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责任目标,该局出台了《机关干部责任管理考核办法》。考核办法将全部工作分解为审计业务、机关管理、审计宣传、民主评议等几大项,根据重要程度确定各项指标所占分值。针对县级审计机关业务特点,该局重点加强了审计项目质量责任管理,制定了审计项目质量考核标准和业务操作流程,将审计质量划分为审计内容质量、审计程序质量和审计结果质量指标,确保各个审计项目的审计方案完整、程序合法、证据充足、资料齐全、结果真实。该局每年组织一次优秀项目评选,对所有审计项目进行集中点评,公开每个审计项目存在的问题,并责令审计组进行整改,对评选出来的优秀项目进行通报表扬。该局还制定了质量过错追究制度,根据问题严重程度,确定了审计人员、主审、审计组长、复核人员和分管领导相关责任的追究办法。 该局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全员考核制度,把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到岗、到人。同时,落实三级复核责任制,增设了法制科,健全了三级复核责任体系,形成了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实绩考核到人的管理系统。该局还进一步健全责任考核体系,成立了责任考评领导小组和工作指标、业务质量、机关管理3个工作考核小组。考核过程实行“阳光操作”,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