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汶川抗震救灾款物审计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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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中国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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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8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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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汶川地震之后,全国人民万众一心、抗震救灾,国外政府和民间组织也高度关注,捐助的款物数量都是空前的。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是对我国国家审计的一次严峻考验。这次审计不同于以往任何形式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突出表现是捐赠资金量大,时间集中,增长迅速,目前已经超过400亿元。另外,来源渠道多,既有国内捐赠,也有国际捐赠;既有各级政府财政投入,也有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各类企业公司,和个人捐赠。同时,捐赠形式多样,资金所有与管理比较分散,统一性和协作性不够。通常情况下,我国接受捐赠资金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民政部门,红十字会系统和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扶贫基金会等。后面两个机构在各地并无分会,而民政部门和红十字会这两大捐赠资金体系均不存在自上而下的统筹关系,各地民政部门依据本地需要使用,上下级政府之间不联通;各级红十字会依据本地需要和自身工作开支,总会与各地分会之间只存在业务指导关系,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我们应该摸清底数、促进规范、揭示问题、探索路子。摸清财政资金和各类捐赠资金物资的渠道方式规模;促进抗震救灾资金的接受、拨付、领用的规范;揭露资金物资在接受、拨付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截留滞留转移挪用,物资采购和分配等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给广大捐赠者一个真实的交待。同时,此次审计也可探索国家审计如何为应急机制服务,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

      一、关注募捐单位接收了多少抗震救灾资金物资

      认捐的资金量,是这次审计首先应该回答的问题。由于资金来源的复杂性,接收渠道的多元化,这次审计面临的头绪相对复杂。尤其国内现金部分是一难点。对个人大额捐赠和单位捐赠部分要注意认捐数的统计汇总。审计人员可以设计同一的表格请各有关部门填写,并依次进行审计。

      要核查实际到账的资金量。现金部分以到指定账户数为准,注意在途资金。因为资金是流动的,注意截至时点。对统一接收捐赠资金的单位,如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慈善总会等,可以将其资金分为实际收到捐赠资金总额、拨出资金数和尚未拨出资金数。对灾区,资金表现为接受资金总量、实际使用资金总量和结存资金数。这里对统一接收捐赠资金单位拨出资金量和受灾单位接受资金总量之间存有勾稽关系,其差异部分应该是在途资金,审计人员应关注差异数。另外,要关注是否存在部门和单位截留捐赠资金和财政资金的问题。

      按照原来相关规定,募捐的资金管理机构和银行等可收取手续费和管理费,我国规定“各级民政部门在组织救灾捐赠工作中,不得从捐赠款中列支费用”,但实际情况往往并非如此。对此问题可在审计中关注。

      二、受灾地区实际收到了多少抗震救灾资金物资

      救灾的资金和物资应该分开汇总审计。救灾资金包括直接收到的现金,还包括通过银行划转的物资。

      对于现金部分审计起来相对容易一些。主要关注资金是否到灾区,有无滞留、挤占挪用等问题。审计的重点是物资部分。由于援助灾区的物资来源复杂,实际收到的物资数量和计价都比较复杂。数量上,由于地震受灾的特殊性,尤其是地震发生后的一段时间,接受捐赠的物资不可能按照通常的控制流程来,一些空投的物资等可能流失,灾民实际得到的物资也无法登记统计。对此部分,建议以统一调拨或捐赠单位捐赠的数量为准。对后一阶段的接受和领用问题应以规范的发放表为准。审计还要关注是否存在转移、变卖、截留、挪用资金物资等问题,发现资金和物资的异常流动要予以重点关注。

      三、救灾资金物资的发放使用

      这是抗震救灾资金审计的重点。由于事发突然,绝大部分的资金是非定向捐赠,即未指定捐赠的具体用途,而是笼统地用于此次地震的救灾和重建工作。《救灾捐赠管理办法》规定,救灾捐赠受赠人应当对救灾捐赠款指定账户,专项管理;对救灾捐赠物资建立分类登记表册。发放救灾捐赠款物时,应当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等程序,做到制度健全、账目清楚,手续完备,并向社会公布。县级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及时对救灾捐赠款物的使用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实际审计的过程中,审计人员要注意救灾资金发放是否有统一的标准,灾民领取是否有签名或印章。早期如果没有相应书面证明,应通过其他方式,如走访个人等形式证实即可,不要拘泥于形式。

      用捐赠资金采购物资应予以关注。重点了解是否以公平公开的价格采购,采购物资的盘点发送等。虽然政府采购等不能作为采购的内容,但是价格的公开透明合理是必须的,采购的物资应该有登记。如果发现有哄抬物价等严重违法问题,一定查实查透。

      捐赠物资的发放应重点关注发放的程序和内容。地震发生后的早期,物资发放缺乏有效的登记制度等,建议以捐赠数为准,后期登记工作比较规范,应根据发放记录对照接受单予以核对,对发放对象等予以抽查。

      这次审计,查处违法违规问题是一个重点,要给党中央和全国人民乃至全世界一个交待,因此,政策性非常强。传统的审计方法要结合现实工作来进行,通过这次审计,积极探索国家审计如何为应急机制服务,如何为社会捐赠等社会慈善事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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