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审计就是专业审计人员对工程变更从第三方独立的角度,按照公允的审计准则,对其行为、过程和结果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计。工程变更审计可概括为一个全面、两个准备、三个必须、四项有利、五个重点。 (一)一个全面。就是要对工程变更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全面详细的全面的核实审计。既要从经济财务审计角度分析其财务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也要从工程技术角度审计其变更中技术方案的合理性、优化性。既要审计其合理性,也要审计工程建设的程序性。 (二)两个准备。 首先,配备好各专业人员,这是工程变更审计的前提,是基础。高速公路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即涉及到土木工程专业、也涉及到经济、财务、法律等各方面,既涉及到设计、施工、监理、既有土建、又有设备机电安装,需要多方面专业人员,共同努力才能完成这个项目。因此对工程变更审计人员的配备总体要求是熟悉公路建设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在人员构成方面审计负责人应具有项目管理的经历,审计人员应以工程技术人员和审计财务人员为主,适当配备法律人员。 其次,做好审计计划或审计方案是做好变更审计的首要条件。实际上变更审计可以作为一个项目来实施,按照项目管理的思路,作好项目计划大纲即审计方案,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例如人员分工、审计程序、进度控制点、审计质量、完成时间、沟通方式等,因此制定一项缜密完善的审计方案或计划,是确保变更审计高质量、按期完成首要保证,所以在审计中应重视方案的制订和优化。 (三)三个必须。 一是必须对现场和资料深入了解。审计人员在进行工程变更审计时,应掌握第一手资料,在项目建设期间实行的跟踪审计,涉及到工程变更时,因项目在实施中,审计人员更应当深入施工现场,对一些关键的指标例如基坑深度、地面标高都可以时实勘察、复核、审查从而,掌握第一手资料。对于已完工工程,审计人员应重点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图纸进行核对审查。形成直观的感性认识,尤其要对变更前与变更后图纸资料的核对。二是必须对工程变更程序熟悉。程序是先后顺序或者一种权限和责任,作为审计人员必须对需要审计的项目其工程变更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全面了解和掌握,例如变更设计是否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三是必须抓住工程变更的实质。所谓工程变更的实质,就是工程变更的条件是否符合、原因是否合理、程序是否合法、效益是否明显。 (四)四个有利。 首先,有利工程决策的科学化。我们知道所谓工程实际上是改造世界的一种实践活动,工程的主要活动是运筹、决策、操作、交付运行等一系列过程。土木工程是工程一个类别,是建造各类工程设施的科学技术的统称。它是指所应用的材料、设备和所进行的勘测、设计、施工、保养维修等技术活动;公路工程作为土木工程一个分支,是对公路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排水系统、安全防护设施、绿化和交通监控设施,以及施工、养护和监控使用的房屋、车间和其他服务性设施进行勘察、测量、设计、施工、养护、管理等工作。正如前文提到的公路工程作为构筑在地表面的一种线形构造物,具有工期长,投资建设规模大、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等资源,另外公路建设受地质、水文、气候等自然环境客观因素的影响,需要详细、全面的进行勘察、分析。鉴于上述原因,对工程中的变更必须采取谨慎、严谨和科学的态度,必须有严格的程序、必须集中多方面的专业人员的知识和智慧,因此工程变更审计对工程是否按照程序、是否多方面听取不同意见,是否进行严格的科学论证,尤其重要。而审计就是要从其科学角度分析其变更方案是否进行了比较优化,其结果是否符合自然环境地质条件的实际,是否提高了社会资源使用的整体效益。 其次,工程变更审计有利提高工程的整体使用功能。在工程变更审计中要体现工程全寿命成本概念,体现工程的性价比上,例如工程变更条件之一“虽然增加部分投资、但有利于改善行车和使用条件,提供使用功能和促进科技进步,节约工程维修、养护费用、提高工程质量标准”这就体现了工程全寿命成本的理念,因此工程变更审计必须从多视角分析、审查。 第三,工程变更审计有利控制工程造价。工程造价的控制是进度、质量、费用三大控制之一,工程变更在一般情况下都会引起工程数量的增加,从而增加工程造价,通过审计,准确的核实变更的工程量和单价,对于合理的应当核增,对于不合理的要坚决控制核减。 第四,工程变更审计有利于有效节约合理利用社会资源。变更审计即要从项目角度出发对项目在资源利用上进行审查,也要站在社会角度上进行审查,有的变更项目可能增加了投资,但减少了占地,保护了文物、环境。从宏观角度看是充分利用和节约了社会资源。 (五)五个重点。就是工程变更的五个要素,具体包括工程变更的种类、变更程序、变更内容、变更原因、变更期限。 1.要审计变更的种类。一是按照内容分类,二是按照变更提出者分类。按内容分类,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规定,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其中重大设计变更包括连续长度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的调整等六项,较大设计变更包括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的调整等十二项内容,除上述以外的为一般设计变更。并规定了重大设计变更由交通部审批、较大设计变更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批,一般变更由项目法人审批。二是按变更提出者分类,主要有业主、设计方、承包商三方。业主根据项目的总体要求或为了满足全线某些工程外观的统一性而提出的设计优化或变更。设计单位对原设计有新的考虑或为进一步完善设计等提出变更设计。承包商在工程施工中发现现场条件与设计条件不相同,不能按设计施工或按原设计施工不能满足要求时,提出相应的变更。因此在审计变更种类时重点审查是否要越权审批,审查是否将重大变更和较大变更化整为零的现象。审查业主、设计方、承包商提出的变更是否符合变更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