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强和改进政府责任中发挥国家审计作用的路径选择

作 者:

作者简介:
叶青 陈英姿,浙江省审计厅

原文出处:
中国审计(学术刊)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8 年 06 期

关 键 词:

字号:

      (一)在审计对象上,必须不断拓展并覆盖全部政府性资金

      审计机关是专职经济监督部门,其特点是以对资金的审计监督为切入口。借助这一专业优势,审计机关可以通过对政府性资金使用的问效,实现对政府及其部门工作的问责。从传统的预算执行审计看,其审计对象主要是预算内资金,大量的预算外资金如土地出让金收入、政府负债、国有资产收益等并不包括在内。当然,也针对一些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进行了审计,但都是作为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割裂地来审计和分析,与预算执行联系程度低,没有从整体上去把握,因而预算执行两个报告整体性不强、不全面。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性资金规模不断扩大,除了预算内资金规模逐年不断增大以外,预算外的各类专项资金、基金以及通过政府各类投融资渠道得到的资金总量也在迅速增加,而且无论是数量还是规模都已超过了预算内资金。据调查,2003至2005年,浙江省12个市县政府的一般预算资金加基金预算资金占当年全部政府性资金的比例分别为25.16%、28.86%、32.7%,均在三分之一以内。审计如果仍只关注这三分之一的资金,仍以这三分之一资金的审计结果去衡量政府部门的工作,去问责政府,无疑是不客观、不准确的。

      在审计实践中,浙江省审计机关经过不断地探索创新,提出了以全部政府性资金为主线的审计工作思路,不仅关注预算内资金,更加关注管理不规范的预算外资金。他们从摸清全部政府性资金的分布状况及总量规模入手,审计并分析全部政府性资金的收入来源、主要支出方向、支出重点、变动趋势,检查并评估全部政府性资金的管理现状。实践证明,开展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不仅适应了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要求相吻合,与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趋势相一致的。因此,审计对象必须拓展到全部政府性资金。只有强化对全部政府性资金的审计监督,才能对可供政府支配的资金资源有一个完整的了解,明确各部门的权力和责任;才能将该由政府财政运作的资金统统纳入预算收入,防止某些部门截留资金搞体外循环,促进全部政府性资金执行的有效性和有序性;才能全面、系统地看问题,弥补政府机构设置上的“缺位”,完善政府管理;才能从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工作制度和规范上提出完善的意见和建议,推进依法行政;才能掌握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基本职能的情况,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总之,只有将审计视野覆盖到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部门才算是真正履行了职责,审计监督才是完整的监督,才能在加强和改进政府责任的进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在审计方式上,必须不断加大绩效审计的推进力度

      在公共管理领域,社会公众对政府责任有两方面的基本要求:一方面,期望政府能够更多地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另一方面,由于政府为公众所提供的各项公共服务必须由公众自己支付所需成本,因此又期望政府能够以最经济的手段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可见,对责任政府而言,树立公共资金的“绩效观念”非常重要。这不仅可以促使政府在使用资金时必须考虑其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在公共部门树立浓厚的成本意识,节约开支,尽可能花较少的钱办更多的事,而且有助于遏制官僚主义与腐败行为,维护政府的良好形象。但这种绩效观念的树立仅靠政府部门的自觉行为是不够的,还需要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绩效管理体制。其中,绩效审计是一个关键性的要素。绩效审计通过对政府性资金投向的正确性、使用的效益性和管理的规范性进行审计监督与评价,完善政府对财政资金的监管链条,可以让政府和社会公众清楚知道财政资金到底怎样支出及发挥了什么样的效果。绩效审计使国家审计在加强和改进政府责任中有了更有效的方法和途径,可以从纵向和横向等多个方面了解宏观经济状况,从而有效地促进政府责任的改进。

      因此,必须加大绩效审计的推进力度,将审计目标转变到重点评价政府性资金的效益上来。就浙江省而言,因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主法治进程不断加快,社会公众的民主意识不断增强,特别关注政府性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近几年来,浙江省审计机关以反映和解决体制转轨时期影响经济活动效益、效果和效率的体制性、机制性和管理性问题为目标,不断加大绩效审计的探索力度,着力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绩效审计工作机制。2006年,浙江各级审计机关共完成绩效审计项目1801个,占全部审计项目的比例达到了36%。现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要加强全部政府性资金的绩效审计。因为从绩效审计的模式看,以全部政府性资金为主线开展审计,能够更好地解决传统财务收支审计以单位为目标这一审计模式的局限性,可以从全部政府性资金的征收、管理、使用,从总体上看行政理念和贯穿落实中央决策的自觉性和有效性,看政府财力的支出方向和效果,使审计更加宏观、更加全面。目前,对于全部政府性资金中的一般预算可用财力,要在关注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关注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对于目前管理尚不规范的其他政府可用财力,要在关注资金征收、管理、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基础上,重点关注资金使用的绩效及资金使用的安全。同时要加大审计创新的力度,探索建立与全部政府性资金绩效审计相适应的审计管理体系和技术方法体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