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总收入:是指会计师事务所2007年度会计报表所反映的总收入。 2.注册会计师人数:是指2007年12月31日,会计师事务所拥有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培训完成率:是指会计师事务所2007年完成《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规定学时注册会计师人数占本所注册会计师人数的比率。 4.领军人才后备人选数:是指截止2008年3月15日,会计师事务所已通过中注协测试选拔的领军人才后备人选人数。 5.处罚和惩戒应减分值:是指按照《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根据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在2005年-2007年因以往执业中(含本期间)受到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的情况,计算的应减分值。 6.本信息中,分所数、从业人员人数、合伙人(股东)人数、注册会计师年龄结构和注册会计师学历结构作为综合评价的辅助信息披露,不纳入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7.本信息中,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均富潘陈张佳华会计师事务所涉及合并事项,其相关指标已进行了相应的合并。 8.本信息中,五洲松德会计师事务所原名为北京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中众益(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原名为广西众益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原名为浙江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德威会计师事务所原名为宁波德威会计师事务所;河北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原名为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 9.本信息中,万隆会计师事务所、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和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于2007年受到中注协惩戒,因事务所提起申诉,中注协于2008年5月发出申诉审议决定书,申诉审议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效力。本信息中,所受惩戒应扣分值未列入。 10.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原天华中兴会计师事务所部分注册会计师共192名已于2008年3月13日转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其相关数据未计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数据中。 11.本信息中,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和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外事务所合作体制,无个人合伙人(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