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国家审计面临的审计环境 审计环境是指在一定时空状况下,审计主体对审计客体实施审计时所面临的各种主客观因素之和,是影响审计活动完成其自身职能的所有条件的集合。主要应包括: 1.政治环境。政治环境是指在一定时期的社会政治制度下,国家的权力机关对于这种独立的经济监督活动的法律地位的确认程度,是国家审计工作的基础。国家审计是伴随着国家政权、政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而出现的,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依靠其政治权力对经济运行实施宏观调控,政府执政理念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权力本位”转变为“规范行为,提高效能,廉洁公正,增强责任”,国家审计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从财政财务角度出发进行监督,监督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监控国民经济的宏观运行态势,对宏观调控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 2.经济环境。经济环境是指在一定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其运动机制对于国家审计工作绩效的客观要求。国家审计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我国现行的国家审计诞生于计划经济时代末期,具有很强的行政色彩,强调行政处理处罚手段,审计目标突出合法性,为维护经济秩序服务。改革开放后,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确定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国家审计强调突出重点,将有限的审计资源放在国民经济命脉部门和行业,加大对国有经济的监控力度,从直接的企事业单位审计转向能实施宏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的财政、金融部门审计以及体现宏观政策直接结果的重点国有企业和建设项目审计。 3.法律环境。法律环境是指一定时期国家法律对于国家审计工作的要求和对依法审计人员自身权益的保障程度,审计监督的权限与范围由法律界定。国家的整个审计工作必须在国家法制框架内进行,审计工作应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宪法》明文规定了国家审计的经济监督职能及审计的独立性地位,《审计法》使国家审计监督制度完全建立于国家法律基础之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目前已经形成了包括《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等在内的行政法律体系,国家审计机关必须遵循这些行政法律,保证国家审计机关的行政行为在行政法津的框架范围内。 4.社会环境。社会环境是指人们对国家审计职业的认识以及对国家审计结果公允性、可靠性的看法,它决定人们对于国家审计这一综合性的较高层次的经济监督活动的可信性及重要性的全面评价。国家审计是一种社会行为,社会教育程度、民主法制意识、科学技术水平、各种思想文化观念都会影响到国家审计职能和作用的发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更新人们的政治、经济、法律、文化、道德观念,国家审计就有了更好的社会基础。审计越发展,审计的作用就越大,在社会上就越被认可,权威性也就越高。2004年的“审计公告”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社会各界高度评价审计工作。随着审计的权威性和认知程度的提高,社会就要对审计提出更高的期望和要求,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密切结合,推行审计公开,增强审计工作透明度。通过良性互动,推动审计事业的不断发展。 5.审计队伍环境。国家审计人员是国家审计主体形式的具体执行者,审计人员所从事的国家审计工作是政策性极强、极其严肃且责任重大的工作,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具备与从事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保持独立地位,遵守职业道德。审计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工作能力直接影响国家审计机关职能的发挥,研究结果表明,审计成果与审计人员的高学历显著正相关;不同审计经验的审计人员对审计成果产生不同的影响。国家审计机关长期以来坚持以人为本,注意审计人员学历、年龄和专业之间的合理搭配,同时重视审计人员的培养与考核,建立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制度,提高专业能力,注重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审计领导人才、审计专业人才和审计管理人才,全面提高审计队伍的素质,从而为审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6.内部法制环境。审计法制建设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审计机关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加强审计法制建设,使审计工作逐步实现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进而实现科学化。国家审计人员严格按照审计法律法规、审计规章、审计准则体系和审计职业道德规范等一套比较完整的、科学的、统一的、可操作的规章依法审计、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有章可循,克服主观随意性,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审计执法水平,促进国家审计工作实现依法治国目标服务。同时审计工作科学化要求审计管理工作要做到科学合理、符合客观规律。 7.审计技能环境。审计是一项综合性的经济监督工作,审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审计职业思维和专业技术知识。随着社会的变革,国家审计不仅要揭露和查处问题,还需要审计人员树立建设性的审计职业思维,从宏观和全局的角度去考虑问题,提出有效且具有政策性的建议,提高国家审计结果的作用,充分实现国家审计的职能。同时审计的技术性较强,审计人员应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注重更新,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特别是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影响并改变着审计的范围、内容与方式、方法,要求审计人员必须掌握一些必要的信息技术知识。 以上七项中,前四项属国家审计面临的外部环境,其影响是不依国家审计人员意志的转移的因素的客观影响;后三项属国家审计面临的内部环境,其影响是国家审计机关通过主观努力可以逐步改变的影响。 国家审计适应新环境的对策 1.增强依法审计意识。依法审计是国家审计的一项基本原则,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计监督职权,开展各项审计活动。一是《宪法》和《审计法》规定国家审计职权只能由法定的审计机关行使,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应当慎用、善用手中的权力,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二是国家审计机关必须在法定职责范围内行使审计监督权,实施具体的审计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符合法定权限要求,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步骤、顺序和时限开展审计活动。三是国家审计机关作出审计决定必须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审计评价应当以相应的财经法律、法规或标准为依据,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多年的审计工作实践表明,坚持依法审计,提高审计执法水平,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于不断促进审计工作发展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