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审计资源整合的现实选择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向红,广东商学院会计学院

原文出处:
北方经贸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8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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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审计法规、审计体制、审计经费等诸多环境因素的限制,政府审计资源整合与利用的力度和深度还远远不能满足新的政治经济环境下审计目标的需要,而纵观以上的制约因素,又主要根源于我国的政治制度和行政体制,由于这些制约要素鲜明的政治性和路径依赖特性,即使证明这些制度均衡是低效的甚至是无效的,但是由于放弃它的成本是非常高昂的,因此变革它的成本会高昂到足以阻止变革本身,这样,在短期内改善审计体制以迅速提高政府审计经费、扩展审计职能、优化资源配置的想法和期盼是不现实的。因此政府审计特别是地方审计机构在现阶段环境下,需要针对审计对象的变化,选择现实性的资源整合途径。

      (一)围绕审计目标和审计重点合理调配审计人力资源

      首先打破业务处室界限,实行审计项目负责制度和相应的激励制度;其次,在条件成熟的一些地方,可以通过修订地方性审计法规和条例,对本行政区审计机关的职责权限、领导关系、隶属关系和报告关系等进行改善以适应本地区政治经济环境发展的需要,努力谋求在本省市范围内,对下属各级政府审计资源进行重组,上下联动,协调配合,把符合具体审计项目需求的人员集中起来优化配置以有效实现审计目标。由于地方政府审计人员数量相对庞大,机械模仿建行等大型企业内部审计的管理模式,将审计人员集中在省局和省会办公的模式不一定适合政府审计,但其设法改善基层审计人员的隶属关系,提高审计独立性的改革思路值得学习。

      (二)坚持以内涵发展为主的资源整合原则

      虽然在美国、德国、瑞典、澳大利亚等国家,政府审计机关将绩效审计项目外包给社会审计机构,同时通过行业组织对参与国家审计的社会审计机构实行资格管理,并规定费用由政府预算和审计对象共同承担是国际通行做法。但在中国,由于审计经费的限制,大量地将政府审计项目外包仍然是不现实的,也缺乏成熟的质量规范制度。因此,我国政府审计的资源整合仍然需要坚持以内涵发展为主的原则,加强对政府审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协同工作能力,加大引进复合型审计人才的比率,必要时从外部聘请行业专家提供技术支持。

      (三)注重成果转化,促进资源共享

      政府审计项目的管理者应注重信息和技术资源的整合,将审计结果和审计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和提炼,实现信息化和系统化,以便审计人员充分地予以借鉴、分析和利用,同时促进政府审计与其它经济监督管理机构的资源共享。这需要分三个步骤实现:首先,健全政府审计内部各地区、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协调与沟通,加强信息反馈,互相促进;其次,主动与税务、物价、工商、监察、银行等部门加强沟通,实现监督工作的有机结合,利用电子政务平台或其它授权网站实现资源共享;第三,正确划分信息沟通的权利和义务,资源共享有利于避免对被监督单位的多头审查,节约检查成本,提高监督效率,但受网络信息的时效性和风险性的限制,容易产生检查风险并难以界定责任,因此,科学界定提供、使用和维护信息的权利和责任才能更好地提高工作质量。

      (四)提高外联项目的预算管理并促进规范指导

      政府审计机关在负责审计计划制定和外联审计项目的预算管理时,应积累经验、提供充分的证据显示需要外联审计项目中需要聘请的专家、社会审计机构人员和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人员的数量、费用定额等详细的预算数据,以获取政府的经费支持。同时,在指导和监督社会审计机构等按照既定目的和方案实施审计项目时,应加强规范指导,如在独立性约束、审计抽样、审计取证、审计工作底稿管理、审计信息保密、职业判断等方面的质量控制和规范指导等,避免整合资源的风险,提高整合资源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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