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对高校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审计,促进方案设计优化 高校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对工程项目的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效益性和建设可行性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的科学方法。因而在确定工程项目建设前必须对国家目前和未来需求的专业人才进行认真地调研分析,应该根据高校各自特色和性质,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个方面进行综合平衡。工程审计工作还应重点审查技术经济方案分析的可行性,并对多个设计方案进行比较,作出评价,选择拟建项目最优设计方案。 (二)审查工程项目的预算编制与资金落实情况 审查编制预算的合法、合规情况,预算内容是否完整;预算是否与设计图纸要求相一致,工程费用的计算是否合理、真实;工程量的计算是否按图纸要求和国家定额套用;配套设备型号、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预算总费用是否与规划建设总投资相一致,是否涵盖银行贷款利息、建设单位管理费和校区整个规划设计费的分摊等。同时还要审查基本建设的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合理和完整,是否符合使用规定,并严格控制投资规模。 (三)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加强审计监督职能 通过引入招投标竞争机制,可以择优选定承包商,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标的额超过50万元的项目(或设备等)均应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对照规定应实行招投标的工程,一律纳入招投标范围。工程审计人员参与招投标过程,加强监督,同时要审查招投标程序的合法性及操作的规范性,审查标底是否真实、客观。从根本上杜绝应招标而不招标或通过不规范招投标、虚假招投标使招投标流于形式等行为,以维护学校利益,防止腐败和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全面审查工程项目合同内容,避免合同签订不规范 高校内部审计应对工程项目的合同全面审查,在合同初稿时,就应及时介入,审查合同是否遵守“先签合同,后施工”的原则,防止未签合同就施工的现象发生。例如,有些工程管理部门在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仅有合同金额,而对工程的工期、质量、价格调整方式、双方违约责任等在合同上均无明确规定,结果履行合同没有严格依据,合同形同虚设。制定合同会签制度,凡超过10万元的合同金额均要求职能部门、财务处、经济办、审计处联合会签,这样能极大降低合同风险。所以,内审部门应严格审查合同的内容与投标文件是否相一致,避免合同欺诈,防止不必要的国有资产损失。 (五)强化施工过程的跟踪审计,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外部条件的变化,设计阶段未考虑周全的因素往往会暴露出来,导致设计变更,造价也随之变化。这就需要工程审计人员、职能部门专业人员、设计人员、监理人员对建设工程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采取最优方案减少投入,使造价控制目标得以顺利实现。工程项目施工阶段是造价动态控制最集中的过程。目前很多高校,工程项目审计都采取事后审计,从而很难降低工程造价。因此作为高校的内审部门,有责任和义务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提前介入,合理控制工程造价,以避免将有限的建设资金重复投资。 (六)做好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与财务审计 做好竣工决算审计是审计效益的直接体现。决算审计除了审查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效果,工期、质量目标的实现情况,须重点审查竣工资料的合法齐全,工程费用的真实性、效益性。依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核准工程定额套用与控制材料价差,最大限度挖掘投资效益,维护高校合法利益。学校内部审计要结合项目预算情况进行项目的财务审计,主动与项目管理部门、财务等相关人员配合,重点审查变更项目的相关资料,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工程项目的预付款是否符合合同规定,有无超付等现象。 (七)加强工程项目决算的外购审计管理,提高审计质量 为加强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政府审计与各个行业主管审计部门对工程项目决算审计都有明文规定,工程建设项目的决算总额达到规定范围,必须送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工程造价审计。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应在做好内部审查的基础上,做好工程项目的委托工作,切实保证工程项目决算审计质量。学校在委托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工程决算审计时,须为此建立一整套系统的、适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的管理政策和程序,以加强对委托工程项目审计的管理,管好、用好每笔建设资金。 (八)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构建和谐的审计环境 构建和谐的审计环境是一项重要工作,审计中发现问题要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力求圆满解决问题,努力消除对审计工作的误解或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虽然这些会花费大量精力,但取得了领导的重视和各同级单位部门的理解与支持,赢得了宝贵的“人气”,为更好地开展审计工作开创了良好的审计环境。此外,开展高校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所涉及的部门多、业务内容范围广、专业知识要求高。因此审计人员应善于加强横向沟通,相互协作,共同努力,才能顺利地完成工程项目经济效益的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