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消息透露,作为反腐败的一项措施,国家将出台官员职务消费标准,今后各级别官员可以使用的公款数额、公款用途都将有定性标准。对党政领导干部的考核主要看经济发展指标,而不计行政成本,这种考核方式使政府官员失去了降低行政成本的内在动力和外部压力。行政成本与对干部的考核不挂钩,行政浪费与党政领导的升迁罢黜不相关,党政领导干部自然不去考虑行政成本的高低,乐得奢侈享受,浪费国家的钱。“上级不好监督,同级不愿监督,下级不敢监督”,这是监督机制的缺失。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应该可以担负起这项监督的责任。问题在于,以往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体系中,并没有行政成本这个考核指标,因此在降低行政成本方面没有发挥作用。笔者认为,把行政成本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中的重要考核指标,使行政成本能直接影响领导干部的荣辱进退,应是降低行政成本、杜绝行政浪费的一个治本之法。 当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把行政成本作为对党政领导干部审计评价的一个重要指标,事先有许多工作要做,如:设计哪几个具体指标,怎样设计这些指标的定性标准,审计中怎样汇集一个地方的行政费用,怎样计算行政成本,行政管理费包括哪些部门、单位的支出,支出的内容包括哪些支出科目等等,这需要组织一些专家和有实践经验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科学论证,设计出相关指标,出台相关规定,作为审计评价的依据才能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