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质量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对影响审计质量的各个要素进行全面的规划和安排,才能形成一个有效的质量监控体系。要按照“方案科学、有效实施、严格复核、准确处理、适时跟踪”的要求,积极探索和建立市级审计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新时期审计质量得到不断提升。 (一)质量指挥体系。该体系是整个体系中的决策机构,以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各位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由综合、法规、人事和监察等职能部门构成,发挥着指导、控制、协调、提请的功能。主要任务:制定市级审计质量监控体系的长远和近期目标、各项质量控制规则、实施细则并组织与落实,监控工作计划、总结,及时处理审计工作中的质量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请公安、监察、财政、税务、海关、价格、工商等机关协助,确保审计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能。 (二)质量组织体系。该体系是整个体系中的执行机构,以行政首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由综合、法规部门牵头,项目审计组长、所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主要任务:通过一定程序对各业务部门的审计质量管理提出要求,具体组织审计质量控制体系的活动,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监督。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实施方案以及综合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等,纳入监控范围,对党政领导交办的重要项目,实施全方位跟踪,及时掌握动态。 (三)标准规范体系。该体系是整个体系中执行质量标准和规范的提供者,由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综合、法规等专业部门制定落实。主要任务:根据审计署6号令和相关审计准则,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一是制定审计质量管理标准,即在编制审计项目计划、设定审计组织的职责和权限、审计人员的组织分工、审计复核、审计执法检查、审计项目考评、审计档案管理等方面应遵循的标准和规范;二是制定审计业务质量标准,即在具体实施审计过程中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取证材料、审计日记、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应遵循的标准和规范。 (四)信息收集反馈体系。该体系主要通过各层面(局领导层、监督层、质量监控层、项目审计组、行风评议、政风评议、政务公开反馈等),采取督察、座谈、会议、问卷调查等多渠道多形式来实现信息收集和反馈。质量监控系统将收集的信息,按不同性质、类别、对象进行分类,分析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找出产生的原因和关键控制点,及时反馈给决策者,以便采取措施,加强控制。为此,在审计项目安排上既要考虑监督面,又要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本着“全局性、典型性和可行性”的原则,努力使审计工作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好地发挥审计机关的建设性作用。 (五)项目评价体系。立项是审计工作开始的源头,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成果的集中反映。项目评价要从源头开始,质量监控要与之同步。为此,建立审计项目立项调研报告制度应摆上重要位置。一般从每年6月起,由综合管理部门开展次年计划编制前的调查研究工作,搜集、研究宏观经济信息和政策动态,走访有关部门,召开专家学者咨询会,征求业务科室和县区审计机关意见等方式,同年10月底前,提出审计项目立项调研报告或审计项目立项背景资料,为科学编制审计项目计划,提供充实的基础信息支持。同时,进一步改进审计成果的运用方式,提高审计成果转化的层次,加强专项审计调查,从机制、体制上进行分析,力争形成有价值的专报,在宏观层面上发挥建设性作用。通过高质量的样板示范,有重点地选择部分不同类型、并具有代表性的审计实施方案、审计报告、审计日记等作为业务范本,以点带面,广泛开展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力争促进审计整体水平的提高。 (六)审计整改体系。该体系是整个体系中的关键环节,以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审计项目科室负责人或项目组长为直接责任人,综合、法规部门为协调部门,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首先要建立审计整改报告制度。被审计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审计机关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包括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责任人的责任和处理情况;尚未整改和处理的原因和责任;准备采取的主要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其次要健全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公安、监察、财政等相关部门要依法协助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联手落实审计整改。第三要建立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制度。组织、人事部门和其他有人事任免权、奖惩考核权等部门,要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考察任用干部和考核部门年度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有关部门应依据审计机关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依法及时作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要建立完善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制度。审计项目的主办部门应组织专人在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和移送处理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审计跟踪检查,对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情况、采纳审计报告意见及建议情况、处理审计移送事项结果进行检查,及时督促落实。第五要实行审计整改公告制度。审计机关要逐步公告审计整改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对拒不整改或屡审屡犯的单位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对整改成果比较好的,予以肯定和表彰。 (七)奖惩处理体系。根据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研究制定质量管理目标责任管理办法,尝试将政治、经济等激励措施引入质量管理机制,加强对审计人员工作质量情况的考核,对表现突出或有特殊贡献的审计人员给予奖励;对工作质量状态差,不思进取,长期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给予惩戒,甚至调离岗位;对玩忽职守,以审谋私的要进行责任追究。以此激发审计人员的荣誉感和进取精神,创造人尽其能,才尽其用的平等竞争机制。开展“岗位创优竞赛”和“优秀审计组长”和“优秀审计能手”评比等活动,力求形成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