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猜得到中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会有问题,可谁也不知道到底哪些地区有问题。审计署倒是知道,可人家偏不告诉你。7月4日审计署公布了2008年第5号审计结果公告,被调查的16个省都有违规,但是,凡涉及具体省、县或单位时,只说“有的”、“一些”,概不指名道姓。 更早前的6月4日,审计署公布的11个市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审计结果公告,同样不点名。遍查审计署2008年所有审计公告,可谓:今年审计不点名,点名只点“有的人”。 如此审计公告倒也和气、稳妥。可是,舆论反弹了。许多报章发文,表达对不点名公告的不满。经历过前任审计长李金华时代,人们早已吊高了对审计公告的胃口,习惯于年年“审计风暴”直指财政部、发改委、广电总局等中央部委之名,列其违规之实。如今,公告对省、市一级都不再点名,遑论中央部委? 的确,既然号为“公告”,那就意在让大家知道。你不想让大家知道,那就不要公告。那样的话,审计署只需将审计结果报送国务院和被审计对象即可,同样也算尽到了工作本分。公告却不点名,至少在修辞学或逻辑学上就站不住脚。何况审计直接与数字打交道,在中央各部委中,审计署理应是最讲求精确化、数字化的部门之一,发布这般措辞模糊的审计公告,似乎也与审计的工作性质相悖。 那么,不再点名的审计公告是否违法?答案是否定的。依照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可以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也可以不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公不公告,全看审计署的意思。但是,一旦公告是否就必须点名呢?答案也是否定的。依照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审计文书的内容和格式由审计署规定,那么,审计署如果自认不点名也算公告,那就不违法了。 当然,也有人会说,现在不是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了吗?审计署这样做,肯定不算信息公开。不过,遍查该条例,并未具体规定何种信息必须公开。你若坚持不认为审计署做到了信息公开,那你可以和他们打官司,不过,如此一来,你势必要付出大量精力。除非公心和精力都旺盛的人,只怕没几人情愿付出巨大成本,与审计署死磕。 于是,一个审计公告该不该点名的小问题,就遭遇了立法模糊的连番尴尬。 在点不点名都不为过的法制境况下,“审计风暴”能够屡屡掀起,很大程度上,端赖审计长个人的性格与禀性。人们敬重李金华,就在于他敢作敢为,不怕得罪人;就在于他当好了他所说的“国家财政的看门狗”;就在于他敢提出“惩治腐败也好,惩治官僚也好,最好的办法就是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政策,这是全世界都认同的看法”。 “你要当审计长,必须断掉自己的后路。”这是李金华的名言。不过,他的后路事后证明并没有断。如今,他在担任全国政协副主席之外,依然收获着民众给与他的声望,“铁面审计长”、“国家财政包公”等名号还不时被人记起。 审计长任内,李金华算得上“明星高官”。但所有明星都有退出娱乐圈的一天,李金华在被百姓寄托“清官”意识之外,人去政息的宿命想必也在所难免。 说到底,要求审计公告点名,不过是民众一种修辞学上的“偏执”,一种道德上的诉求,其实并无刚性约束力。 而且,在审计尚不能独立于政府之外,在法律尚无明文规制之时,要求审计公告必须点名,的确也算得上一种“不正当”的要求。事实上,连李金华任内.,就曾因各种各样的理由和压力,在一次审计报告中未予点名。 种种境况,或许现在只能一声叹息。这叹息声里,有百姓的沉重,也有审计长的无奈。 不怕!没牙1 2008年,审计署出台的审计公报,同往年相比,最大的变化就是审计对象不是具体的地方和部门,而变成了“有的”、“个别”、“一些”、“多数”……不点名的公报大大弱化了审计的威慑力。“国家财政的看门狗”仿佛失去了牙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