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会计凭证的特点 一是凭证的日期、数量、单位、单价、品种、规格、收款人等内容填写不规范或干脆不填写,金额一般为某个整数,收款单位印章不清楚。二是日期与发票的连续号码不相称,同一个单位开出的同一种发票,日期在前的号码却在后,日期在后的号码反而在前。三是自制的奖金或其他各种补助费表上领取人签字的字迹差不多,或一人代领多人,或人事工资部门下达的工资单与财务部门实际发放工资单不一致。四是发票的内容与相对应的科目不对路。五是大量的发票与该单位的正常业务不符。六是审批手续不齐全,有的是财务人员自行审批,有的只有审批人而无经办人,购买物品无仓库专门验收人签字等。七是内容、金额、时间、收入、支出违反一般常理。 识别虚假会计凭证方法 一是在理念上,审计人员应做到凭借职业敏感大胆地假设联想,并能够集中精力仔细查阅凭证,不要因资料多等原因而急躁。 二是在查阅大量的凭证中要有侧重。应确定好审核、重点审核和抽样审核等多种方法,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一般来说,对财务管理比较混乱,资金数额不大,凭证数量较少的单位,审计时间允许的话,可逐一审核。若凭证数量较多而时间又允许的话,可进行重点审核,重点是审核时间和金额,时间的重点应放在年终或该单位重大活动的前后月份:金额的重点应放在连续、大额、几笔相加一个大的整数上。 三是通过审核发现一些有疑问的凭证后,进行一套系统的核对。首先,直接核对询问。即直接向财务、经办、审批人员及其有关人员提出询问,请其解释,直到解除疑点为止,但不要多说,尽量让对方多说,寻找突破口。其次,走访、座谈核对,当场取证。第三,证与物核对。也就是按照所怀疑有问题凭证上标明的日期、品名、规格、数量、价格等来查看实物,看是否真实,核对可分买方或卖方,无论同哪一方核对,在核对前心中要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