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主席胡锦涛3月17日签署第二号主席令,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对这次大会表决通过的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予以任命。刘家义为审计署审计长。 刘家义,1956年8月生,重庆市人。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审计师。 西南财大毕业后进入四川省审计厅工作,先后在业务处和综合处任职。后调任审计署,任成都办综合处处长、审计署任经贸司司长等职。1996年11月任审计署副审计长。2007年7月任审计署党组书记、副审计长。2007年7月任审计署党组书记。2008年3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被任命为审计署审计长。2002年11月在党的十六大上当选为中纪委委员、常委,2007年10月当选十七届中共中央委员。 任南京审计学院名誉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兼职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