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不少地方都实行“乡财县管”的财政体制,乡镇一级的财政账目由县级财政部门统一管理,规范化管理的程度大大提高,那么对乡镇财政资金审计的重点也应随之改变。笔者认为,应以审查账目的真实性、票据的合规性为基础,账目审查重点放在往来账上,收入审查重点放在收费项目或使用票据上,支出审查重点放在专项资金、办公用品和自制票据上。 1.账目审计重点。主要审查乡镇总预算会计‘乡镇政府单位会计的往来账。乡镇总预算会计账面反映的一般预算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是县级财政预算部门通过“上下级往来”科目拨入,年终结算后转入的收入。除此之外,其他单位或部门拨入的各项经费(包括专项资金),有的资金在上级财政部门报账后再通过“暂存款”科目收付,如民政专项资金和工程项目资金等等,部分是通过“暂存款”科目进行收付的。所以,账目审计的重点应放在往来账的清理清查上,一查是否有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二查是否有混淆资金性质、隐瞒收入的问题;三查是否有增加政府债务的问题;四查是否有利用往来科目报销费用的问题。 2.收入审计重点。主要审查乡镇财政预算外收入。乡镇财政收入来源是一般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预算外收入。一般预算收入主要是通过地方税务局征收的各项税收和基金;上级补助收入是上级财政部门根据预算安排,直接拨入的预算收入。所以说,乡镇掌控财政收入的“自由度”就体现在预算外收入上。对收入的审计重点应放在收费项目或使用票据的审查上,一查收入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文件规定;二查是否存在巧立名目收费;三查是否存在隐瞒收入、账外收支或划预算内资金为预算外资金;四查使用的票据是否合规。票据审查是审查收入的重中之重,必须全面审查收据存根,看收费票据是否完整合法,有无缺页或缺项,收费依据是否合法,计算是否准确,票据金额与入账金额是否相符等。 3.支出审计重点。主要审查乡镇财政资金支出项目的真实性。乡镇财政账目由县级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支出票据的合理性、合规性已经过财政局统一审核把关,但对支出的真实性还必须做进一步的审计查证。对乡镇财政资金审计时,我们常常会发现生活招待费和购置办公用品票据不真实的现象。所以,对支出的审计重点应放在专项资金、办公用品和自制票据的审查上。一查是否有超标准列支费用;二查是否有改变资金用途的费用;三查票面支出项目与实际支出去向是否相符;四查自制的支出票据,如奖励、补贴、补助有无支出依据;五查是否有挪用专项资金和涉农项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