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审计署发布了今年第3号公告,向社会公布对117个国外贷援款项目2006年度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的公证审计结果。这是我国国家审计机关第一次将国外贷援款项目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布。而在以往,每个审计年度结束后,仅将对项目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以审计报告的形式提交国外相关贷援款机构。这是提高外资审计透明度、促进合理有效利用外资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是维护和增强我国外资使用信誉的一项重要措施。 对国外贷援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赋予国家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为国外贷援款机构提供的一种服务。将国外贷援款项目的执行结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项目执行单位的整改情况对社会进行公告,符合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有利于推动国家合理有效利用外资政策的实施;有利于促进项目执行单位在实施项目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项目贷援款协定的要求;有利于促使各级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执行情况的全面了解和督促项目管理、执行中存在问题的解决;也有利于纠正一些部门对国外贷援款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内外有别”等不正确做法。毫无疑问,将国外贷援款项目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对社会公告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 外资审计部门要以审计结果公告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外资审计质量和效率,为促进外资的合理有效使用作出新的贡献。一方面要通过审计,使已利用的外资达到预期效果,这不仅包括在国内的效果,也包括在国际上树立良好的国家信誉。另一方面,审计要为政府、为行业提供准确的信息,促进政府、行业更好地执行国家外资利用政策,在外资利用上取得更好的效果,促进提高外资利用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 外资审计工作要继续坚持署领导提出的“三个坚持、三个积极”的要求,坚持审计公证与审计监督职能并重;坚持审计报告内外合一、如实披露;坚持立足国情并与国际惯例相衔接,率先推进审计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审计调查和效益审计;积极探索为宏观管理和宏观调控服务:积极探索利用外部专家和社会审计力量。同时,要在原有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在搞好审计公证的同时,向强化监督拓展;在搞好项目部分审计的同时,向非项目部分拓展;在搞好财务审计的同时,向效益审计拓展;在搞好项目审计的同时,向审计调查拓展;在搞好微观审计的同时,向为宏观服务拓展;在出好审计报告的同时,向审计信息的深度利用包括审计结果公告拓展;在完成项目审计计划数量的同时,向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拓展;在完成好审计任务的同时,向更高层次的审计规范化、信息化拓展;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向提升工作经验、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风拓展。 总之,外资审计工作要在现有的基础上稳步提高,更新观念、拓展思路、创新方法,为促进政府、行业更好地执行国家外资利用政策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