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今年首次对舟山市市长、丽水市市长和省侨办主任、省海洋渔业局局长4名省管领导干部进行了离任经济事项交接。 实行离任经济事项交接,是健全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绩效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省2006年出台了《浙江省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试行)》,随后在全省各市、县(市、区)逐步实施。为了全面落实交接办法,浙江省委组织部和审计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今年5月起,第一次对4个单位的省管领导干部进行了离任经济事项交接。交接时由省委组织部和省审计厅组织监交,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纪检、监察、财政等相关部门领导参加。 交接的主要内容:一是全部政府性资金的收支结余情况;二是与外单位经济往来事项的相关书面材料;三是债权债务情况;四是未了的投资、工程项目的相关书面资料;五是任期内已发生但尚未处理或尚未处理完毕的经济纠纷、诉讼事项;六是个人保管和使用、借用的公物、公款或资料;七是其他需要说明和交接的经济责任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