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全程跟踪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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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中国审计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8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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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确把握各阶段审计重点及内容

      1.开工前基础工作审计,应重点抓立项、审批等关键环节。审查的重点内容:一是基本建设程序是否合规、手续是否完善。重点检查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概算批复、建设用地批准、项目设计及设计图审核等文件是否齐全。二是概、预算编制是否规范,定额套用、取费标准是否合规。三是招投标程序是否合法、有效。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以及材料、设备供应商的选定是否进行了招投标,招投标程序是否规范,签订的合同条款是否合规、公允,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是否一致。四是检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及资金来源是否落实,对使用国债的建设项目,要严格规定其操作程序和使用范围,并作为建设资金审计的重点。五是征地、拆迁手续是否办妥,征地或拆迁补偿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关评估、计价是否合理、合规;有无擅自扩大拆迁范围、提高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等问题。

      2.建设期间跟踪审计应重点抓住施工过程的具体环节,做到边施工边审计边纠正。审查的重点内容:一是履行合同情况。施工、监理等与建设项目有关单位是否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有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如有变更、增补、转让或终止情况,应检查其真实性、合法性。二是项目概算、预算执行情况。建安投资、待摊投资及其他基本建设投资是否真实、合法,有无超出批准概算范围投资和不按概算批复的规定购置自用固定资产,挤占或者虚列工程成本等会计核算不实问题;有无计划外工程及超标准、超规模建设等加大投资问题。三是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手续是否合理、合规、真实。四是建设资金到位情况是否与投资进度相衔接、按工程进度付款、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问题。五是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支出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和节约的原则,有无超出概算控制金额的情况。

      3.竣工决算审计,应重点抓竣工验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合规性。审查的重点内容:一是竣工验收所需材料是否齐全,是否按照竣工验收的工作程序,组织了交工验收,有无验收合格证书。项目竣工验收的组织机构是否根据国家规定,进行了分级验收,并报有关部门批准。二是对工程项目的概算执行情况及超概与否及其原因,投资完成额是否准确,是否将概算外项目和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调整概算的超概算投资列入决算项目的投资完成情况额。三是工程项目资金的来源、支出及结余等财务核算及竣工决算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待摊投资分配是否准确。四是工程价款结算情况。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对工程量、综合单价、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规费、税金的计算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合规、合法,对工程造价是否进行有效控制性。

      跟踪审计中需正确处理两个方面的关系

      1.正确处理建设单位管理与审计监督的关系。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能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帮助建设单位提高管理水平,但跟踪审计模式很容易使审计人员偏离正确的定位而进入项目管理者的职责范围,因此,审计人员要分清建设单位管理责任和审计责任,不要介入项目管理,做到到位而不越位,正确处理好建设单位管理与审计监督的关系。

      2.正确认识“审、帮、促”和审计成果的关系。全过程跟踪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已在跟踪审计过程中得到了及时整改,避免了事后审计效果滞后的问题,这与传统决算审计重审减额、重处罚形成冲击。因此,要正确认识“审、帮、促”和审计成果的关系,应克服跟踪审计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不能及时体现审计成果的思想,树立监督就是服务的观念,把审计侧重点放在对建设单位进行帮、促上,做到审查要严,帮助要细,促进要快,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这就是最好的审计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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