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报告倡议组织要求组织在报告中描述其可持续发展管理系统,制定可持续发展政策与战略,制定可持续发展计划和风险管理措施,保障计划与相关措施的切实执行,通过检查与采取纠正行动以获取持续的进步。可持续发展管理系统的设计和执行应由管理层负责,内部审计师参与设计并对该系统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监督整个执行过程,以保证其有效运行。 (一)制定组织可持续发展政策与战略 组织的可持续发展管理应当考虑组织的各项活动、产品或服务的性质、规模及其对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影响,内部审计师应检查相关政策及其制定的整个过程,如相关政策是否与组织的发展战略计划和其他政策相一致,是否考虑了所有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和相关协议以及行业标准的要求,是否已为所有的股东所知晓,是否具有清晰、明确的目标且反映了管理层的承诺。 组织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应当与可持续发展政策和组织的整体计划相协调,强调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充分考虑组织战略,以期使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有效。内部审计师可以与目标和计划制定者进行面谈,检查制定过程,确定其有效性,并将检查结果与高管层进行沟通。 (二)可持续发展计划与风险管理 管理层的可持续发展计划应将组织可持续发展政策、战略和组织的战略目标联系起来,内部审计师应确定计划所描述的角色、责任与组织的战略、政策是否一致,是否包括在工作分析中,并且为相关管理者或员工所知晓。为此,内部审计师可以检查人力资源部的人事档案,或者实施访谈、调查,特别要注意每一位员工的具体目标是否与其他目标相抵触。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应做到尽量详细具体,易于量化、考虑了风险、有时间界限。如果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制定融合了组织政策和战略的要求,应当建立和执行对组织活动、产品或服务等可控活动加以识别的程序,检查这些程序的设计和执行,尤其是可持续发展的决定因素。此外,审计师应确定组织的风险管理是否融合了可持续发展的内容。内部审计师可以为管理层提供咨询,帮助他们识别、评价和实施风险管理,在实施审计时,应收集证据,确定是否已经实现了风险管理的目标。 (三)可持续发展计划的实施 可持续发展计划的实施可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1.合理配置资源。组织内为完成目标而备用的资源包括人员、技术、设备、环境条件和资金、预警系统等,内部审计师应当检查组织内部正式的政策和指令,通过检查或交谈,测试这些政策和指令的有效性;应查看组织在任务配置时,是否均有责任人员正式接受的相关文件与承诺,检查它们是否均已达到目标,如果未达目标,应对目标的可行性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内部审计师应查看组织的绩效指标是否均可量化,是否满足了“详细具体,易于量化、考虑了风险、有时间界限”的要求,这些可以通过追查原始资料得出,也可以借用外部权威机构的相关测试(如对环境法律遵循性或工作环境的测试)结论,来判断组织可持续发展工作的进展程度。 2.实施全面培训计划。内部审计师应确定是否建立一个针对组织员工的全面培训计划,以向员工介绍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帮助全体员工形成可持续发展意识,让员工清楚自己的角色及其与组织可持续发展目标之间的联系。要使培训卓有成效,应由高管层作为培训项目的发起者,通过高管层出席每届可持续发展培训班,或向员工签发邀请函来加强员工的思想认识。内部审计师应检查是否组织所有的员工都能有机会接受相关的培训,每一个培训项目的目的是否都很清晰,培训效果的评估系统是否已建立并且是充分而有效的。审计师可以通过观察几届培训班的情况,或者对受培训者展开调查进行对培训结果的检查。 3.畅通员工沟通渠道。员工可持续发展项目的全面责任和管理系统应由向高管层直接报告的负责人来承担。内部审计师应与负责人进行面谈,确定可持续管理的上行沟通渠道是否畅通,负责人是否获得充分授权,以便能够确保项目的实现,能够与高管层和组织中的其他员工及时沟通,获取他们的建议。此外,内部审计师应检查高管层获取的员工反映,如信件或正式的报告。员工的反映可能提示存在的问题,内部审计师也应关注对解决这些问题而采取的措施。 4.保障内部充分交流。内部审计师应检查组织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交流是否充分。可持续发展管理应制定交流计划,这一计划应明确交流的时间、每次交流的目的和方式。内部审计师也应当衡量交流的有效性,当需要时,可以对交流计划工作适时加以调整。交流的渠道包括互联网、局域网、内部刊物、内部通讯、会议、交谈以及正式的可持续发展报告等。内部审计师应当考虑这些交流计划是否与组织的需要相协调,是否与可持续发展政策和战略相一致。 (四)检查与纠正行动 内部审计师应当估计绩效指标的充分性,衡量绩效指标制定过程的有效性,通过与指标使用者交谈,捕捉制定过程中存在的弱点,并展开进一步调查以识别深层次的原因。在必要时,将绩效指标用于纠错,将是一项有效的监控措施,由于定量化的指标比定性指标更易于可靠地审计,绩效指标应尽可能量化。内部审计师应评价记录于报告的事实与目标的不一致之处,检查可持续发展管理系统的评价方法的有效性,包括听取组织内部和外部相关人员的控诉或报告,检查控诉的解决过程,如选择一个相关事例加以跟踪调查,或者与控诉者进行深层次交谈或进行调查,这些均可能为审计师识别控诉是否得到彻底解决、绩效评价是否合理提供线索。 (五)管理检查和持续进步 为了确保持续进步,内部审计师应对可持续发展管理系统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定期检查,应当检查产生这种检查信息的过程,测试信息的准确性,评价不可测试信息的合理性,证实控制对于确保提供信息与其他用于监控绩效的报告的一致性是有效的。检查结果应提供给管理层,但内部审计师不应当对由这些审计所导致的管理层决策及其影响负责。检查结果应尽可能清晰明了,针对可持续发展管理系统的持续改善建议应具可行性,应证实可持续发展目标是否得到定期检查,并根据需要进行适当调整,经调整的目标在下一期的计划阶段是否又有所考虑,填补了可持续管理系统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