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个案记实

作 者:
江滢 

作者简介:
江滢 江苏省审计厅

原文出处:
江苏审计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8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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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底,审计组在对某县2005年1月至2006年10月间管理、使用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审计时发现,该县虚报2005年补发历史拖欠养老金,多领省财政奖励补助资金,将虚报部分的资金转移账外、公款私存。具体的审计过程是这样的:

      审计人员在审查养老保险基金账册时发现,2005年11月29日县财政从社保财政专户中转账支付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处(以下简称“社保处”)1557万元。县社保处收款后,将该款作支出并于12月1日付至邮政局养老金代发户,所附的三份原始单据中,一份是“补发企业退休人员拖欠养老金情况统计表”,注明是65家单位4799人;另两份是“省基本养老保险金结算(支付)凭证”:一份是印刷厂等企业4799人补2000年底前拖欠养老金6573992.76元,另一份是印刷厂等企业补2000年底前拖欠养老金900万元。对此,审计人员心里打了个问号:为什么900万元的结算(支付)凭证上仅有金额,没有人数,而且金额是整数?同时,审计人员在分析2005年地税征缴的养老金时也发现了近900万元的疑问,该县地税局代征的养老金2005年1至11月平均每月征缴300余万元,但是12月份1个月就征缴了1200余万元,比平时征缴额多了近900万元。另外,2006年1月,该县收到省财政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拨付的奖励补助资金780万元。

      三项结合起来,凭借职业敏感,审计人员大胆推测:该县是否有这样一种可能,即县财政局、社保处为了多争取省补资金而虚报养老金当年实际补发金额,并将虚报的养老金支出款通过县邮政局转到县地税局,再回到县社保财政专户?如果不是,为什么12月份养老金征缴收入会爆涨近900万元?为什么县社保处列支的900万元结算(支付)凭证上仅有金额,没有人数,而且金额是整数?面对疑问和推测,审计人员决定从三个方面加以佐证:一是请县社保处提供补发1557万元养老金明细清单的电子数据(包括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补发金额、银行账号等信息),并与此前提供的2005年全年发放数据进行对比,通过对比验证其补发人员的真实性;二是延伸调查养老金的代发机构——县邮政局,看其款项是否真正发放,并抽查核对部分人员养老金账户的明细发生额;三是要求县地税局提供11、12月份养老金征缴的原始数据,将两月的养老金征缴数据进行对比,针对差异部分进一步核实12月份养老金征缴情况的真实性。

      经追踪对比养老金发放数据发现,县社保处提供的补发养老金名单中有469人不在2005年全年的养老金发放人员之列,剔除已死亡和已封存的132人,余337人实为虚报人员,虚报养老金补发金额110.97万元。从这一点看,该县上报的2005年补发的养老金至少存在虚报人员、虚报金额的情况。得出这一结论,审计人员不免有些兴奋,看来当初的审计推理不是盲目的,而且初见成效。但是,再进一步,这些虚报的养老金是否发放,如果没有发放,多余的养老金在哪里?审计人员决定步步为营、步步紧逼,一定要弄个清楚明白。为此,审计人员请县财政局社保科相关人员解释这一虚报人员情况,但相关人员仍坚决表示款项已全部发放。因此,审计人员更加坚定了延伸调查养老金代发点——县邮政局的必要性。

      追踪调查县邮政局发现,2005年12月1日,县邮政局储汇中心收到社保处汇款1557万元,次日将款项付至城北邮政储蓄代发户。但是,2005年12月6日,该中心银行存款日记账反映“收到储蓄划来的多付的代发款”934.76万元,当日又有一笔“将多付的代发款划回单位”935.55万元。看到这,审计人员情绪为之一振。可是,继续追查相应的记账凭证,却发现这两笔凭证均没有附件,银行对账单上也没有上述两笔款项进出的记录,县邮政局储汇中心账面好像是空做了两笔凭证,意义何在?款项究竟有无汇出邮政局?这个令人兴奋而且非常重要的线索好像是中断了。但是,审计人员没有泄气,按照事先设计好的审计方案,继续要求抽查部分人员(主要是虚报人员)邮政代发养老金账户的明细发生情况,可是,县邮政局储汇中心以网络故障为由推脱不能查询。同时,又因其会计和城北邮政储蓄所主任在外地旅游发生车祸、正住院治疗,不能就审计人员提出的疑问作出解释。

      与此同时,因县地税局未能提供养老金征缴的原始数据,审计人员将其提供的11月、12月份养老金征缴的分单位汇总数据进行了对比,筛选出差异部分以备下一步抽查验证用。

      随着审计程序的步步推进,疑点越来越清晰,问题越来越明显。种种疑问和暂时没有结果的答案,更是激发了审计人员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的决心。由于考虑到节约审计时间和审计成本,审计组讨论决定由组长正式向该县相关部门负责人“摊牌”,要求对上述问题作出解释,明确告知如果不能作出合理解释,审计组决定调整审计方案,扩大审计范围,一方面调查领取补发养老金的人员,另一方面调查12月份多缴养老金的单位和个人。面对审计组提出的审计证据、疑点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该县财政局终于承认,2005年11月虽然拨付补发以前年度拖欠的养老金1557万元,但实际发放648万元,余909万元一直存放在邮政代发户。2006年11月,县财政局将当月正常发放的款项汇至社保处,要求社保处在支付款项时,支票存根上写付至邮政储蓄,实际将600万元转回至县财政局预算外账户,即通过当月养老金发放将存放在邮政储蓄所的600万元转回至县财政局预算外账户。余309万元仍存放在邮政储蓄所。地税局12月份比平时多征收的900余万元养老金,相关部门提供了合理解释和相关资料。

      乘胜追击,审计人员再一次来到县邮政局,要求其提供909万元和309万元的相关账册记录和原始凭证。县邮政局提供给审计人员的却是14份存款日期不一、面额不等的个人邮政储蓄存单,金额合计309万元。在审计人员的一再追问下,县邮政局陆续拿出剩余的邮政储蓄利息清单和利息存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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