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企业对外投资风险管理与内部审计

作 者:

作者简介:
黄文荣,福建省121煤田地质勘探队。

原文出处:
会计之友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8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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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风险管理审计的内容

      (一)对外投资风险管理机制的审查与评价

      企业的对外投资风险管理机制是企业进行对外投资风险管理的基础,良好的风险管理机制是企业对外投资风险管理是否有效的前提。因此,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需要审查以下方面,以确定企业对外投资风险管理机制的健全性及有效性。

      1.审查对外投资风险管理组织机构的健全性。企业必须根据规模大小、管理水平、风险程度以及生产经营的性质等方面的特点,在全体员工参与合作和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包括风险管理负责人、一般专业管理人、非专业风险管理人和外部风险管理服务等规范化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该体系应根据风险产生的原因和阶段不断地进行动态调整,并通过健全的制度来明确相互之间的责、权、利,使企业的风险管理体系成为一个有机整体。

      2.审查对外投资风险管理程序的合理性。企业风险管理机构应当采用适当的对外投资风险管理程序,以确保对外投资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3.审查对外投资风险预警系统的存在及有效性。企业进行对外投资风险管理的目的是避免对外投资风险、减少对外投资风险,因此,风险管理的首要工作是建立对外投资风险预警系统,即通过对对外投资项目风险进行科学的预测分析,预计可能发生的风险,并提醒有关部门采取有力的措施。企业的风险管理机构和人员应密切注意与对外投资项目相关的各种内外因素的变化发展趋势,从对各因素变化的动态中分析、预测对外投资发生的风险,进行对外投资风险预警。

      (二)对外投资风险识别的适当性及有效性的审查

      对外投资风险识别是指对企业面临的以及潜在的对外投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和鉴定风险性质的过程。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对对外投资风险识别过程进行审查与评价,重点关注组织面临的内、外部风险是否已得到充分、适当的确认。笔者认为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审查对外投资风险识别原则的合理性。企业进行对外投资风险评估乃至风险控制的前提是进行对外投资风险识别和分析,对外投资风险识别是关键性的第一步。

      2.审查对外投资风险识别方法的适当性。识别风险是风险管理的基础。风险管理人员应在进行实地调查研究之后,运用各种方法对尚未发生的、潜在的及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系统的归类,并总结出对外投资项目面临的各种风险。风险识别方法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采取一定的方法分析对外投资风险因素、风险的性质以及潜在后果。

      (三)对外投资风险评估方法的适当性及有效性的审查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对对外投资风险评估过程进行审查与评价,并重点关注对外投资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对对外投资项目目标的实现产生影响的严重程度两个要素。同时,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充分了解风险评估的方法,并对管理层所采用的风险评估方法的适当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对管理层所采用的风险评估方法进行审查,并重点考虑以下因素:已识别的对外投资风险的特征;相关历史数据的充分性与可靠性;管理层进行对外投资风险评估的技术能力;成本效益的考核与衡量等。

      内部审计人员在评价对外投资风险评估方法的适当性和有效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定性方法的采用需要充分考虑相关部门或人员的意见,以提高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在风险难以量化、定量评价所需数据难以获取时,一般应采用定性方法,定量方法一般情况下会比定性方法提供更为客观的评估结果。

      (四)对外投资风险应对措施适当性和有效性的审查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对对外投资风险应对措施进行审查。内部审计人员在评价风险应对措施的适当性和有效性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采取风险应对措施之后的剩余风险水平是否在组织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采取的风险应对措施是否适合本组织的经营、管理特点;成本效益的考核与衡量等。

      内部审计人员实施对外投资风险管理审计的具体实务

      (一)审阅企业有关文件资料,判断企业是否成立对外投资相关的风险管理机构,是否制订对外投资风险管理制度,审阅有关对外投资的会议记录和相关的会计资料,判断风险管理机构运行效果和对外投资风险管理制度落实执行情况。

      (二)对对外投资内部会计控制执行力的审计

      通过审阅对外投资相关的规章制度、会计资料、现场询问有关人员、实地观察等,调查、了解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详细情况,并作出初步评价。

      1.审查企业是否建立对外投资业务的岗位责任制,对外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对外投资项目的分析与评价、对外投资的决策与执行、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对外投资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等不相容职务是否分离。

      2.审查企业对外投资授权批准的适当性。审批人是否按照授权批准的方式、权限、程序办理对外投资业务,是否存在未经授权的部门或人员办理对外投资业务。

      3.审查企业对外投资决策控制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合规性审查,重点审查对外投资预算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单位发展战略要求和社会需要,对外投资建议书有无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承担可行性研究的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研究人员的构成是否满足需要,重大对外投资项目决策是否实行集体审议联签等;合理性审查,重点审查可研报告内容和深度是否满足对外投资建议书的要求,是否能够满足项目审批机关投资决策及编制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是否明确回答对外投资项目在经济和技术上的可行性,以及确定的对外投资项目所需资金、预期现金流量、投资效益、投资的安全性是否达到合理的精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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