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审计厅要求全省审计机关从捐赠款物的来源和拨付入手,查明财政和社会捐赠款物的筹集、分配、拨付、管理等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特殊党费”及通过其他渠道筹集的汶川地震救灾资金物资情况;查清在筹集和拨付环节,有无挤占、挪用、贪污、私分、克扣抗震救灾资金以及隐瞒、截留、挪用捐赠资金和倒卖捐赠物资问题,重点查处滞拨、滞留救灾资金和物资问题。安徽省审计厅明确提出,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大汶川地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监督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各审计局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在5月31日报送第一批后,从6月起,每月10日、20日、30日中午12时前报送截至前一日中午12时的情况。在审计过程中一旦发现问题,坚决严格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