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审计署驻地方的特派办,必须坚持在审计署的统一领导和统一部署下,依法有效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既要努力对审计署负责,又要努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从改善民生方面反映社情民意,促进经济发展。在审计工作中主要应该把握以下两点:一方面,要依法审计,坚持原则,确保完成审计署交办的审计任务。吉林省是一个农业大省,同时又是一个工业大省。审计工作要注意突出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生态保护和惠农等专项资金、大型建设项目资金等使用和效益情况的审计,加强对中央扶持政策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注意发现大案要案线索,积极探索效益审计。另一方面,要主动协调,积极沟通,妥善处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在审计中发现重要问题必须及时报告审计署,重大问题由审计署上报国务院。在审计工作中,特派办应该充分发挥审计尖兵作用,既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审计发现的问题,也要实事求是地肯定有关部门单位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推动问题得到解决。 作为来自国家审计战线的一名代表,我认为一是要从政策制定层面发挥审计工作的建设作用。近年来,民生审计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发现在农业、环保、社保、医疗、教育等领域存在的一些损害百姓利益的问题,由于无法可依而无法定性和处理。因此,审计工作要坚持把查处问题与促进改革、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结合起来。对于审计发现的典型案件,不仅要审深审透,严肃处理,还要深入分析,找出问题的原因和症结,从完善制度、机制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二是要从政策执行层面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在审计过程中,我们也发现国家出台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没有得到有效执行,比如国家为保护耕地三令五申严控土地开发转让,但有些地区和部门从局部利益出发依然我行我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因此,审计工作要把检查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作为重点内容,促进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中央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和措施,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三是要从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层面发挥审计的保驾护航作用。十七大报告指出,我国仍将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当前存在的根本问题说到底还是一个发展的问题。只有通过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公平效率兼顾,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才能最终解决民生问题。因此,审计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党和政府工作中心,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维护经济秩序,保障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今后的审计工作要进一步从审计观念上关注民生,从审计内容上关注民生,着力关注教育资源优化配置问题,着力促进扩大再就业问题,着力解决社会公平问题,着力解决、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问题,着力解决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卫生、保健制度问题,着力促进社会管理的制度化、建设问题;要从审计方式上关注民生,重点关注效益问题,审计结果要进一步公开透明,促进改善民生政策的落实。今后还要关注稳健的财政政策落实情况,国务院机构改革后,政府职能是否转变,部门关系是否理顺,改善民生的政策是否得到有效落实,继续在体制上、机制上提出审计的建议。 就如何保障和改善民生,我提出了三点建议:第一,建议通过加强立法来保障和维护民生。近年来,我国为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陆续出台了一些行政法规和规章,但约束力不强、效果不好,建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民生立法,要把事关民生保障的问题都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上升为国家意志,加大对侵民害民破坏民生事件的追究力度,从根本上保障和维护民生。第二,建议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推进发展和实现民生。当前我国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比较薄弱,部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甚至出现了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集团化的问题,在民生保障方面相互推诿,办事效率低下,影响政府形象。建议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明确界定部门分工和权限,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尽早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政府部门架构,推进发展和实现民生。第三,建议完善行政监督制度提高政府服务民生能力。针对一些政府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素质不高、官僚主义突出等问题,建议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意识,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加大对权力运作的监督和约束,推行行政问责制度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促使行政部门和政府工作人员提高为民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