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审计机关可试行简易操作审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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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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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8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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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合理利用资源,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目前已成为基层审计机关面临的重要问题。近几年来,笔者所在的单位已对26个审计项目实施了简易操作审计程序,这些项目采取的审计流程一般在4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完成一个项目。

      所谓简易操作审计程序,是在基本审计程序合法并保证审计质量的情况下,对如审计通知书、审计工作底稿及审计证据、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及征求意见书、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结果报告六种审计文书所对应的审计程序进行适当简化。简易操作程序适用于财政财务收支内容单一、没有预算外收支和专项资金收支的单位和部门,或资产负债规模较小、经济活动涉及面窄、影响范围不大的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等。在经过审前调查或在正常实施过程中,如果被审计对象各项制度比较健全、内部管理严格、相关经济活动较规范的,也可以实行简易操作审计程序。

      我国县区级审计机关的审计项目大多“量多事少”,对基层审计人员来说,大部分的精力都花在了规定的程序和文书上,而不是对于项目本身进行实质性的审查,无形中增加了经济成本和人力成本。而简易操作审计程序因其特有的简便快速、实用、针对性强,给基层机关带来了“福音”。

      在审计过程中,几乎所有成本都以时间为动因,随时间的增多而增加。采取了简易程序以后,可以节约二分之一,甚至三分之二的工作时间,也减少了很多流于形式的会议,并节约了大量办公耗材,工作效率得到了极大提高,成本也随之降低,可以缓解基层审计机关工作任务重、人员少的矛盾。

      简易程序同时对审计人员的质量意识和风险意识提出了更高要求。程序简化并不是审计质量的降低,在审计过程中如发现被审计对象存在违纪违规问题较多或问题性质较严重、领导干部本人有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审计过程中接到群众举报线索等情况,审计人员应及时终止简易操作程序,转为正常程序开展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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