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义要求:通过抗震救灾款物审计促进做到“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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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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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8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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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家义指出,这次救灾款物审计的目标是要通过审计促进救灾款物管理规范有序和使用合规公平。审计的重点,一是救灾款物接受的总体情况,特别是社会捐赠款物的认捐数与实际到账数,以及两者的差额和形成的原因;二是救灾款物的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特别是拨付的去向和使用中出现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以及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疏漏问题;三是通过审计促进应急救助机制的运行和政策的执行,特别是在健全长效运行机制方面提出建议,促进救助资源的整合和有关政策的协调。

      刘家义强调,要通过救灾款物审计,监督促进各团体、组织、单位和个人做到“十不准”:不准擅自以抗震救灾名义募集和接收社会捐赠;不准在未经捐赠人同意和政府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处置救灾物资;不准在采购救灾物资的过程中,违反救灾物资采购的相关规定;不准在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中,采取截留、挪用、贪污私分和虚报冒领等手段侵占救灾款物;不准将抗震救灾募捐款物用于违背捐赠人意愿的其他事项或对捐赠款物提取“手续费”等;不准将救灾款物用于相关单位的工作经费等与抗震救灾无关的其他事项;不准擅自改变政府规定的各项补助标准;不准脱离政府紧急援助计划和灾后重建计划使用救灾款物;不准伪造、变造和毁损救灾款物原始登记资料及相关账簿;不准向社会隐瞒救灾款物筹集管理使用的实际情况。

      对于下一步如何更好地开展抗震救灾物资审计工作,刘家义强调: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二要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跟踪审计;三要进一步加强对抗震救灾物资审计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四要实行定期报告、公告制度,对于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要随时披露;五要在调研基础上提出灾后重建工作的审计方案;六要坚持一手抓好救灾款物审计,一手抓好日常工作和其他方面的审计工作。为此,刘家义要求各单位严格内部管理,包括审计质量、内部工作程序、财务管理等;要严格审计纪律,对于在救灾款物审计工作中违反相关纪律的审计人员要严格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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