满足项目要求等。农民安全饮水项目具有项目责任主体明确、项目建设基本形式明确和项目建设标准明确、资金安排原则和用途明确和管理制度、机制明确等特点,可操作性较强,易于选作效益审计项目。 结论四:与项目相关的各类信息易获取,审计人员操作性较强,适宜作为效益审计项目。 五、配合程度 配合程度是指被审计单位和业内对审计工作的接受程度和配合程度。如果配合程度低,则达不到提高效益的目的。农民安全饮水项目的审计对象是京郊6区县政府。政府配合程度高,区县审计机关也能积极参与,愿意派员加入审计小组,负责各项协调工作。 结论五:配合程度高的项目,适宜被选作效益审计项目。 完成好农业资金效益审计必须优选审计方法 一、采用分析性复核,审查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合规性、合法性和真实有效性 第一,分析项目资金的构成,针对不同来源的资金分别确定审计重点。对市、区财政投资,重点审核是否按进度拨付、是否按规定用途支出;对乡镇、村级投资,重点审核投入的真实性和财务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第二,在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从资金的筹集和使用两方面对效益性进行审计。审查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是否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审查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截留、转移资金和贪污、损失浪费等现象,是否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二、采用查阅法、对比分析法和目标成果法,审查基本建设程序、投资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一,确定评价依据: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文件。 第二,获取项目实际建成情况信息:《监理报告》、竣工验收卷宗、《成井验收单》、结算文件等。 第三,将具体建设内容与目标进行对比,查找差异,检验工程实际完成情况。 第四,按照具体的单项工程和建设内容进行划分。重点审查水源井、水厂建设是否完成,是否能够达到供水要求;管网建设是否按照设计铺设。 第五,分析原因、确认差异。查阅相关资料,与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计划部门座谈,分析建设内容变更原因,确认建设差异影响的工程量及对项目目标造成的影响。 三、采用审阅法、现场观察法、座谈法和分析法,审计工程实际建设情况 第一,审阅初步设计批复的工程建设内容、范围、和投资总额。 第二,对照初步设计,实地观察工程现场、实物建筑,实地验证资产,确定目标实现程度和应建未建工程,分析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