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3185亿元,增长29.9%,增加733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缪慧频表示,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已经拉开帷幕,多项措施推动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2008年是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的第二年,尽管这项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但还有很多纳税人对这项法律义务和有关申报要求不完全了解或者说不理解,税务机关将通过开展广泛、持久、深入和有针对性的宣传及辅导来提醒、引导纳税人及时、准确地进行自行纳税申报。目前,各地已将自行纳税申报的有关政策和程序继续编印宣传手册和例解广为发放,纳税人可以到申报大厅和税务机关确定的公共场所免费获取这些资料;税务机关还将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网站、信函、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城市广告屏、扣缴义务人等渠道发布公益广告、自行纳税申报提示、如何获取申报表及宣传材料等信息。因此,也提醒广大纳税人注意这些信息,及时进行自行纳税申报。 缪慧频表示,税务机关将继续发扬首次自行纳税申报的优质服务作风,坚持“以微笑换成效,以工作换合作,以诚意换满意,以主动换互动,以耐心换真心”,不断完善措施,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将通过设立专门咨询台、上门宣传辅导、召开政策宣讲会等方式集中并有针对性地解决纳税人对政策不熟悉的困惑;从方便纳税人申报的角度,税务机关将继续提供绿色申报通道、登门集中办理申报、提供网上申报、邮寄申报、委托申报等多种申报方式。 针对有人担心税务机关会泄露自行申报纳税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有关信息的情况,缪慧频表示,在2007年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中,全国许多省(市)地方税务机关制定了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信息进行保密的规定或办法,全国未出现泄露与自行申报纳税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有关信息的情况。应该说,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尽到了依法为纳税人保密的义务,保密工作是扎实可靠的。但据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反映,部分纳税人仍然对自行纳税申报的信息是否能够得到切实保密心存疑虑,害怕自己申报的个人信息中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部分被泄露。为了消除纳税人的这些顾虑,进一步加强和统一规范全国地方税务机关为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信息的保密工作,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优化纳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依据《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在总结各地税务机关做好保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近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信息保密管理的通知》,对各级地方税务机关提出了加强和规范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信息保密管理的具体要求。 对于为何要在申报表上单列申报股票交易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缪慧频解释说,按照法律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收入包括应税所得和免税所得,不管是应税所得还是免税所得,都应该属于申报的范围。股票交易所得目前依然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